公司擔心員工會離開公司,所以簽訂了單方面協議

發布 社會 2024-04-30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這種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要勞動者依法提前申請辭職,未經用人單位批准,在辭職之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出具辭職證明,辦理社保和檔案移送手續, 並結算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移交手續。

    勞動者應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你說的錯了,沒有單方約定,所謂約定就是雙方商議的意圖相同,雙方簽字才有效,單方的意思,一方不簽字是無效的單方意向是規定、規則、制度、紀律、通知、檔案等,這些檔案由單位出具,可以事先徵求意見, 或者你不能徵求意見,把它發下來,要求大家遵守執行,這是乙份檔案,不是協議,協議必須由雙方討論,雙方同意 當然,合同也有標準合同,標準合同是一方準備的,沒有修改的餘地, 對方只有選擇簽字與否的權利,簽字即表示同意,不同意就不籤 這不是單方協議,這是標準合同,你有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什麼樣的協議,會損害任何權益,限制人身自由嗎?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是的,離職時不需要簽字,如果協議內容違法,可以不簽字,不辦理辭職手續不發工資的,用人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原有的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規定。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簡洪石前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36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這是乙份保密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公司起訴用人單位的與智財權有關的商業秘密和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也可以與勞動者約定,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後,用人單位應當在競業限制期間按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罰款。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如果員工簽署遣散協議,他們可以起訴公司。 辭職後,仍可申請勞動仲裁,但申請仲裁必須在仲裁期限內。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即辭職後一年。 仲裁時效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辭職後,可以保留辭職證明,當事人在公司就業證明可以到勞動局進行仲裁,仲裁不需要任何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機關請求救濟,或者另一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的,應當中斷。 從中斷之時起,重新計算仲裁時效期限。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效期限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期限應當中止。 仲裁時效期限自中止理由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的,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限的限制; 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總結。 親愛的,我很高興為您回答,公司列印辭職協議並要求員工簽署辭職協議是不合法的。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商定,並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正文上簽字或者蓋章。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乙份勞動合同副本。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一)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險等手段,使對方違背其真實意圖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發生爭議的,應當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親愛的,我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即公司列印辭職協議並要求員工簽署辭職協議是不合法的。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商定,並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正文上簽字或者蓋章。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持有乙份勞動合同副本。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無效的:(一)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對方的危險,違背真實意圖訂立、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發生爭議的,應當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辭職內容由公司提供,要求員工簽署離職協議。

    這當然是不合法的。

    我父母受教育程度低,簽訂遣散協議還能申請遣散費嗎?

    勞動合同,又稱勞動合同、勞動協議。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前提,在勞動法中占有核心地位。

    有什麼辦法可以做到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在用人單位工作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遣散費,雙方也可以協商遣散費的數額。 同時,還規定,對方當事人違背其真實意圖訂立的合同,以欺詐、脅迫等手段宣告無效。

    歸屬感不是你父母的真正意思。

    其他人已經註冊了。

    有數百個。 聊天記錄證明,主動出擊的不是你的父母。

    你必須有證據。

    確定協議無效。

    一些。 這是可以仲裁的。

    父母做了多久了,勞動合同還沒簽,社保還沒交。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法律分析:如果合同到期,公司將不再續約,公司將給予經濟補償。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外,定期勞動合同解除的,公司要求勞動者按原條件或者條件較好條件續約,但勞動者不續約的, 在所有其他情況下,公司應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費率向勞動者支付附加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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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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