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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的時候,他給了我一張去泰國半個月的機票,我不得不給這個最奇特的年終獎,因為其他公司會給一些錢的年終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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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贏過的最奇特的年終獎是半年的飯票,這讓我覺得很奇怪,平時我都會給獎金,但是我是飯票,但原因是一樣的,餐費都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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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進步獎也很尷尬,畢竟我的表現不是很好,進步也不是太大,我覺得很無奈,但還是有個獎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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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年底,老闆給了我500元的獎金,因為我今年很努力,沒有犯任何錯誤,這是老師的一種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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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年終獎,老闆之所以獎勵我,其實是我舉報了同事在工作時吃零食,其實這種小舉報,我不喜歡做小匯報,但同時也確實影響了身邊人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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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上半年剛入職,業績很差,年底給自己頒了個最佳留任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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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如此,在公司的年會上,老闆告訴我,我得了最高的年終獎,也不知道為什麼,但後來我才知道,那是因為我曾經救過老闆的妹妹,很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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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過的最奇特的年終獎金就是乙個星期的假期,因為我們的工作任務非常緊張,每乙個假期都是一種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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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過的最奇特的年終獎,就是加班兩天,這大概是領導打壓的一種手段,很多同事都抽到了這個年終獎,讓人覺得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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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優秀員工獎、最佳貢獻獎、最佳服務獎。
2. 最佳翻譯獎、成本控制獎、最團結集團獎。
3、最佳合作獎、新人獎、最有責任心獎。
4. 最佳誠信獎。 最高單筆交易獎勵。
稅務專家測算,2011年個人所得稅法調整後,年終獎金新增六大“盲點”分別為:(18001元)、(5.4萬元)、(108001元-11.46萬元)、(420001元-44.75萬元)、(660001元)、(960001元-112萬元)。 有鑑於此,業內人士建議,發放年終獎應盡量避開這些地區和地區。
年度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員工年度經濟效益和對員工年度工作績效綜合考核發放給員工的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實施年薪制和績效工資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隨著改革的深入,企業的薪酬分配發生了很大變化,員工固定工資佔收入的比重越來越小,而激勵工資佔收入的比重卻越來越大,而且這一趨勢還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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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員工獎、最佳貢獻獎、最佳服務獎、最佳團隊獎、最佳新人獎、最有責任心獎。
很多企業,尤其是外資企業,喜歡用13、14的工資來獎勵員工,即按照員工平時每月收入的多少,在年底多支付乙個月到幾個月的工資。
而且第13次工資和年終獎是不一樣的。 它不是獎金,它與月薪相同,是固定支付,支付的金額、方式和時間是確定的。 而且,第13個工資作為月薪來計算個人所得稅,年終獎個人所得稅需要在12個月後計算。
我們的年終獎金+年終福利是小公尺移動電源,去年是一瓶洗髮水,兩條毛巾。 我們都相當信服,這真的不是乙個普通的人格,它不是乙個普通的特徵,它可能很少是一樣的。
如果公司沒有年終獎,那肯定是壞事。 我看到其他公司有,但我自己的公司沒有,畢竟這是艱難的一年,我會得到回報。 理應如此。 >>>More
我們公司是一家醫療器械公司,平時大家都忙著做生意,年底大家都很開心聚在一起吃飯,關鍵是拿到獎品,第一名是一台蘋果電腦,第二名是蘋果7p,第三名是一盒洋河夢藍。 雖然我只獲得了第三名,但我仍然非常高興。 把它帶回家寄給我岳父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