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的老闆拒絕為建築工傷收錢,我該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4-08
1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1.用人單位未依法向工傷職工繳納保險,拒不承擔工傷傷撫卹金的,工傷職工可以依法申請工傷保險**,提前支付工傷撫卹金。

    2.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12333諮詢當地勞工部門。

    3.法律依據:《預繳社會保險暫行辦法》**

    第六條 勞動者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按照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和標準及時治療、支付費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可以書面向社會保險經紀機構申請支付工傷保險待遇,並附上工傷認定決定書及相關材料:

    (一)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被依法吊銷登記或者備案的;

    (二)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費用的;

    (三)依法經仲裁、訴訟不能取得工傷保險金,法院出具中止執行文書的;

    (四)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不願支付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依照第六條規定提出的申請後,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向用人單位發出書面提醒,要求其核實並支付工傷保險金,並告知勞動者,勞動者未在規定時間內按時足額繳納申請的限額,工傷保險應當獲得要求勞動者按照規定提前繳納工傷保險後償還的權利。

    第八條 用人單位未按照第七條規定足額按時繳納的,社會保險經紀機構應當依照《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提前繳納工傷保險金。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介入和解。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通過勞動仲裁獲得賠償。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首先,你要證明你在這個建築工地工作,工作卡、老闆的工資單都可以作為證明。

    其次,寫下你的工傷描述,找幾個工人作證,簽字並簽字,然後去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他們會告訴你如何申請,然後會請施工老闆出面。

    第三,去勞動局申請仲裁。

    花在工傷上的錢,不管是工傷保險還是老闆的錢,反正都要給你,不給就去勞動局討交代!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沒用,你只要帶家人去他家,就過不去。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法律分析:如果受傷的老闆不付錢,他必須首先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這是所有問題的關鍵和前提。

    如果雇主不申請,則雇員個人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如果確定該傷害是工傷,在獲得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由用人單位全額支付醫療費用,工資按停工期間(即工傷期間**和**)的原始待遇支付。 停工期間的護理工作由單位負責,工資發放,住院期間的伙食補貼按當地標準發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當事人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疲勞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 調解協議達成後,一方當事人未在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總結。 首先,需要明確僱傭的性質,是僱傭關係還是僱傭關係,兩者的補償程式和金額是不同的。 其次,如果是勞動關係,如果談判失敗,將直接提起訴訟。

    補償專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伙食費、交通費、住宿費、隨訪費、傷殘賠償金、子女撫養費等。

    如果我在建築工地上受傷了,老闆不給我錢,我該怎麼辦?

    首先,需要明確僱傭性質,是僱傭關係還是兩類用人單位之間的關係,兩者在補償程式和金額上存在差異。 其次,如果是勞動關係,如果協商不成,李峰將直接起訴。 賠償專案如下:

    醫療費用、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伙食費、交通費、住宿費、隨訪費、傷殘補償費、子女撫養費等。

    這是一種僱傭關係。

    法院已經判決執行,今天他已經被扣留了,共計9萬多元,我要他交5萬元,但他不給。

    是的。 如果他不一直給錢怎麼辦。

    他不會害怕執行它。

    如果你不給它,你只能強制執行它。

    問題是他不付錢,只拘留了他15天就出來了,我還有別的辦法嗎?

    等等,繼續處決他。

    不停地繼續做。

    再這樣下去,我就拿不到錢了。

    問題是他只被拘留了十五天,所以它一直持續下去。

    目前,這只能做到。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與工會或當地勞動部門解決問題,既然確定是工傷,公司老闆必須給予賠償。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工傷,腰部1劇烈骨折,現在老闆不願意付錢,不知道老闆家的具體位址。 不知道是不是建築公司的明武派,(工地上沒有招牌)我不問工作人員說,我該怎麼辦? 如果您有勞動合同,請攜帶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勞動合同,請攜帶工資單、工時表或工人證明到勞動部門。

    如果找不到老闆的名字和具體位址,找建設局,他們有規劃設計資料,一定能找到承辦人,直接起訴承辦人索要賠償,最好找律師全程操作。

    希望:**。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如果懷疑工傷是工期造成的,那麼就要按照勞動磨削合同執行,用人單位和老闆必須承擔一定的責任和義務,如果老闆不願意支付,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報告。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建議及時申請工傷認定,再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根據傷殘程度考核情況計算賠償金。 您可以享受工傷醫療和工傷傷殘福利。 包括:

    醫療費、交通和膳食津貼、安裝輔助器具、帶薪休假、護理費、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貼和一次性傷殘就業津貼。 具體金額應結合該人工資和上一年度省內職工平均月薪確定。 申請材料:

    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根據當地不同法規,可能需要其他材料,詳情可聯絡當地申請部門。

    《勞動保障監督條例》第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 勞動者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工傷保險金。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應當從工傷保險**中預付。 從工傷保險**中預先支付的工傷保險金,由用人單位報銷。 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法律分析:如果老闆在建築工地上受傷不賠錢,他必須查明僱傭性質,是僱傭關係還是勞動關係。 如果是勞動關係,如果談判失敗,將直接提起訴訟。

    如果是勞動關係,則屬於工傷事故,需要報告工傷,進行工傷鑑定,並確定殘疾程度。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第十七條 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病,向協調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部門或者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確定的事項,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該期間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和其他相關費用的差額。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首先,要弄清楚你是否與用人單位有僱傭關係,或者用人單位是否給你發工資,你是勞動者; 如果是前者,則應直接向法院提起人身傷害賠償糾紛訴訟,要求雇主和老闆賠償您的醫療費用、誤工費、護理費、住院餐費補貼、交通住宿費、營養費、傷殘賠償金等; 如果後者正在辦理工傷程式,您應先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確認您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然後再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 不管是人身傷害還是工傷,賠償金額都很高,建議您委託律師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要求工會或者第三方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有責任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

    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 用人單位不提供,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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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雇了老闆,找了另乙份工作; 或者吞下你的憤怒,為自己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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