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根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女職工享有不少於90天的產假。 在產假期間,有權獲得原始工資。 是基本工資,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
但是保險什麼的還是要給你的。 比如,在你休產假期間,一般補貼和獎金不會發給你,也就是說,公司只給你發放基本工資,但會發放產假補貼等其他補貼。 國家產假政策有詳細規定:
對於產假,國家勞動法明確規定不得少於90天。 此外,每個地區都有自己的產假補充規定。 女員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難產時,產假增加15天。 多胞胎時,每增加乙個孩子,產假應增加15天。 女職工懷孕期間流產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期限的產假。
根據勞動部頒布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的有關規定)勞動部還印發了《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產假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對產假、產假期間的待遇和女職工的適用範圍作了較為詳細的解釋: 1、懷孕不足四個月的流產,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產假15至30天;懷孕超過四個月後流產的,應給予四十二天的產假。 在產假期間,支付工資。
2、勞動者在產假期滿後仍因身體原因不能工作的,經醫療部門證明後,按照勞動者病情的有關規定辦理。 此外,在這些規定的基礎上,不同省、市、地區也有關於產假的相關規定:你在私營部門工作,似乎他們只按照國家規定的最低待遇(不少於90天)給你發工資。 如何解決?
一。 您應該檢查您所在的地區是否有自己的補充規則; 二。 如果超過90天的部分是可取的,可以考慮根據有關規定向單位申請生病,不知道你的雇主是怎麼規定的。
-
法律分析:是的。 女職工在產假期間有工資的,由產假按照用人單位上一年度職工平均月工資標準繳納; 職工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應當在產假前支付女職工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夫妻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可以享受延長產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產後享受產假98天,其中產前可休15天; 如果是難產,假期應增加15天; 在多胞胎的情況下,每增加乙個孩子,產假可以增加 15 天。 女職工懷孕4個月前流產的,可享受15天產假; 如果您在懷孕 4 個月後流產,您將享受 42 天的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應當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雇員的失業配偶有權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 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中支付。 生育保險福利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產婦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內容:
1)分娩醫療費用;
2)計畫生育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專案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1)女職工在分娩時享有產假;
2)享受手術計畫生育假;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發放。
-
法律分析女職工在產假期間有工資,產假工資按照國家規定不得低於職工基本工資。 產假是指職業女性產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產前半個月到產後兩個半月,女職工享有不少於98天的產假。
在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對勞動婦女減薪、解雇或者以其他方式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產假津貼,按照用人單位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標準繳納生育保險; 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應當在產假前支付女職工工資。 女職工生育、流產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支付,已參加生育保險的**; 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
已參加生育保險的,生育保險由生育保險按照用人單位員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標準繳納;
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應當在產假前支付女職工工資標準。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8條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難產時,產假增加15天。
多胞胎時,每增加乙個孩子,產假應增加15天。 女職工懷孕期間流產的,其所屬單位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期限的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產假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由生育保險支付; 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用人單位應當在產假前支付女職工工資。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