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繼續執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作出要求繼續履行的判決或者下達特別履行令,迫使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合同義務。
2. 支付違約金。
即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債務人不履行或者不當履行合同義務時,應當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款項。
3. 損害賠償。
即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經濟賠償。
4. 支付定金。
即為保證合同的履行,合同一方當事人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按照合同標的物金額的一定比例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款項。
5.其他補救措施。
-
違法責任,即法律責任,是指行為人因違反法定義務或合同義務,或者不當行使法定權利和權力而承擔的不利後果。 就其性質而言,法律關係可分為法律功利關係和法律道德關係,法律責任也可分為補償方式和處分方式。
1. 法律責任首先是指違反法律義務的行為。
包括違約等),這是以存在法律義務為前提的。
2.法律責任也表述為一種責任方式,即承擔不利後果。
3、法律責任具有內在邏輯,即前因後果之間存在邏輯關係。
4.追究法律責任是由國家的強制力實施的,或者是有可能得到保障的。
-
承擔違約責任的主要方式是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的規定,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二條規定,履行不符合約定的,當事人應當按照當事人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不能依照本法第五百零一條的規定確定的,受害方可以根據標的的性質和損失的大小,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等違約責任, 返工、更換、退貨、降價或報酬。
《民法典》第577條。
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582條。
不符合約定的,違約責任按照當事人約定承擔。 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不能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確定的,受害人可以根據標的的性質和損失的規模,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等違約責任, 返工、更換、退貨、降價或報酬。
-
違約責任的主要形式包括:
1、繼續履約繼續履行又稱強制實際履行,是指違約方應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項下義務的違約責任形式。
2、採取補救措施作為違約責任的一種獨立形式,補救措施是指糾正合同不當履行(質量不合格)和消除履約缺陷的具體措施。 這種形式的責任是對繼續履約(解決不履約)和損失賠償的補充。
3、損失賠償損失賠償又稱違約損害賠償,是指違約方通過支付金錢來彌補因違約而減少的財產或受害方利益損失的責任形式。
4、違約金:作為娃娃的違約是指一方在違反合同時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或財產。
一、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1)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指合同債務人未履行或者不當履行合同約定的合同義務時,向對方支付的一定金額。
2)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指因合同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時,違約方向另一方作出的經濟賠償。
3)持續表現。
繼續履行:指法院、仲裁機構為迫使債務人在規定期限內履行合同義務而作出的判決或者特別履行令。
(四)其他補救措施。
質量與約定不符的,違約責任按雙方約定承擔。 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不能按照《民法典》的規定確定的,受害方可以根據標的的性質和損失的大小,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等違約責任, 更換、返工、退貨、降價或報酬等。
2、貸款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有哪些形式?
a) 持續表現。
持續履行,又稱強制實際履行,是指違約方應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項下義務的違約責任形式。
2)採取補救措施。
採取補救措施作為一種獨立的違約責任形式,是指糾正合同不當履行(質量非合同)和消除履行缺陷的具體措施。
3)損失賠償。
損失賠償是指違約方通過支付金錢來彌補受害方的財產損失或者利益損失的責任形式。
-
簡要說明違約責任的內容和茄子鏈的形式。
正確答案:違約責任是指違約的民事責任,是指合同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規定的時,合同一方或者雙方依照法律或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包括以下幾種:
1.繼續執行。
2)採取補救措施。
3)燃燒器模具損失的補償。
4)支付違約金。
-
1、繼續履行是指違約方應對方請求繼續履行合同項下義務的違約責任形式。
2、採取補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換、返工、退貨、降價或報酬、服務費、損失賠償等。
3、損失賠償損失賠償是指違約方通過支付金錢來彌補受害方的財產或利益損失的責任形式。 梁璐通過支付金錢來承擔損失賠償,損失賠償主要是指金錢賠償。 但是,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用其他東西代替金錢作為補償。
違約金的範圍和數額可以由當事人約定。
4、違約金違約金是指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錢或財產數額。 在中國,約定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或“過高於造成的損失”,法院或仲裁機構可以通過法院“適當增加”或“適當減少”。
5、支付定金的一方對定金負責,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退還定金:收到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退還定金兩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眾所周知,可以就違約造成的損失的賠償計算方法達成一致。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增加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於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
當事人約定遲延履行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也應當履行債務。
-
答案:A、C、E
教學大綱要求]掌握。
運動分析]這個問題的重點是把握“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違約責任可以以繼續履約、損失賠償、支付違約金和定金違約金的形式承擔。 因此,這個問題的正確答案是 a、c 和 e。
一般來說,違約責任多為賣房責任,買房責任還是比較少的,大部分都是因為買方沒有按照合同責任條款的要求履行,存在違約行為, 這是買方承擔責任的時候。主要有兩種情況。 >>>More
逾期交付是指未能在規定或承諾的交付期限內交付房地產專案。 目前,有很多專案處於這種情況,由於政策、建設、資金、材料、管理等因素的影響,交貨期必須延遲,但這往往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 在很多商品房預售合同案例中,大多是由於開發商延遲交付造成的,開發商延遲交付房屋主要包括以下五種情況: >>>More
首先,產品質量糾紛必須發生在合同領域,產品侵權責任僅基於合同的一般前提,而不是以合同關係的存在作為產品侵權責任發生的必要前提。 產品質量糾紛是以原合同關係的存在為必要前提的,沒有合同就沒有產品質量糾紛。 但是,一方面,產品的侵權責任不是由合同關係引起的,這種侵權是由客體造成的,而不是行為造成的損害; 另一方面,和雲產品侵權的很多受害者並不是合同關係的當事人。 >>>More
答:我國《合同法》第107條規定,一方當事人未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