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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你辭職沒有依據,工廠不能違法為你辦理辭職手續,這是對的。 如需辭職,只需提前30天向工廠勞動人事部書面提交辭職報告即可。
如你繼續工作30天,可在第31天停止工作,並有權要求工廠辦理辭職手續,由工廠處理,同時一次性支付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並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五十條)勞動合同法),否則工廠將違反法律。
《勞動法》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應當在勞動合同解除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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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辭職信後,乙個月後自動離職,但這個月不准離職,工廠是合法的,離職,就算是非法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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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很樂意為您解答,這裡的資訊讓您發現員工有權辭職,公司不讓員工辭職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員工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問:他讓我籤乙份我不是暑假工人和臨時工的保證書,然後又讓我按照公司的正常程式籤乙份辭呈和辭職。 我現在已經做了10多天了,我不想做,我現在提議下個月辭職,也就是提前30天,他會用我籤的保證書逼我,說等我做完乙個月, 如果我招賢納士,讓我走,該怎麼辦。
質詢相當於我籤了保證書,按照他公司的正常程式,不影響我提前30天告訴他我要辭職了,他有義務批准我的辭職,對吧? 只要我提前30天說辭職,不管我做了多久,按照法律,他都得讓我辭職,對吧?
問他會不會扣我的錢,雖然合同上沒有寫,但我籤了不放心的保證書,最主要的是怕他不讓我走。
問:一般情況下,我會扣除多少? 如果他在30天後不同意我的辭職,我該如何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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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你只需要按照程式辦事,試用期提前3天,試用期後提前乙個月,如果你的單位不放人,可以去當地勞務站報案。
休假有工資扣除,這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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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是。 如果您有多年的合同...... 您可能無法辭職。 你和同樣的人每隔幾年就會簽署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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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讓員工辭職,並揚言要扣工資,員工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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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雇員辭職而雇主不批准,雇員可以通過快遞方式向雇主郵寄辭職信,保留快遞明細並影印辭職信,辭職信到期後,雇主應要求支付雇員的工資並代其辦理辭職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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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者辭職有兩種形式:
1、可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提交,無需提前30天,也無需單位批准,可立即離開。 用人單位不僅應當按時支付工資,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的遣散費。
辭職信(最好寫成辭職通知書)可以這樣寫:
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為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如:未簽訂勞動合同、未按照國家規定安排工作時間、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不支付加班工資、 收取存款,不按時為員工建立國家法定社會保險等,都是辭職的正當理由。您可以列出其中之一或兩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我方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部發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每工作一年,應當支付乙個月的遣散費;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應當及時辦理離職手續,並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我公司將保留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權利。 特此通知。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可以提前30日(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無需任何理由,也無需單位批准,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辦理辭職手續並休假。 只是他們沒有得到經濟補償。
根據上述規定,辭職通知書可以寫成這樣:
某部門,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為xx年xx月至xx年xx月,因自身原因,我特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提出辭呈,30日後離職,請做好接班工作, 我會做好規定時間內交接工作,並要求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辭職手續。特此通知。
4、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要求履行職責,未支付相關費用和工資的,直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聘請律師),通過勞動仲裁出具的裁決向單位要求賠償,不支付賠償金的, 您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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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果工廠不允許我辭職,我該怎麼辦?
1.工廠不允許辭職,具體如下:
1)如不辭職,可向當地勞檢大隊投訴;
2)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2、辭職時應注意事項。
1、選擇辭職時機,一般情況下需提前半個月至乙個月提交辭職申請,以便留出足夠的時間讓公司安排整體人員的排程;
2.選擇辭職的方式。 辭職可分為口頭辭職和書面辭職。 一般而言,如果員工在入職前已與某公司簽訂了協議,則必須以書面形式選擇離職,但須取得辭職證明;
3. 保留辭職資訊。 這種辭職資訊的保留不僅僅是保留辭職證明的問題,而且在主管批准之前,辭職資訊也應盡可能保密。 如果提前洩露辭職資訊,不利於人際關係的和諧和日常工作的順利進行;
4、做好辭職交接工作。 在進行辭職交接時,要盡量毫無保留地向交接人員傳授崗位的工作情況和工作經驗,讓他們更快地適應工作,不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
現在是乙個法律社會,酒店和學校不能限制員工的自由選擇,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情況,勞動監察部門可以通過給酒店和學校乙個**來幫你解決問題。 要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酒店和學校的行為是違法的,其實他們很清楚,他們也怕被人背後吐槽,只是欺負你不懂法或者膽小! 你17歲就不再是童工了,不要談童工,只要真實反映情況就行了。
1、如需辭職,只需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交辭職通知書 切記:用人單位需簽署您的《勞動者送達及調送(檔案資料)收據》,無需用人單位同意。 如繼續工作30天,可次日向用人單位申請辭職,用人單位辦理手續(勞動法第31條、勞動合同法第37條),一次性足額支付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 並向您出具辭職證明(《勞動合同法》第50條),否則用人單位將違反法律。 >>>More
1、勞動者正常辭職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按照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即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無需用人單位同意。 但是,雇主不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二是依照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無需提前30日解除或者經批准,當事人可以立即離職。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