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義醫療期限? 另外,在醫療期間,公司有哪些責任?

發布 社會 2024-04-02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就您所描述的而言,它是由主治醫師定義的。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勞動法》第45條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有權享受帶薪年假。 具體措施由***規定。 “上海市政府是開放的。

    92)15號文規定:“企業員工連續工作滿5年,可享受第6年起的年假,其中5年15年以上休假7天; 15 服務25年,休假10天; 如果您工作超過 25 年,您將獲得 14 天的假期。 “上述服務年限,是指在企業中連續服務年限。

    2. 如何規定就醫期限1對2002年5月1日以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仍適用《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十三條關於醫療期限的規定,即“勞動者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病或者非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給予醫療期限:

    1)累計工作經驗不足10年,單位工作經驗不足5年的,醫療期為3個月;員工在單位工作滿5年以上的,醫療期限為6個月。

    2)累計工作經驗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單位工作經驗不足5年的,醫療週期為6個月;單位工作經驗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就醫期限為9個月; 員工在單位工作滿10年但不滿15年的,醫療期為12個月; 員工在單位工作15年以上不滿20年的,醫療期為18個月。

    3)累計工作經驗20年以上,單位工作經驗不足5年,就醫週期為12個月;員工在單位工作滿5年但不滿10年的,醫療期限為18個月; 員工在單位工作滿10年但不滿15年的,就醫期為24個月; 在單位工作滿15年以上者,不限於就醫期間。 2.《上海市外商投資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對2002年5月1日以前與外商投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仍適用,即“外商投資企業中方職工,根據其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至一年的醫療待遇在企業中;如果企業服務年限較長或一般服務年限,生產經營業績突出,可適當延長就醫期限。

    3.對於2002年5月1日以後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未約定醫療期限,而《上海市勞動合作》第479號《企業職工病假或者非工傷就醫期限規定》規定“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工傷需要停工就醫時, 根據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在用人單位工作年限,給予其3個月至24個月的醫療期。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確診患病的職工的就醫期限,根據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在單位工作年限確定,給予3個月至24個月的就醫期。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按照實際工作年限和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以上24個月的醫療期限

    1、單位實際工作經驗不足10年,單位工作經驗不足5年的,3個月; 6個月,超過五年。

    2、實際工作經驗在10年以上的,在單位工作不滿5年者為6個月,工作5年以上不滿10年者為9個月; 12個月,10至15年; 15 至 20 歲的人為 18 個月; 24個月,超過20年。

    b) 在職業病的情況下: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職工因工傷或職業病必須停工(醫療)一定時期。 停薪留職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設區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員工的就醫期究竟是如何計算的?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法律分析:診斷後患病職工就醫期限的確定,根據木內棗人實際工作年限和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至24個月的就醫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勞動者因工受傷事故或者患上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工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設區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評估後,應當中止原有的撫卹金,並按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撫卹金。 工傷職工停薪停工期滿仍需**的,應當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傷員在停薪期間不能自理的,需要護理的,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根據《企業職工生病或者非工傷醫療期限規定》,醫療期限是指企業職工不得因病或者非工傷解除勞動合同的期限。 員工因病或非工傷需要停工就醫時,根據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在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至24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經驗不足10年

    在單位工作不到5年的,3個月; 6個月,超過5年。 2)實際工作經驗10年以上:在單位工作5年以下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為9個月;10 至 15 歲的人為 12 個月; 15 至 20 歲的人為 18 個月; 24個月,超過20年。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按照實際工作年限和在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以上24個月的醫療期限:(1)在單位工作不滿5年,實際工作經歷不足10年的,給予3個月;6個月,超過5年。

    2)實際工作經驗10年以上,單位工作經驗不足5年,即6個月;5 至 10 歲者為 9 個月; 10 至 15 歲的人為 12 個月; 15 至 20 歲的人為 18 個月; 20多年來,這是一場為期24個月的森林盛宴。

    3)3個月的醫療期限,按6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6個月按12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9個月按15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12個月的墳墓是根據18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的; 18個月按24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24個月將根據30個月內的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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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回答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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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回答2024-04-02

醫療期間是指企業職工不得因病或者非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停止工作、接受治療、休息的期限。 >>>More

8個回答2024-04-02

間歇性中斷,累計計算。

5個回答2024-04-02

其餘不足12個月的,以醫院出具的證明為準,超過12個月需評估。 在實踐中,以醫院證明或鑑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