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進廠的時候,我沒有,我籤了勞動合同,現在我生病辭職了,老闆只給我一半的工資。

發布 職場 2024-05-03
1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老闆的做法違法,收集證據到勞動監察大隊向用人單位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違反法律規定履行試用期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試用期滿時的月工資,按照法定試用期以外已履行的期限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總結。 吻。 您好,讓您焦急等待,我很樂意為您解答,以下是我給您的問題的解答,您不能簽訂勞動合同和拖欠工資,工人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要求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和處罰,並支付超過乙個月且不足一年的雙倍工資;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我進廠的時候沒簽合同,現在老闆一年都沒發工資,能不能告勞動局?

    親愛的,您好,我正在為您查詢資訊,諮詢人數,請耐心等待一段時間,我會立即回覆您。

    吻。 您好,讓您焦急等待,我很樂意為您解答,以下是我給您的問題的解答,您不能簽訂勞動合同,並且員工拖欠工資,您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請勞動行政部門給予他警告和處罰, 對超過乙個月、不足一年的時間,給予雙倍工資補償;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希望以上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對我還是滿意的,請點個贊,如果您還有疑問,請繼續問我。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您好,您可以向勞動監察局提出投訴。 並且可以要求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二倍。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花了多長時間? 打電話給勞動局**,一定要給,如果不簽合同違法,就算工作一天也要給!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你不可能自願離開,難怪工廠。 如果有什麼問題,你只能在工廠負責人簽字後才能離開,而不是說你可以不說你也可以發工資就可以離開。 工廠不亂,沒有紀律。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只要有打卡和下班的記錄,就必須有報酬。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你有打卡記錄嗎? 還有乙個工作註冊。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用人單位應當按出勤情況結算工資,勞動者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方式維護其權利。

    根據勞動部發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按照出勤條件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一次性支付員工的工資。

    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報酬的,勞動者應當收集勞動關係實際的證據,向勞動監察機構尋求幫助,也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來維護勞動者的權利。

    根據《勞動部關於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動法〔2005〕12號)第2條的規定,確認事實勞動關係,可以參考下列檔案或記錄(勞動者工資支付名冊)和各種社會保險費的繳納記錄; 《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用人單位發給勞動者,能證明勞動者身份的檔案; 員工填寫的《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考勤記錄; 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其中,勞動者應提供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能夠證明身份的檔案和證人證言,其餘由用人單位提供。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可以去當地勞動局向勞動監察局投訴!

    你應該得到你的工資。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如果你沒有合同也沒關係。

    足以證明與公司已經建立了事實上的僱傭關係。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在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決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問:我是內部保安,然後我去找他們要了,他們叫我去保安公司,這個地方是保安公司直接招的,我是直接招的,現在我讓他們讓我找保安公司,也就是說他們不承認我是直招。

    他們不承認。 去仲裁並獲得報酬。

    問題群什麼都拉黑了我,沒有截圖憑證,有跟其他同事的聊天記錄,我只做了11天,沒有發工資的記錄,沒有工作卡,現在有證據證明我和同事的聊天記錄證明我在那裡做了什麼。

    遮蔽之前的聊天記錄後,您仍可以看到之前的聊天記錄。

    該問題有乙個簽到註冊資訊。

    如果你能證明這一點,你可以在時機成熟時去仲裁局。

    如果你和他們談判,他們無論如何都不會給。

    當然,如果能談判,那將是最好的。

    問: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什麼?

    寫下您的上訴並傳送。

    然後按要求來找我們,填寫我們這邊的需求,然後去仲裁局確認不知道你是否需要。

    如果沒有,那麼您需要諮詢仲裁局。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企業職工生病未簽訂勞動合同並領取工資的,勞動者可依法享受醫療期限,企業職工在醫療期間的病假工資、病費減免費和醫療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企業職工病假、非工傷醫療救治期限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按照實際工作年限和在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以上24個月的治療期

    (一)實際工作經驗不足10年的,在單位工作不滿5年的,3個月;六個月,超過五年。

    2)實際工作經驗在10年以上的,單位工作經驗不足5年,6個月為實際工作經驗;5至10歲為9個月; 12個月,10至15年; 18個月,15至20年; 24個月,超過20年。

    第四條 醫療期限為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6個月按12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九個月按15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12個月按18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18個月按24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24個月按30個月內累計病假時間計算。

    第五條 企業職工在醫療期間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企業職工非因工致殘或者被醫生、醫療機構發現患有難以實現的疾病,在就醫期間終止就醫,不能從事原有工作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的, 解除勞動關係,辦理退休、辭職手續,享受退休、辭職待遇;被評定為5級至10級的,在醫療期間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 企業職工非因工致殘或者被醫生、醫療機構發現患有難以改善的疾病,且醫療期滿的,勞動鑑定委員會應當參照工傷、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對其工作能力進行鑑定。被評定為一級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勞動崗位,解除勞動關係,辦理退休或者退休手續,享受退休和退休待遇。

    第八條 醫療期滿後仍未康復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問題,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如果您獲得報酬,您將在醫療期內。 如果本機沒有向您投訴,請致電 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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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回答2024-05-03

以下證據可以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1)申請登記表、就業登記表、就業通知、面試通知簡訊等。 (2)工作服、出入證、品牌、工作許可證、技術證書、職業證書等能證明工作身份的檔案。 (3)工資單、工資收入證明(由會計師簽字)、社會保險記錄、企業年金證明、住房公積金或其他工資支付記錄等(工資支付以現金計算可以忽略不計)。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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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收集其他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向公司索償;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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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這裡所指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終止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按應付工資計算。 >>>More

15個回答2024-05-03

如果勞動者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實際勞動關係,那麼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需要結算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的工資可以按照實際收到的工資計算。 但是,如果勞動者自願離職,用人單位可以扣除勞動者的部分獎勵待遇作為懲罰。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