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法! 因為雖然你老婆已經把戶口搬到了你家,沒有土地,但你老婆應該在原村有地,而原村按照30年土地承包政策:生死不動,原村的土地是無法收回的。
有一種情況(我就不說其他兩種了)原村可以收回土地——你老婆全家搬到小區城市,戶口改為非農業人口,原村無權收回你的土地。 該政策規定,乙個人只能獲得一部分土地。 因此,不向妻子支付賠償金是正確的。
-
1、土地補償費。 土地補償費一般為徵用前三年耕地年均產值的6至10倍。 2、徵地安置補貼。
根據需要重新安置的農業人口數量計算。 3、綠苗補償標準。 對於剛剛播種的作物,將補償季度產值的三分之一作為工作成本。
對於處於生育期的作物,最高補償以第一季度的產值為準。 可以收穫的穀物、油籽和蔬菜將不予補償。 4.其他附件的補償標準。
如果徵用土地需要搬遷鐵路、公路、高壓電力線、通訊線路、廣播線路等,則需根據具體情況與有關部門協商,編制投資概算,並納入初步設計概算審批。
《國有土地房屋徵用和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徵用房屋決定的市、縣級人民給予的補償包括:(一)對被徵用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房屋被徵用而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補償; (三)因房屋被徵用而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 市、縣級人民應當制定補貼和激勵措施,對被徵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
-
您好,徵地給予被徵用人的補償包括土地銷售補償、地面附著、安置補貼、苗木補貼和村民居住費、社保費等,其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扇橋補貼費是按照被徵地綜合地價確定的, 具體金額需結合實際情況確定。
-
1、徵用農村耕地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移民安置補貼費、土地附著物、苗木補償費。
土地補償、移民安置補貼的補償標準,以土地徵收前三年土地年均產值確定,前三年年均產值以當地統計部門核准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價格部門核定的單價為準。
1)土地補償費:一般為徵用前三年耕地年均產值的6至10倍。
2)移民安置補貼:一般按待安置農業人口數量計算。擬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應當以徵用耕地量除以徵地單位平均占用的耕地數計算。
2、徵地補償費的具體標準和數額,由市、縣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約定。
3、依規定繳納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貼不能維持需要安置農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對土地徵用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證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保障其長期生計。
徵地人應當依法及時足額繳納土地補償金、安置補助金和農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著物、苗木補償金,為被徵地農民安排社會保障費用。
徵用農業用地的土地補償和安置補貼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和公布區內綜合地價確定。 區域綜合地價的制定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有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人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調整一次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徵用農業用地、地上附著物、苗木以外的土地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對村民住房應當先補償後搬遷,改善村民居住條件,尊重村民意願,以重新安排宅基地建設、提供安置住房、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對因徵用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費用給予補償; 從而保障農村村民的居住權和住房財產的合法權益。
-
法律分析:擬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徵地耕地量除以徵地單位徵地前平均耕地量計算。 每安置農業人口的安置補貼標準為徵用前三年耕地年均產值的4至6倍。
但每公頃被徵用耕地的移民安置補貼不得超過被徵用前三年年均產值的15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被徵用土地的,按照被徵用土地原有用途給予補償。 徵用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移民安置補貼費、土地附著物和苗木補償費。
被徵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應當按照徵用前三年耕地年平均產值的6倍至10倍計算。 耕地安置補貼,按照擬安置農業人口數計算。
-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被徵收人的補償不能低於被徵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因此在實踐中,如果您認為補償不合理,可以採取法律措施來保護您的合法權益。
-
您好,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給予被徵收人的補償包括土地補償、土地查封、安置補貼、種苗補貼和農村村民住房費,其中,土地補償和安置補貼按照被徵收地區的綜合地價確定。
-
農村土地徵用補償如下:
1、徵用耕地補償標準,旱地平均補償1萬元/畝,稻田平均補償9萬元/畝,菜地平均補償15萬元/畝;
2、實行農地基本補償標準,旱地平均補償1萬元/畝,稻田平均補償1萬元/畝,菜地平均補償1萬元/畝;
3、徵用林地和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萬元。
關於徵地補償的申訴有什麼解決辦法。
對徵地補償不滿意的解決方法如下:
1、一般情況下,如對徵地補償不滿意,可請當地群眾協調;
2、協調不成的,可請當地群眾裁決;
3、屬於異常徵地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和資料,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權,賠償損失;
4、如農民對徵地補償不滿意,農民可利用土地補償標準糾紛裁決機制解決土地補償標準糾紛。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房屋徵用和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徵用房屋決定的市、縣級人民給予被徵用人的補償包括:
(一)對被徵用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房屋被徵用而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補償;
(三)因房屋被徵用而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
市、縣兩級人民應當制定補貼和激勵措施,對被徵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
-
您好,農村土地徵用給予被徵用人的補償包括土地補償、土地查封、安置補貼、種苗補貼和農村村民住房費,其中,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是按照被徵用地的綜合地價確定的,原則上不能低於被徵用人原有生活水平。
土地的承包權屬於你姐姐,別人現在不歸還的行為就是侵權,你姐姐可以起訴法院,要求他們歸還承包權。 律師費和律師費可以查詢相關檔案,你說的金額應該在正常的收費範圍內,不高。 除了提起訴訟外,還可以向國土資源部門申請裁決。 >>>More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是指國家徵用建設用地第二十二條,建設單位應當繳納土地補償金、楊及附物補償金、安置補貼金,標準如下: 1. 土地補償費 1. 對於農用地和蔬菜,按國家**政策,按徵地前三年的年平均產值(下同)計算; 2。 >>>More
一般來說,農村用地可分為宅基地、農田和未開發用地。 宅基地按照無居住地個人的農村戶籍申請村集體(以前有,賣了就不能申請),具體面積由村集體確定,一般不低於市內商品房面積。 農田,特別是耕地,原來的徵用方式是通過村里集體分配來取得的,一般不改為其他方式,具體面積由各地決定,我們家鄉是一人2畝以上; 非原創的徵用方式是通過土地流通取得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