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或繼續工作,離職後要求上班

發布 職場 2024-05-11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當你有機會時選擇!

    我也是四川人!

    希望你能盡快找到乙份稍微滿意的工作!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現在很難找到好工作。

    想換工作。 也要慢慢來。

    讓我們先省點錢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我不能給你確定性,但我可以教你一種方法來幫助你做出決定:列出每個選項的優缺點,然後選擇更具優勢的選項。

    其實你不應該讓別人告訴你該怎麼做,對方不是你,很難把你處境的方方面面都考慮進去,就像小時候學會過河的小馬一樣。

    你比我好,我是"三不"人員,沒有錢,例子,沒有經驗。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趁著我現在還年輕,反正畢業也沒多久,那就多讀書吧!

    金子永遠會發光,隨時都會有很多好東西,所以只要有能力,辭掉工作,學習一段時間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讓我們為你的理想和未來而戰! 讓我們奮鬥吧! 讓我們奮鬥吧!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提交辭職報告後,如果用人單位同意立即辭職,那麼就沒有必要工作了,但是如果你不同意立即辭職,那麼你需要工作乙個月,然後就可以離職了。 因為法律規定辭職需要提前乙個月,乙個月後,用人單位無論用人單位是否同意都可以離職。

    辭職是指雇員離開其原職位和雇主的勞動法制度。 有兩種情形,一種是辭職休養,辭職進校進修,無薪離職,不終止勞動法律關係; 二是勞動者本人提出辭職請求並經用人單位批准、被單位辭退或自願辭職等,辭職即解除勞動法律關係。

    個人提出辭職有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辭職後可立即離職,並要求支付剩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提前30天提出書面辭職的,可以不經用人單位批准辭職。 其中,試用期僅提前3天;

    3、如你未提前30天提交辭呈,且用人單位沒有違法,你直接遞交辭職信離職,此時你就違法了,你將要承擔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招聘你產生的費用。 在支付了相應用人單位的損失後,您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為您辦理辭職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36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37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即使上交後,您仍然需要繼續工作。 根據國家法律規定,試用期內辭職者需提前7天辭職,而公司正式員工需提前1個月辭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 勞動者應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移交工作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琪娜。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我個人認為,如果副業的收入只比主營業務略高,那麼建議去打工,因為主業畢竟是經過多年學習和積累最終確定和選擇的職業,具有穩定性等優勢和特點。 如果副業的收入遠遠超過主營業務,那麼建議將副業改為主營,不去上班。 主要原因如下。

    首先,您可以更好地管理您的副業。

    既然是你的副業,那就意味著你沒有花太多的時間和精力,至少沒有完全投入進去,操作起來可能還是比較粗糙的。 如果你的副業比你的主業高得多,那就意味著副業有很大的發展潛力,或者你確實有這方面的潛力和才能。 從現有主營業務辭職後,您可以更好地思考副業,更好地管理副業,並從副業中獲得更大的收益和回報。

    你既有主業又有副業,副業的收入遠遠超過主業的收入,同時從事兩份比較重要的工作,一般比較辛苦累,需要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也許,堅持一段時間可能不是什麼大問題,但從長遠來看可能行不通。 一旦你的主要或副業出現緊急情況,那麼你的壓力就會突然上公升。

    要麼主業做不好,要麼副業也做好不好,甚至連主業、副業都做不好。 如果你現在放棄主業,專心經營副業,那麼你可以有更多的空閒時間,減少身體疲勞,更好地調整你的家庭生活。

    第三,擾亂當前例行公事的主業可以看作是應急職業。

    當然,我們不能排除您的副業在未來發展中會遇到瓶頸或其他情況,最終導致不可持續的情況。 那麼在你退出現在的主營業務後,不要放棄你的相關專業技能和工作經驗,萬一出現無法經營副業的情況,你可以回到你現在的主營業務。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您好,這個問題因人而異,順其自然。

    我也花了一段時間認真思考這個問題(那是我離開上乙份工作的時候,我還是赤身裸體地辭職,辭職找工作的時候會反思種種痛苦),所以讓我分享一下我的想法。

    工作是生活的一部分,生活方式是自己選擇的,所以工作也是自己的一部分,不能分開。

    不同的孩子會有不同的成長環境和不同的先天條件,所以最終選擇什麼樣的生活方式,完全由他們自己、他們的家人、他們接觸過的人、他們經歷過的事情、發展的三種觀點來形成,而形成的過程有人為因素、事件因素、 和其他因素。

    比如,如果你已經形成並感到舒適,過著輕鬆快樂的生活,沒有壓力,沒有加班,那麼如果你不幸找到了乙份不符合三觀的工作,那將是乙個很大的痛苦,然後你會考慮辭職,然後你會更加堅定地覺得值得為自己放棄工作。

    但有些人不會因為錢(或其他相關興趣,但主要是錢)而放棄工作,而這時,他們會為了工作而放棄自己,他們也會感到痛苦,因為生活方式不在舒適區,而是不得不屈服。

    我的觀點是:順其自然。

    當然,前提是需要自己努力,每個人對努力的定義是不一致的,所以有些人覺得調整心態是辛苦的,有些人覺得辭職是辛苦的,有些人覺得補充知識讓他們成長,有些人覺得經歷生活讓他們成長。 如果是我,我最後的選擇是赤裸裸的,我不知道下乙個選擇,因為我不知道當時我的三種觀點是什麼樣子的,也不知道我的經濟負擔會有多重。

    所以這個問題沒意義,我相信其他答案都是雞湯或者故事,但你還是最了解自己的東西,可以借鑑別人,但你還是要先努力,再選擇。

    祝你工作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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