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工作許可證,我沒有勞動合同,現在手斷了,我怎麼能從公司找到賠償

發布 社會 2024-05-11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勞動者沒有工作證或勞動合同,現在手部骨折的,為了獲得賠償,需要申請工傷鑑定,勞動者應當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證據,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 通常需要的證據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1、員工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字、資料、與公司有關的其他資訊;

    2、職工工作的相關身份證明,如工作信函、員工證、員工服裝等與公司有關的證明;

    3、公司給職工的制度依據最好是將整套資料蓋章或列印,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

    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員工之間的溝通資訊,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通知等;

    5、工人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進行對話,然後將記錄記錄下來,並在記錄材料中反映領導的名字,否則,法院將難以確認記錄材料的真實性;

    6、勞動者可以通過證人和其他離職員工的證詞證明勞動者在公司工作。

    7、其他能與公司相關的材料(作品簽署的檔案)可以作為證據。

    如果公司不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公司將承擔工傷保險應支付的所有費用。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如果你與公司有事實上的僱傭關係,你可以先和公司的主管協商,當然,前提是你在工作中受傷,而不是因為別人的傷害或你自己下班後的受傷。 協商不成的,公司可以提供與公司有關的考勤記錄、就業登記、其他同事的證詞、與單位領導的協商記錄等,並與勞動部門協商或仲裁。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工傷屬於工傷,屬於工傷,賠償依據工傷標準。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沒有勞動合同發生工傷的,工傷職工仍可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申請工傷待遇。 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或者賠償全部工傷保障。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不影響勞動關係的成立,即雙方存在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勞動者因工傷原因受傷的,仍屬於工傷,可以要求工傷待遇。

    在處理工傷時,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待工傷認定為老年並終止後再申請傷殘鑑定,再根據鑑定的傷殘程度確定工傷賠償的具體金額。 至於賠償金額,如果與用人單位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工傷原因發生事故的;(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如果工傷職工被告知工傷,工傷職工仍可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申請工傷撫卹金。 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或者賠償全部工傷保障。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不影響勞動關係的成立,即如果雙方勞動關係破裂,勞動者因工傷原因受傷,仍屬於工傷,勞動者可以要求工傷撫卹金。

    在處理工傷時,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待工傷認定並結案後再申請傷殘鑑定,再根據鑑定的傷殘程度確定工傷賠償的具體金額。 至於賠償金額,如果與肆無忌憚的用人單位協商失敗,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這是與工傷有關的傷害。 員工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 應認定為工傷: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工傷認定書。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執行職務而遭受暴力或者其他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火車事故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事實勞動關係成立的,參照工傷處理。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二)在下班前或者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工傷9級]標準:23)骨折內固定後,無功能障礙;

    工傷10級]標準:14)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如果您因工傷原因受傷,您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相關回答
6個回答2024-05-11

1、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應當收集其他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向公司索償; >>>More

20個回答2024-05-11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補償金或遣散費(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給予補償),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勞動合同第2個月開始, 長達 11 個月)等。 >>>More

4個回答2024-05-11

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您支付雙倍工資,補足社會保險,並支付勞動關係解除的經濟補償(詳見《勞動合同法》第一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一條)。 關鍵是證據,這需要證明您與雇主有僱傭關係。 至於工作時間長短,可以使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雇主在仲裁或訴訟時簽發,因為每個在乙個地方工作的人都應該填寫乙份報名表。 >>>More

4個回答2024-05-11

需要提交的資訊如下,如果您不適合以下條件,則不能租房。 如果合適,請準備好材料,然後到相關部門申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