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老闆拖欠了一年多

發布 社會 2024-05-14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1. 如果工人為雇主工作,有兩種方式要求支付工資:

    1、職工可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部門提出投訴; 優點: 簡單的方法。 缺點:某些地區的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強;

    2、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工資翻倍。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優點:除了工資,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一般最終可以解決; 缺點: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程式和專業指導略多。

    2. 如果是針對個人的,則不被視為僱傭關係。 當事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訴個別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補償金額不低於應付金額的50%但不超過100%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2)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而產生的糾紛;

    3)因撤職、解雇、辭職、辭職而產生的糾紛;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或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督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3)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費率向工人支付工資。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抓取證據,向勞動仲裁委員會實名起訴!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建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申請向單位註冊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 也可以指定律師代表您進行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最低工資標準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並報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和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百的工資報酬;(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應當給予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如果不是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拖欠工資已超過一年仲裁時效的,建議協商解決。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仲裁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限為一年。 仲裁時效期限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機關請求權利和救濟,或者另一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的,應當中斷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 從中斷之時起,重新計算仲裁時效期限。 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效期限內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期限應當中止。

    仲裁時效期限自中止理由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勞動爭議案件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期限屆滿未起訴的,裁定具有法律效力。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許多工人,特別是農民工,一直拖欠工資。 這時,大多數工人選擇壓抑自己的憤怒,讓雇主侵犯他們的合法權益。 那麼,在實踐中,如何處理私人老闆拖欠工資的問題呢?

    下面,習青律師為您帶來這個問題的詳細解答,希望在實際生活中對您有所幫助。

    1、如何處理私人老闆拖欠工資的問題

    1、讓老闆寫一張借條,說明工資有多久沒發了,每天發多少錢,以免以後要工資時沒有憑證。

    2.軟磨硬泡和老闆要,多說點小事,比如沒錢生活,孩子讀書需要錢等等,說可憐兮兮的,只要老闆給錢就行。

    3、如果老闆欠了很多工資,大家要團結起來,一起去老闆辦公室,尤其是老闆談生意的時候,因為老闆不能在客戶面前丟臉,一般都會給錢來算賬。

    4、採取停工的方法,讓老闆支付拖欠的工資,老闆不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公司停產,所以必須解決工人工資的問題。

    5、知道老闆住**,可以去老闆家要,老闆一般不願意讓工人上門要錢,所以這個辦法很有效。

    6、向勞動監察大隊報告,一般會解決。

    7、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8、如您對勞動仲裁部門的仲裁結果不滿意,可在15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2. 拖欠工資的單位可以辭職嗎?

    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第五十條還規定,工資應當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 同時,原勞動部頒布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不僅包括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數額,還包括法律和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支付日期。

    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職工工資報酬的,構成侵犯職工享受勞動報酬權益的行為。 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建議勞動者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以保障其權益。

    綜上所述,對於廣大職工來說,如果遇到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此時需要知道如何處理,否則會給自己造成更大的傷害。 如果您仍然不了解或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識想知道,建議您登入我們的**律師**諮詢,他們會詳細回答您的問題。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員工可以通過訴訟或仲裁解決老闆拖欠工資的問題。 拖欠工資一般屬於民事糾紛,可以通過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部門或法院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無故扣減或拖延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按照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年限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人民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年度勞動者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比率支付經濟補償標準, 支付經濟補償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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