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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要求支付用人單位不合理拖欠工資的工資有三種方式:1、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勞動監察; 優點: 簡單的方法。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強; 2、可向當地人社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工資翻倍。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優點:除了工資,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一般最終可以解決; 缺點:
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程式稍多,需要專業指導。 3、如有借據,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借據中的工資金額。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二)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而引起的糾紛; (三)因免職、開除、辭職、辭職而引起的糾紛;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工人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的工資發放情況進行監督。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一)無故剋扣、拖延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經濟補償和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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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拿工資的,用人單位可以報警,違法單位不發工資,可以以用人單位不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為由,到勞動監察部門向單位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通知用人單位辭職《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若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勞動者在單位工作滿滿一年,按照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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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了四個月,我給了1000,收了1000的押金,這真是一家垃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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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成立:只要你公司的系統有理由寫:最終工資只有在員工離開公司後才能結算,就沒有問題。
您可以通知員工前來辦理辭職手續,辭職完成後才能結算工資。 留下通話記錄等。 你告訴他沒有辭職手續,你無法確認你是否欠公司的錢或任何其他工作交接。
公司無法確認您何時離開公司,因此您沒有支付工資單。 這是為了工資的準確性。 我們以前有過這樣的案例。
當時是仲裁申請,最終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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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勞動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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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打卡就要交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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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應該以正常的方式離開你的工作,你必須拿回你辛苦賺來的錢,這是你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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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抱歉! 您的問題未得到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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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 它怎麼能抵抗?
不管怎樣,我今天下午要參加期中考試,要求政府的歷史。
簡單地說,就是這樣。
應該不會吧,不知道有沒有情況,還得再推遲一下?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建議你等一下,不急著用錢=v=如果不開獎金,那也是等,現在很多恆壽公司的獎金都要延期了。
如果他很厲害,跟你說就是不交什麼錢,你就得用鏈號法則來保護自己,先看看你的合同,合同裡有沒有不發工資的?
如果沒有,那就告訴他,不要強迫你上訴。
好吧,簡而言之,你必須冷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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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應先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不能解決的,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解決:
1)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機構投訴並報告;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應當說明,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解決。這分為三種情況:一是勞動爭議案件,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是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勞動仲裁裁決的,勞動者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三,屬於拖欠勞動類別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特別要指出的是,在遇到拖欠工資等權益受到侵犯的情形時,決不能採取搶貨、爬樓、堵路等激行為和暴力,必須依靠法律手段解決問題。 否則,衝動不僅無用,還可能被追究觸犯刑法的責任。
三、法律依據:
(一)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勞動監察】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不全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工傷賠償金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2)《勞動社會保障監督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情況複雜的,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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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OPPO員工,我們的薪酬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薪酬、持股、年終獎。 我們的很多同事不看工資,而是看重年終獎; 倒不是我們底薪不高,相反,每天的底薪也很高,但是年終獎更是可觀; 年終獎是我們的主要工資**,只要你的表現足夠好。
同時,我們提倡OPPO內部的利益分享和全資持股,這也是員工收入的一部分。 所以只要你加入OPPO,薪水絕對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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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工廠進不去,從你填好表格準備進公司的那一刻起,你就做好了遭受各種委屈的準備,這種工廠真的進不去,是2019年還是這種管理模式,這種工廠真的,很難退出,管理不人道, 就算你病得很重,週六不加班,也要算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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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您嘗試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 準備好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據,您可以前往當地勞動部門提出投訴或申請仲裁。
具體拖欠工資解決流程如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向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投訴,由他們按照譚然的《勞動保障監督條例》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責令其支付何亮拖欠的陳新寬工資。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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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乙個正規的公司是不能拖欠員工工資的,在這種情況下,我覺得你可以先把情況反映給你的主管,請領導到財務部門幫忙協調解決,看看領導給出了什麼樣的反饋,如果領導還是不理會這件事情, 然後你採取其他措施,總之,冷靜地解決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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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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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賣OPPO手機的嗎,如果是線下店鋪經銷商,你應該找到你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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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司有基本福利,如五險一金、年假、產假、陪產假、......OPPO也有自己獨特的優勢,比如兩年一度的公司旅遊:五天雙飛付費輕鬆旅遊; 每年中秋節、端午節等特殊節日都會發放專屬禮品; 21:30後加班或週末加班提供小吃和水果; 公司還定期組織單人聯誼活動、籃球賽、足球賽等發展活動,畢竟我們整個公司的年輕人佔比很大,所以對我們年輕人有很多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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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非常好,在國內同類企業中名列前茅。 OPPO員工收入、月薪和股權,通常是補貼,年底還有年終獎金。 年終獎特別豐厚,很多人都用年終獎買了房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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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根據你的個人實力來談論它。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勞動監察】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不全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工傷賠償金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的行為進行處理, 依法依法實施的條例、規章 第十七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情況複雜的,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