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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2條醫療期間是指企業職工不得因病或者非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停止工作、接受治療、休息的期限。
2. 第3條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按照實際工作年限和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以上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經驗不足10年的,在單位工作不滿5年的,3個月;六個月,超過五年。
2)實際工作經驗在10年以上的,單位工作經驗不足5年,6個月為實際工作經驗;5至10歲為9個月; 12個月,10至15年; 18個月,15至20年; 24個月,超過20年。
1、在生病或非工傷期間,企業應當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按照有關規定繳納病假工資或病假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病費減免費可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但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在醫療、孕產、哺乳期間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長至醫療、懷孕、生育和哺乳期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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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給予一定時期的醫療,在此期間,用人單位應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具體數額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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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血是一種慢性病延期,對工作沒有影響,現在高血壓密碼前皮可以用藥物緩解和預防,平時要多注意飲食,少吃油膩的食物,多吃清淡的蔬菜和水果,不吃動物內臟,長虹辣木籽有緩解和預防高血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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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未滿,用人單位因不可歸責於勞動者的原因,在乙個工資支付週期內停工或生產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工資支付週期超過乙個期間的,如果勞動者提供正常工作,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關於支付工資的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因不可歸責於勞動者的原因,在乙個工資支付週期內停工、停產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週期超過乙個期間的,如果勞動者提供正常工作,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者不能正常勞動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充分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和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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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據原勞動部頒布實施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因不可歸責於勞動者的原因,在乙個工資支付週期內停工或停產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如果工資支付期超過乙個期,如果工人提供正常工作,將支付給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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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休假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因此,公司當時應該支付雙倍工資。
如果沒有付款,員工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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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規定,員工在假期期間必須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的工資作為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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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期間,應按規定支付工資,如宣告破產,自破產之日起,將解雇工資,每工作一年,將按乙個月的工資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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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假期期間支付備用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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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按規定辭職,不允許發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依照本規定辭職是合法的,無需雇主批准,員工到時候可以離職。 但是,員工應按規定保留辭職證據。
如果用人單位因此而扣減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不收取任何費用),並可以要求補發工資。
承租人欲在房屋租賃合同期滿前終止合同的,需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如果合同中未明確違約責任,一般會根據違約的實際情況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房東可能會要求租客提前退租,從而影響房屋出租造成的經濟損失。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