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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新單位與原單位處於同一協調區域,因此需要轉移關係才能續費,否則可以重新註冊。
然後需要在原單位申請裁員,由原單位處理,一般需要3個月左右的時間才能收到社保相關材料,然後交給新單位轉交關係。
對於補充付款,養老保險的最短支付期限為180個月,即15年,可以多支付,屆時可以領取更多。 同時,養老保險可以累積計算繳費年限,即允許間歇繳費。 醫療保險至少需要支付25至30年,當您達到退休年齡時,您可以申請養老金福利和醫療報銷(只要通常可以續保)。
因此,養老保險可以補充,也可以不補充,只要支付最低15年。
醫療保險自停保之日起有三個月的緩衝期,定期繳費的相關福利不受影響,否則需要再次累積繳費期,不享受醫療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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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單位不按規定辦理裁員手續的,必須繼續繳納社保,否則拖欠必須補,否則以後將無法繼續繳納。 如果是單位違規,可以向勞動部門舉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八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並在15日內辦理員工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移交手續。用人單位拒不出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書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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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如果原單位的社會保險沒有減少職工人數,職工可以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投訴並報告,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將在限期內責令支付或補足, 然後處理減少。社會保險是指為因健康原因而喪失行為能力、暫時失業或失業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社會和經濟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未登記社會保險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用人單位逾期改正不改正的,處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對直接責任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未繳納之日起徵收日5/10000的滯納金; 逾期仍未繳費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所欠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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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您找到以下資訊。 原單位社會保險未減少職工人數的,職工可以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投訴、舉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職工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然後辦理減免。
問題。 在什麼情況下,公司不轉出社保。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移交手續。
沒發現公司不能轉社保的原因,如果貴公司堅持不給你合同,建議你投訴。
畢竟,辭職後,您應該能夠減少社會保障,以便您可以搬到新雇主那裡。
問題。 我離開已經快一年了,公司還沒跟我轉出社保。
那公司就沒有給你交社保了,對吧?
如果您不付款並且不將其轉給您,那麼這是一種惡意行為,您必須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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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提出投訴、舉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其限期繳費或者補足,然後處理裁員。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如下:1.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未登記社會保險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用人單位逾期改正不改正的,處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對直接責任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二、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應當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未繳納之日起徵收日5/10000的滯納金; 逾期仍未繳費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處所欠金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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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單位未按規定辦理裁員手續的,必須繼續繳納社保費,否則為拖欠,必須補足。 如果是單位違規,可以向勞動部門舉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15日內辦理完成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移交手續。 勞動者應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原用人單位或須提供證明書影印本,而用人單位須將有關檔案保留最少2年,以備日後參考。 原用人單位拒絕提供該資訊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More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無力繳納社會保險,只要勞動關係成立,用人單位就需要向勞動者繳納社保。 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More
前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勞動監察大隊反映了您的情況。 或申請勞動仲裁,應準備勞動合同和未投保保險證明。 如果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不投保,將被罰款。
答:試用期內,單位和職工還應按照有關規定繳納五險一金,因為試用期是合同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脫離合同期。 此外,企業為其員工提供保險是一項法律義務,這並不取決於當事人的意願或意願,即使員工表示不需要繳納保險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