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諮詢 勞動爭議諮詢和尋求幫助

發布 社會 2024-05-11
2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結語:乙方與丙方已建立勞動關係,乙方雖未簽訂合同,但乙方應給你兩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由於乙方一年未與你簽訂合同,除第乙個月外,你可以每月向他索要雙倍工資。 此外,他們還需要補足社會保險費。

    解決方法:您可以向乙方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投訴,要求他們履行您的賠償要求。

    參考:《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事先告知工會。 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規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改正。 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能再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賠償。

    第五十八條 勞務派遣單位是本法所稱用人單位,應當履行對勞動者的義務。 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除有本法第十七條規定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被派遣工人的用人單位、派遣期限、崗位等情況。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1.取證是困難的。 您與甲之間沒有僱傭合約。

    丙方與乙方沒有直接的合同關係。

    2.賠償金額難以確定。 《合同法》修訂後。 它僅在 08 年底開放,法律不適用。

    薪酬被定義為事實上的勞動年,不容易妥協。

    建議:如果是我遇到這樣的事情,我也會很沮喪。

    我沒有天賦,我在海淀法院實習過,法律是一回事,但真正的判斷是另一回事。

    n 這樣的例子很多,基本上是庭外調解。 此外,沒有獲得任何好處。

    最好忍耐一下......

    等到社會到了“先讓一些人富起來,再讓窮人有辦法活下去”的地步,估計就能打贏官司了。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直接提交書面辭職報告,但需提前乙個月提交給主管。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如果你想辭職,只需提前30天寫下來。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我與公司發生糾紛,如何解決?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1、單位不簽訂合同屬違法行為。

    2、單位無權扣減工資。

    3、如有爭議,建議向勞動局投訴或直接提出勞動仲裁的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未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比例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扣留工資是違法的,乙個月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雙倍工資。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我與公司發生糾紛,如何解決?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如果沒有工資卡、勞動合同等證明勞動事實的材料,可以提供與您一起工作的人作為證人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並要求勞動賠償,勞動爭議必須先仲裁,因此您必須先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不強制執行, 向法院申請執行仲裁裁決。

    對於拖欠貨款,有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沒有履行或者沒有約定的,被告人應當直接向被告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以上程式不清楚,請前往您當地的法律中心進行諮詢,他們將為您提供法律服務和律師**訴訟不會騙取您的錢財。

    員工在生病期間不得被解雇 見下文。

    《企業職工病假、非工傷醫療救治期限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病或者非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按照實際工作年限和在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以上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限

    (一)實際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在單位工作不滿5年的,3個月,5年以上的,6個月。

    2)實際工作經驗在10年以上的,單位工作經驗不足5年,6個月為實際工作經驗;5至10歲為9個月; 12個月,10至15年; 18個月,15至20年; 24個月,超過20年。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勞動法》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扣留或無理拖延工人的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不能每月支付工資,屬於違法行為,可以向勞動部門報到並索取工資,單位根據你的出勤情況支付工資,病假期間支付病假工資的70%。 用人單位不同意給錢的,勞動部門可以在勞動部門作出決定後,由法院強制執行。 當時,老闆不管有沒有錢,都去法院談了談。

    辭職:如果您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則需要提前30天提交書面辭職,如果不簽訂合同,您可以隨時離開。 如果簽訂勞動合同並提前30天辭職,將被視為未經授權辭職,不影響老闆支付考勤工資。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從你的描述來看,很難確定你女朋友和民營工廠的勞動關係,勞動法涉及的勞動關係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關係,民營工廠是否具有法人資格,如果有工商營業執照,那麼可以確定是用人單位, 並可直接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保障您的權益;如果這個民營工廠像小作坊一樣經營,沒有工傷營業執照,那麼你女朋友和這個民營工廠的關係就是僱傭關係,是民法下的勞動關係。

    員工可以提前30天向用人單位提交辭呈,這是員工的權利,不存在強制解雇的情況。

    建議大家先去當地勞動廳的仲裁部門進行詳細的諮詢,一般只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那麼不管是勞動仲裁還是法院的判決,只要拿到就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以保護勞動者的權利。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通過正確的渠道解決這個問題幾乎是不可能的,我只能告訴你乙個歪門邪道:你要注意,當他的工廠裡有來訪的商人或比較有影響力的人去工廠時,你去他的辦公室要工資,如果他不給你和他吵架, 或者趴在地上作弊,如果他給你措施找人把你趕走,你就報警(最好你們兩個人一起去),然後揍勞動局的**,在各種壓力下,他都給不了你。看時間,你工作的時間(從一年到今天)都是按這個工資計算的,你要是跟他打官司,真的不值得,浪費時間浪費錢,趕時間可能拿不到你的工資!

    注意,我告訴你的最好的方式是,你爭論的人和你爭論的人一樣多! 然後你可以找到一些可以證明你在這裡工作過的同事,或者找到其他強有力的證據來證明你和他們一起工作了多長時間!

    這裡我告訴你乙個方法:你讓你的女朋友回去辭職,把辭職寫在你工作上,從某一天到你生病不能繼續工作的那一天,(比如:從2011年3月1日到7月3日上班,我突然需要就醫卻繼續要錢, 希望領導把這段時間的工資結算給我,估計休養時間比較長,希望領導同意我辭職回家治療休養,)去找廠長簽字,然後他不同意你的意見,還請他簽字,表明不同意你的辭職,讓他寫下不同意的理由!

    那麼這張寫著文字的白紙就成了最有利的證據! 》

    好吧,雖然方法比較骯髒,但是一百次嘗試,我以前在一家餐館工作,壓了1個月的工資,我辭職了,我不同意不給我錢,我只是趁著中午吃飯的時候有很多人問他,很順利就來了! 但從那以後,那家餐廳的生意就一蹶不振了! 撥浪鼓。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向勞動局投訴,確認您的權益合法,切實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這是不合理的,請致電**到勞動局投訴。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如對賠償有爭議,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請求,並附上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

    當然,您也應注意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內容以及是否已簽字確認,如果證明明確了相關事實,並表明已與您協商解除,並且您已經簽字同意,則可以視為通過協商確定解除。 您的上訴結果可能對您不利。

    僅憑證明解除勞動合同而未說明相關原因的,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申請依照勞動合同違規解除仲裁,請求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第八十七條的規定辦理。 也就是說,剩餘的賠償金將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在陳述事實和理由時,只需要陳述對自己有利的言論,而不必說明“出於什麼原因”解散。 只需說明:10月29日,被申請人書面通知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終止!

    就我個人而言,如果我認為侵權行為是侵權的,我特此提交仲裁,並要求我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等。 庭審中不要說明任何理由,只要沒有書面證據證明你已經知道或用人單位已書面告知具體理由即可。 只要你不簽字,你就不知道。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根據 2008 年公布的新勞動合同法,公司根據服務年限向您支付五個半月加乙個月的代通知金是合法的。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你被拖欠了多少個月的工資? 你為什麼離開時沒有提交辭職報告?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這取決於你在尋找什麼。 有些地方你們倆都違反了勞動法。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勞動爭議案件由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處理。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在這種情況下,合同仍然有效。

    建議您先與公司相關部門協商,如果協商失敗,再申請勞動仲裁。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在正常情況下,你絕對可以贏。 但最好提供有效證據:一是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有公司位址、法人、崗位、合同工資、試用期工資、工資支付日期、甲方權利、乙方權利、糾紛解決方式等; 第二個是出勤證明,證明你已經工作了幾個月; 三是公司合同期內是否有工資變動的規章制度,是否了解制度; 四是崗位描述或職責要求有否,公司在規章制度上是否不稱職; 五是公司是否對勞動合同的解除給予了明確通知,你是否籤了字; 第六,你有問題,是否只是公司的錯。

    最後,如果你不為硬體付費,你一定是違法犯罪。 同樣重要的是要注意您所在地區的勞動訴訟和仲裁的公平性。

    如果你在我這裡,乙個合格的律師可以讓你原來的公司在這些情況下在勞資糾紛中大量流血。 當然,我不是律師,也不是個人或從業者。 建議從市工會聯合會找一位幫手律師或法律人,以防止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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