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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塚宰。
北周王朝按照“周禮”安設六官,設立天官府,以大塚再清為主官,七條命。 副手是光冢博士,還有天官府的中士處理家裡的一切事務。 如果北周王朝大塚宰有“五府在天官”的命令,他將與“周離”的冢齋一樣,掌管國家事務。
如果沒有這樣的命令,只有政府官員會負責。
2.大司空。
西周初期,三公的等級,和六清,還有司馬、司岇、司司、司徒和稱五識,分管水利、建築,金溫都是工人。 春秋時期和戰國時期。 正是工業部的手工業製造代表了當時周最先進的科學技術水平。
漢朝沒有這樣的官,當他成為皇帝時,他將御醫改為大司空,但他的地位與周王朝不同。 司空也是中國的姓氏之一。
3、大司徒。
其日常工作包括移民填海、綏靖和安置流離失所者,並以魚鱗圖集和黃皮書為基礎,抑制富人的兼併; 將土地限制在異端的人手中; 樹藝組,農業主任; 在草原上放牧馬匹; 為租戶提供最佳電氣化服務; 根據情況,可以免除多年欠款的賠償; 根據各省收支情況,調整盈餘和短缺; 減少差事服務免於復職; 災區扶貧養老,獎勵有功者;
權衡市場,評估價格; 徵收山澤波池、觀石、坑冶的稅收損失; 支軍輸,督運,支轉屯種,開中實,百官和魯交; 定期編制戶口簿、調整戶口等,了解人口和土地變化情況; 對隱瞞戶籍、侵吞土地等違法行為,應當予以制止和及時糾正。
4、大司馬。
周李夏關“有乙個大司馬,掌管國家政治。 漢成秦制度下,把宰相、朝史、太尉、漢武帝免太尉,安放大司馬。 在西漢時期,常被當成掌權的親戚,大多是將領、驃將、戰車將領,也有沒有將軍人數的。
5. 大祭司。
西周時期,周天子是最高裁判。 **設定大秘書,負責法律法令的實踐,協助周王行使司法權,小秘書協助大秘書審理具體案件。 大大小小的埋空哪司有專門的司法下屬官。
此外,還有法官、村學者和基層學者,負責處理具體的司法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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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存在於夏、商、周時期。
它通過家族血緣關係決定了**各級**的任命,將官職限制在貴族的範圍內,由貴族的兒子代代相傳。
但是,從歷史發展的角度來看,這是歷史的進步,其根源在於生產力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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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清石魯制度,即世襲制度。 官職、封地、下屬、財產按照父權制由長子繼承。
世襲制度的特點是王權和氏族權力的統一。
它通過家庭血緣關係確定**各級**的任命,並根據血緣關係確定等級和尊嚴和等級。 頭銜和官職由世世代代在封地和封地的人享有。 從歷史發展的角度來看,這是歷史的進步,其根源在於生產力的發展。
嚴格來說,子外殼系統沒有被更換過。 這是乙個控制裝置,但它只是對子密封系統的補充。 在子圍護系統的基礎上進行了改進,沒有實質性的變化。 >>>More
漢代實行稽查制度和徵用制度。 試用是自下而上選拔人為官的制度,招聘是自上而下的選拔官員的制度,其影響是給貧困家庭的孩子上路的機會。
1.宋朝放寬了科舉考試。
同時,為了加強科舉考試的公平公正性,實行混淆法和記錄記錄法,在前朝的基礎上進行了創新改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