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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執行職務時受到猛烈傷害,或在交通事故中受傷,或因正義行為受到猛烈傷害,需要報警。 不需要其他任何內容。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明,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職工。
職工有前款第(一)、第(二)項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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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需報警,有勞動合同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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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警,直接去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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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發生工傷事故,無需報警,公安部門不關心工傷的,應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安全生產部門報告,員工必須向社會保障局報告工傷。 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是指因公受傷的職工和因公死亡的職工親屬依法享有的賠償專案和標準。
法律分析如果公司發生工傷,無需報警,舉報將不予受理。 也不需要備案。 最後,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醫療費用、一次性傷殘補助、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停工期間工資福利、護理費、住院餐費補貼、交通費等。
工傷治療:1人工傷認定申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市勞動能力評價委員會。 補償標準只能通過確定具體水平來確定。 3.
用人單位已繳納工傷保險,並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保險支付的工傷撫卹金**; 同時,雇主必須支付剩餘的工傷賠償金。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用人單位應當全額支付。 4.
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一)因工傷原因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發生事故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4)患有職業病;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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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涉及故意傷害,無需報警,勞動合同中心確定工傷後,用人單位可以負責正常工傷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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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只要用人單位在事故發生後乙個月內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不申請,個人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出院後再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如果出現殘疾或影響勞動力, 最後根據傷殘程度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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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報警,如果和單位協調溝通,沒有糾紛,沒必要那麼麻煩,如果有糾紛,可以及時與勞動仲裁溝通,勞動仲裁會協調做好工傷的後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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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用人單位同意報工傷,就無需報警。 因為保險公司會提出索賠,並會聯絡你,你的公司。 索賠的錢直接歸您所有。 如果雇主不同意報告工傷,去找雇主,不想賠償你的損失,那麼你可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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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一切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是不可能通過工傷認定獲得賠償的,如果用人單位不申請,員工個人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果確定工傷是工傷,在取得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用人單位應全額支付醫療費,停工期間(工傷**、**)的工資按原待遇支付。
停工期間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的伙食補貼按受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3.傷情穩定後,可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確定工傷程度,再根據傷殘程度計算傷殘賠償金額;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義務,受傷的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當地勞動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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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生工傷,你不需要報警,你需要去醫療**......
用人單位應當自工傷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工傷部門申請認定工傷,用人單位不申請的,工傷受害人或者其近親屬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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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公司工作受傷不用報警,有公司按照規定給你打牌,不滿意可以協商,協商不成報警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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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不要報警,如果涉及違法違規行為,可以向管理機構報警,如果是工傷,只要單位賠償即可。 恐怕他們不會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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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只是在工作中工傷,那麼你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報案,不用報警。 但是,如果發生嚴重傷害事故,尤其是**事故,則應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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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會,一般情況下,公司會迅速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當然是工傷,難道這家公司會把傷者扔掉? 大公司會負責到底,一些根本不簽勞動合同的小公司要考慮報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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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闆會賠償,當然沒有必要報警,如果老闆不賠償,那你就要選擇報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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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公司是怎麼處理這個問題的,如果不當回事,馬上報警,向勞動局報告用人單位有工傷,如何保護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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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選擇報警,然後聯絡單位勞動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工傷部門。 但是,如果涉及機動車,您必須先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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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如果你在工作中受傷,你不需要向警方報案。 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受到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侵權人的責任。 發生工傷事故後,用人單位或者職工應當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認定工傷。
1、在施工現場意外受傷的工人如何賠償。
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暴力等事故造成的暴力等意外傷害,屬於工傷認定,勞動者可申請工傷認定,並獲得工傷保險賠償。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如何計算工傷認定期限。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二)明知在工作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者兇猛人員的收尾工作,發生事故受傷的;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由於執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意外傷害;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七條 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勞動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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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雇主不願意支付醫療費用,您可以按以下方式支付: 1、自行預支就醫費用,但注意妥善保管相關賬單; 2、治療出院兩個月後,殘疾等級鑑定和後期**費用鑑定委託律師起訴; 3. 人身傷害賠償的訴訟時效自受傷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4、注意保管醫療費用發票、診斷證明、病歷、護理證明、出院證明等材料。 5.建議報警(**可能無法處理,但證據可以儲存)詳情可由**諮詢。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
申請人提供的工傷認定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更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通知要求補充、更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統一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確定的事項,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屬地域原則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撫卹金等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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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親愛的,很高興為您服務<>
如果公安機關不關心工傷,必須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安全生產部門報告,並向社會保障局報告工傷情況。
如果我在工廠工作時受傷,我需要報警嗎?
親愛的,你好褲子尺寸,很高興為您服務<>
發生工傷事故,無需報警,如果報警人員不關心工傷,則必須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安全生產部門報告,並將工傷情況悄悄明確地報告給社會保障局。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職業傷害的,應當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員工在工作中受傷,應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如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產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食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抗傷職工住院伙食補助金,以及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和經辦機構同意,受傷職工到全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伙食、住宿費,由工傷保險支付, 具體繳費標準由整體規劃區人民群眾規定。
工傷職工無權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 工傷職工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符合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返聘的退休人員,遭受工傷傷害的,不受工傷保險條例的保障,因為工傷保險條例只限於在職員工,只能按照原來的僱傭協議進行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勞動者發生事故受傷或者因工病患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本條例所稱個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工傷前12個月內支付的平均月工資。 工資高於總體規劃區員工平均工資的300%的,按總體規劃區員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 如果員工工資低於總體規劃區內員工平均工資的60%,則按總體規劃區內員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