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在工廠的胎面上被推倒時,這不被認為是工傷

發布 社會 2024-05-04
2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在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如果您因工作原因在事故中受傷,則屬於工傷。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這是在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場所遭受的傷害,被視為與工作有關的傷害。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六)在交通事故或者涉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列車等非主要責任的事故中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疾病死亡,或者救援工作失敗後48小時內死亡的;

    (二)在緊急救援、救災或者其他維護國家、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損害的;

    (三)原來在軍隊服役,因戰爭或因公受傷致殘,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明,到達用人單位後受傷的職工。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您好,您可以去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一、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工傷:

    1)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受傷的;

    2)在工作時間前或下班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工作或收尾工作時發生事故受傷的;

    3)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而遭受暴力或其他事故傷害的;

    4)患有職業病;

    5) 外出工作時因事故受傷或下落不明;

    6)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事故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情形。

    您的病情可能符合工傷的條件;

    2、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拒不賠償的,個人申請期限為一年;

    3、傷勢穩定後,如遺留殘疾,可申請殘疾評估;

    4、構成傷殘等級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您的顧慮可以依法解決。

    5、用人單位拒不賠償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這取決於你是在工作時還是在休息時受傷。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在工廠工作時與某人發生爭執時受傷不能確定為zhi

    損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勞動者因工傷原因在工作時間內和工作場所發生事故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但是,如果您在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與某人發生爭執時受傷,並且您不是因為工作而在事故中受傷,則不能認定為工傷。

    在工作時間內發生爭執、打架的,屬於違紀行為,其所屬單位可依照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予以處罰。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是的,但我不認為工廠會隨便支付賠償金。 被毆打的人也是。

    杜不會隨便上法庭。

    工傷 DAO 概念。

    工傷又稱工傷、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中遭受的意外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您屬於前者,即工人在從事職業活動過程中遭受的事故傷害和職業病傷害。

    之前在今天的宣告中有乙個節目,情況和你提到的受害者一樣,後來主角在打官司後拿到了賠償。

    您可以向當地律師或警察諮詢詳情。 從法律角度來看,勝訴的幾率超過60%。

    需要提醒的是,即使因個人問題在工作時間內發生事故,單位負責人也有義務進行賠償,但賠償金額不會太高。 如果被告無力支付或逃跑,單位負責人也有義務提前支付醫療費用。 (當然,最後三種情況除外)。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當然,只要你在工作時間內受傷,即使你在工作中受傷,法規沒有說明受傷的原因是什麼,你可以立即去你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詢問如何處理。 快點,有效期為一年。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不,這只是你和打你的人之間的衝突,工廠沒有算你錯過的工作是件好事。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可以直接去找單位工傷管理負責人,如果沒有,那就去找領導。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先找經理,如果談判失敗,再找老闆。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當然,如果你正在尋找工傷,你應該首先遵循常規程式,如果談判失敗,你會找到老闆或起訴。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自行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 向協調區域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確定的事項,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撫卹金等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相關費用。

    第十八條 申請認定工傷,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雇主存在僱傭關係(包括事實僱傭關係)的證明;

    3)醫學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鑑定證明)。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資訊。

    申請人提供的工傷認定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更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按照書面通知要求補充、更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是的,乙個月內,可以寫乙份申請書,說明工傷情況,然後去當地勞動局直接申請工傷。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用人單位逾期(30日)未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及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依法直接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1年,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計算。 此期間是排除期。

    工傷認定材料提交流程:

    填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工傷認定申請表》

    勞動合同影印件或者其他有效勞動關係成立證明。

    醫療機構出具的傷後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當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將所有需要補充、更正的材料書面通知申請人。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這是你的問題。 乙個可以做男人的男人,當你不侵犯別人的利益時,他不會讓你難堪。 對不起。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申請工傷認定是前提條件。 自離廠之日起一年內,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要求工傷撫卹金。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首先,你必須在工傷事故發生後一年內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如果被認定為工傷,醫療費用將由社保報銷,如果用人單位不幫你參加保險,用人單位會全額報銷你。

    **結束後,您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即殘疾鑑定),達到殘疾等級的,社保和單位將一次性發放殘疾補助。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需要確定以下問題:

    1、工傷是否得到社會保障部門的認可?

    2、從醫療中恢復後,你是否超過了可以休息的時間,也就是說,你是否有休息的意願,或者其他情況?

    3. 補償是什麼意思?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根據你的嚴重程度,你當時是否向勞動部門報告了工傷,你可以找到一家公司。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這不能算是工傷,雖然是在廠裡,但不是在工作中,是打架受傷,不符合工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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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5-04

在工廠被擊中可能會被認定為工傷。

職工因履行職責在廠內、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受到工傷的,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的,認定為工傷; 因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而受傷的,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二)項的要求,按工傷處理。 >>>More

22個回答2024-05-04

如果被廠裡的班長毆打,我覺得你可以報警,因為不管發生什麼事,你都不能隨意打人。

27個回答2024-05-04

不可以,除非你使用的原材料中有**材料,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沒有異味,如果有危害健康的,那麼就要加強通風。

25個回答2024-05-04

在這種情況下,不應該有衝突,因為在許多情況下。 我覺得在工廠工作,有些工資比在公司工作要高,三十六行的行出冠軍,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優勢,而且只要兩個人都喜歡對方,我覺得這個職業,問題不大,因為在很多情況下,我覺得兩個人是幸福的, 所以困難可以一起克服,只要你喜歡得足夠,你們就可以在一起!我覺得愛情不應該被“事業”二字束縛,喜歡就去追逐,以後別讓自己後悔,世上沒有後悔藥! >>>More

7個回答202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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