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不同意要求女方退還錢款,如何保證女方退還的錢在法律上有效

發布 社會 2024-05-04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如無結婚證同居,原則上需要退還彩禮,收款人會出具收據,保障您的權益。

    法律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習俗支付的彩禮的,經查明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3)婚前支付給付款人帶來困難的付款。

    前款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適用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這一條件的規定,表明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如何處理彩禮糾紛正式作出了明確規定。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也規定了退還離婚彩禮的條件,其中第(三)項規定,“婚前支付給支付人造成困難”是返還彩禮的條件。 那麼如何理解“人生困難”呢? 《解釋(二)》第二十七條對“生活艱辛”的含義作如下解釋:

    《婚姻法》第42條所稱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取得的財產,不能維持當地的基本生活水平。 ”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彩禮不需要退還,婚後的財產和債務必須平分。 但是,如果結婚不到一年,對方因支付彩禮而家庭生活極其困難,則可以退還彩禮。 或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也應退還彩禮。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總結。 如果錢確實應該退還給男人,那麼錢應該及時退還。 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否則,在訴訟上台後,法院仍會責令女方退還南方彩禮。 以此類推,以此類 特別是,一些禮物被用來轉移金錢以結婚為目的。

    例如,5 月 20 日轉賬。 要麼是彩禮,要麼是情人節,要麼是錢,如果你沒有結婚,應該退還。

    如果男方想拿回錢並起訴女方,女方應該怎麼做?

    如果錢確實應該還給男人,那麼應喬應該及時把錢還給他。 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否則,在塗薇起訴法院之後,法院仍然會命令女方在南方退還彩禮。

    以此類推,以此類 特別是,一些禮物被用來轉移金錢以結婚為目的。 例如,5 月 20 日轉賬。

    或者是彩禮,或者是情人節,或者是錢,如果沒有結婚,就應該退還。

    目前,我國法律規定,按照習俗退還彩禮的情形有三種。 1、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2)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3、婚前付款導致付款人生活困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2條禁止婚姻家庭,禁止包辦。 禁止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以婚姻為藉口索取財產。 禁止牧師重婚,禁止配偶與他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1063條. 夫妻雙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悔改而遭受的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補償或補償,以及(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日用品,(五)屬於一方的其他財產。

    因此,如果雙方關係不再和睦,那麼就應該歸還南方贈送的禮金、皇家挖禮、鎮叢核等。 尤其是女方要求分手或者鄭妍退出婚姻。 你應該把相應的錢和禮物等。 所有退款。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彩禮的返還只有在一定條件下才能實現。 《婚姻法》解釋二規定,彩禮可以返還的情形有三種:交完彩禮後後悔結婚,當事人未登記結婚的; 即使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也沒有同居和離婚; 婚前支付彩禮給支付人造成了困難,如果離婚,也可以以此為由要求返還彩禮。

    那麼,如果你們住在一起然後分居,是否需要退還彩禮呢?

    婚姻登記是建立婚姻關係的法律要求之一。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當事人在未經鬥團胡登記的婚姻關係中的合法權益不受法律保護。

    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以夫妻名義短期同居,不願繼續同居,給對方造成一定損失的,對方要求返還彩禮的,要求返還彩禮的一方應當按照公平原則返還。

    當事人未登記結婚,但以夫妻名義生活或長期在氏族中,婚約解除後,男方要求女方返還彩禮的,不能單方面援引《婚姻法解釋二》的規定責令女方返還男方財物, 而婦女所遭受的損失,也應得到充分考慮。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總結。 如果女方退還彩禮,男方不接受,首先。 要看男女雙方是否已經在民政局登記結婚,如果已經登記結婚並領取了結婚證,婚後雙方關係破裂,沒有和解的可能,那麼一方只能選擇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

    其次,如果男女雙方沒有登記結婚,也沒有收到結婚證。 只是擺宴宣布結婚或訂婚,但雙方已經同居,那麼可以自行解除同居關係,如果雙方出現財產糾紛,無法達成協議,只能通過訴訟解決。

    如果女方退還彩禮,男方不接受,首先。 要看男女雙方是否已經在民政局登記結婚,如果已經登記結婚並領取了結婚證,婚後雙方關係破裂,沒有和解的可能,那麼一方只能選擇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 其次,如果男女雙方沒有登記結婚,也沒有收到結婚證。

    只是擺個宴會宣布結婚或者訂婚,但雙方已經同居,那麼就可以自行解除同居關係,如果雙方出現財產糾紛,無法達成協議,只能通過訴訟解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經查明屬於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 3.這筆錢是在婚前支付的,給庫家的人帶來了生活困難。

    前款第(項)項規定的適用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如果雙方沒有申請結婚證,就不是事實婚姻,是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全額返還彩禮,但如果協商失敗,男方就上法庭訴訟要求解除同居關係,退還彩禮22萬元參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一)第三條(發世2020號22號,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當事人提起訴訟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訴訟。

    第5條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慣例支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認定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援:(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 (三)給付款人造成困難的婚前付款。

    前款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適用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第七條 未依照《民法典》第一百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於2月1日公布實施前, 1994年,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的實質性條件的,應當作為事實婚姻處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後,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實質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重新申請結婚登記。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依照本解釋第三條的規定辦理。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雙方訂婚後,男方給了彩禮。 如果女方對婚姻有悔改,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全額返還彩禮,女方也應該退還彩禮。 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總結。 你好。 您的具體情況是怎樣的?

    是戀愛期間男人轉給女人的紅包嗎? 如果只是普通的小額轉賬,那就是男方送給女方的禮物,不是彩禮。 換言之,如果能證明轉讓是為了結婚而進行的,則視為彩禮,需要退還。

    如果有證據表明轉讓是純粹的贈與,例如贈與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協議,則無需退還。

    在一段關係中,男人在女人身上花錢,女人必須歸還。

    你好。 你勸誡的具體情況是什麼? 是戀愛期間男人轉給女人的紅包嗎?

    如果櫻花宴只是普通的小轉賬,那就是男方送給女方的禮物,不是彩禮。 換言之,如果能證明轉讓是為了結婚而進行的,則視為彩禮,需要退還。 如果有證據證明轉讓是純粹的贈與,例如贈與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協議,則無需退還。

    嗯......即使在戀愛期間,我也沒有向他要錢什麼的,他是自願給我的。

    如果你是自願的,你就不必償還。

    他在PUA(精神控制)中。

    PUA意味著他以一種精神上壓迫你的方式控制你,那麼你需要判斷:除了挫敗感,你還能從這段關係(關係)中得到什麼? 如果好處不大,那還不如馬上分手,遠離負能量; 如果你得到了其他好處,那就想想你的底線是什麼,然後開誠布公地和他溝通,爭取他朝著你想要的方向改變。

    如果溝通後你的底線仍然被侵犯,你可以選擇分手,這叫做“兩害相權取其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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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回答2024-05-04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這種情況,我覺得最好通過訴訟來解決,畢竟如果不同意,只能通過訴訟來解決。

7個回答2024-05-04

女方第一次起訴離婚,男方不同意,法院會裁定法院不會第一次離婚,最快的辦法是在訴訟後立即撤訴,六個月後再起訴。

19個回答2024-05-04

如果男方父母不同意,可以請邵衛華的徒弟幫你算乙個卦象,他的準確率可以達到90%以上,QQ是齊言九九零二九零。

10個回答2024-05-04

一方不同意離婚的,離婚方式採取訴訟離婚的形式,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法院調解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提出離婚請求,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我國人民法院審理一方當事人不同意離婚的案件,應當首先進行調解; 2.法院裁定,如果法院認為夫妻關係確實破裂,沒有和解的可能,法院可以判決雙方離婚。

17個回答2024-05-04

如果你們真的相愛,合適,那麼就不應該放棄,畢竟緣分來之不易,至於你的父母,只要你堅持,軟硬的,他們也會屈服的,但我覺得既然要活下去,兩個人還是要在一起的,雖然這樣會犧牲父母中的乙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