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婚前賣掉您的個人財產並將其換成大房子,這是否被視為共同財產?

發布 社會 2024-06-02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1、婚前用房屋收益購買的房屋登記在投資者名下,屬於個人財產;

    2、婚前用房屋收益購買的房屋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

    三、法律依據:

    1)《婚姻法》(2001年修正) 第17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和獎金;

    2)生產經營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二)《婚姻法》(2001年修正)第18條【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法律問題:婚前我全額買了一套房子,結婚後想把之前的房子賣掉,換個更大的房子,以後房子會繼續由自己還,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鄭先生:

    婚前的房子是你的個人財產,如果婚後購買的房子是用這套房子的銷售收益登記在你名下,那麼從原房子購買的部分仍然是你的個人財產,剩下的部分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趙律師:婚前的財產是你的,婚後賣房的錢也是你的,但你用這筆錢和貸款買的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

    您可以與您的配偶協商並同意該財產是您自己的。 如果您有法律問題,請到主頁並致電法律諮詢**進行律師**諮詢。 相關知識 - 法院在什麼情況下不接受離婚訴訟?

    第34條規定,男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不得提出離婚。 如果婦女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實有必要接受丈夫的離婚請求,則不適用這一限制。

    “確實有必要接受男方的離婚請求”,主要是指女方有嚴重過錯的,有證據證明女方與他人同居等,法院可以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法律分析:婚前購買的財產在婚後出售的,也屬於登記人,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百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要求損失。

    丈夫和妻子對共和制、神靈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第1065條 一男一女可以約定,婚姻關係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當單獨或共同擁有,或者部分單獨擁有或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後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夫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的對方知曉的,應當清償夫妻的個人財產。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你好,奎玲婚前用的房子,婚後改成商品房,還是個人財產,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18條的規定,如果夫妻雙方的個人財產沒有因婚前結婚而改變財產的所有權,則婚前的財產,即使婚後商品房發生了變化,仍屬於個人財產。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婚前財產不會因為結婚而成為婚後財產,如果婚前財產只是財產形態的一種轉化,那麼這個財產就不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因此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仍然是夫妻的個人財產。 因此,婚後賣掉,變成錢,只是財產形態的轉化,並沒有改變婚前財產的性質。

    因此,它不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3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5)當歸方的其他財產。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不一定。 婚前財產出售後是否被視為共同財產,取決於具體情況。

    1.如果婚前財產在婚前由一方全額出資,並以一方的名義登記,則該房地產屬於登記人。 如果財產在婚後出售,則該財產也屬於登記人,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前,一方交首付並登記在一人名下,婚後雙方共同償還借款,夫妻共同還款的部分和離婚時房屋增值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

    3、婚前一方交好首付款,以雙方名義登記,婚後雙方共同償還借款,離婚時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分割。

    4、婚前財產的一方支付了首付款,並以出資人父母的名義登記,婚後,父母一方出資或產權人在婚前償還貸款的,離婚時出售房屋後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

    1、夫妻共同財產的特點是什麼?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為有婚姻關係的夫妻,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未形成婚姻關係的男女,以及婚姻無效或者無效的夫妻,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關係的存續期限應為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配偶一方死亡之日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或一方取得的財產,包括夫妻雙方通過勞動取得的財產,以及通過非勞動所得取得的其他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的作為個人財產的財產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財產除外。 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雙方的個人財產,不得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為夫妻共同財產。 這裡的“收入”是指取得財產權,而不需要實際占有財產。

    “婚後收入”是指取得財產權的時間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也就是說,從婚姻生效之日起至配偶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2. 如何界定婚前財產?

    一方婚前取得的財產為婚前財產,婚前財產歸雙方所有,離婚不分割,以下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當事人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一方生活用品;

    5.其他應屬於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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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回答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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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個回答2024-06-02

結婚前,我特別喜歡打扮,不在乎錢。 結婚後,我根本不用打扮,掌握了家族財產的權力後,就是乙個省,不僅我不像以前那麼願意了,而且對我也不甘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