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農村土地承包法》新規定

發布 三農 2024-06-18
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總結。 2022年《農村土地承包法》新規定如下: 第一條 為了鞏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一分權管理相結合的兩級管理制度,維護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穩定和長期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和諧穩定。

    第二條 本法所稱農村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國家所有、農民集體依法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和其他農業用地。 第三條 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 農村土地承包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戶承包,不宜由農戶承包的荒山、荒溝、荒山、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通過招標、拍賣、公眾協商等方式承包。

    2022年《農村土地承包法》新增規定如下: 第一條 為了鞏固和完善以戶包經營為基礎、統一經營和分離經營相結合的兩級管理制度,維護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穩定和長期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第二條 本法所稱農村土地,是指農民團體所有、國家所有、農民集體依法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和其他農業用地。

    第三條 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 農村土地承包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戶承包,不宜由農戶承包的荒山、荒溝、荒山、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通過招標、拍賣、公眾協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條 老村土地承包後,土地所有權性質不變。 承包土地不得買賣。 第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集體經濟組織承包的農村土地。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第六條 婦女在農村土地承包中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婦女的合法權益在承包過程中應當受到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侵犯婦女享有的土地承包管理權。

    第七條 農村土地承包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正確處理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關係。 第八條 國家保護土地集體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保護締約方承包經營土地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國家鼓勵增加土地投入,培養土壤肥力,提高農業生產能力。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2022年《農村土地承包法》新規定如下: 第一條 為了鞏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分權結合的兩級管理制度,維護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穩定和長期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維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第二條 本法所稱農村土地,是指農民集體所有、國家所有、農民集體依法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和其他農業用地。

    第三條 國家不得出賣土地,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 農村土地承包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戶承包,不宜戶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通過招標、拍賣、公眾協商等方式承包。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你好親空襪子,很高興為您解答。 《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合同期限為30至70年。 耕地合同用地期限為30年,期滿後再延長30年; 草地和林地的承包用地期限分別為30至50年和30至70年,期限屆滿後,依法相應延長。

    2、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長壽耕地承包期限為30年。 草原的合同期為30至50年。 林地的合同期限為30至70年。

    前款規定的耕地合同期限屆滿後,再延長三十年,草原、林地合同期限屆滿後,按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

相關回答
9個回答2024-06-18

1、貴村原村委會收回已故人口的承包土地是不對的。 承包人農戶死亡或者戶籍搬遷,不影響土地承包合同的履行。 但是,承包人擅自收回部分承包土地,屬於單方面修改合同的行為,違反了《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承包條例》。 >>>More

6個回答2024-06-18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條的規定,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 >>>More

3個回答2024-06-18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三條 絕對分散 第十九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可以依法獨立決定以租賃、購買股份等方式將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他人。 >>>More

15個回答2024-06-18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耕地合同期限為30年,草地合同期限為30至50年,林地合同期限為30至70年。 如果是合同經營權的轉讓,只能在原承包人的剩餘合同期內轉讓,不能超過剩餘的合同期限。 如果您確認這是乙份土地合同,那麼這段時間就不受法律保護。 >>>More

13個回答2024-06-18

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土地合同再延長30年是一件好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