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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應該先通過訴訟澄清房子的繼承權,你父親去世了,那麼第一繼承人就是你的爺爺奶奶,你的繼母,你繼母的2個弟弟,還有你的親生弟弟1個。 具體操作方法應該是起訴上述所有繼承人作為原告,以繼承您父親的遺產。 然後,有了你父親離婚的離婚協議,你可以要求房子將由你繼承。
至於你父親離婚協議中規定的你乙個人繼承的房子是否是遺囑,確實有待商榷。 法定遺囑包括公證遺囑、自寫遺囑、書面遺囑、記錄遺囑和口頭遺囑。 自寫的遺囑要求所有的字都是立遺囑人自己寫的,顯然離婚協議只有你父親簽字; 公證遺囑需要由公證人作出,離婚協議不合規; 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中做出的承諾,如將房產贈予子女,被視為“等同於公證的”不可撤銷的贈與,因此離婚協議中遺囑的效力需要由法院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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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據你的賬戶,房子可以首先確定是你父親的私人財產,即使他後來結婚生子; 其次,在離婚協議中,關於不動產繼承的協議是否符合遺囑的形式,確實需要具體確定; 三、根據《繼承法》的規定,法定繼承人的順序如下:一等:配偶、子女、父母,二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目前可以肯定的是,你、你的繼母、你的兩個弟弟有繼承權,至於是否有其他法定繼承人,可以根據繼承法來確定。
如果你通過法律程式,你目前需要起訴的是你的繼母和兩個弟弟(由他們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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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票改房照要看原國有單位如何劃分,具體問題應由當地房管部門詢問。 轉讓必須首先有房屋證明。
2.如果你與所有子女和孫子女有親屬關係,你就沒有繼承權,因為第一階是父母、配偶和子女,第二階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如果他們都放棄,他們將被國有化。 所以轉讓程式應該是你父親先繼承,再賣給你。
應攜帶全民夫妻死亡證明(派出所出具)和親屬關係證明(由死者所在單位出具)(含上款)。
一階、二階所有繼承人),以及房產證,上述人持當地公證處出具的放棄繼承權公證書到房產所在地公證處,在世人到公證處辦理父親遺產的公證, 然後拿著公證書到房地產部門辦理轉讓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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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原主人的繼承人嗎? 如果你不是繼承人,甚至不是第二或第三繼承人,那麼你就不能直接繼承房子。
如果你是遺產的原主人,那麼很容易做到,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你當然可以繼承,但你必須得到他們所有繼承人的書面同意才能放棄繼承。
如果您不是法定繼承人,其他繼承人可以將基於繼承獲得的財產轉讓給您,您可以免費轉讓,您可以獲得房屋。
如果繼承人將來在,他們將放棄繼承權。 而且你無權繼承。 那你就不可能依法拿到房子了,你要走乙個手續,你要先分割,拿到所有權,再把所有權轉讓給你,就沒事了。
也就是說,兩個合同,其中第乙個是他們繼承的分割協議。
二是同意將他們繼承的財產轉讓給你,擁有這兩樣東西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不辦理手續,就不能變更產權,只能有用,要辦理手續,必須先轉讓繼承人,交給你。 否則,他無權直接將產權變更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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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很短。
由乙個單位分配的住房被認為是經濟適用房。 按照你的說法,應該是用單位籌集的資金建造的房屋,土地是以分配的形式。一般情況下,按照正規渠道,單位住房的過戶須經單位或**批准。 所以解決這個問題後就很容易做到了。
至於孩子放棄繼承權,一定要明示,即必須有書面證明孩子願意放棄繼承權,孩子也可以當場與你和房管局協商。
當然,房管局畢竟不是司法機關,不是法制部門,他們不明白這一點。 最好的方法是先將所有權轉讓給您的孩子,然後再轉讓給您的孩子,這是最安全的。 如果你不通過這個表格,你可以拿到你孩子的書面證明,然後去房管局諮詢。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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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放棄繼承權是真的,下乙個繼承人將繼承它,如果全部放棄,房子將作為真正的封地歸國家所有。
2.所以,如果你想拿到執照,第一繼承人會先把房子轉讓給自己的名下,然後再把房子轉讓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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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房票+《放棄繼承宣告書》+個人身份證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有權繼承的所有人必須書寫並簽署《放棄繼承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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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遺囑的,按遺囑繼承,無遺囑的,按法定繼承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九條規定,男女繼承權平等。
第十條 繼承應當按下列順序進行: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階繼承人繼承,二階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該法中的“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的繼子女。
該法中的“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受扶養的繼父母。
本法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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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權的開始和放棄。
繼承從死者去世時開始。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表示放棄繼承。 無明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悉遺贈後兩個月內,表示接受或者放棄遺贈。 如果在到期日未註明,則視為放棄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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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將房票改為房型照片?
也就是說,要更改帳戶名稱,即將帳戶轉移到您的名下。
2:子女放棄繼承權 繼承權已經轉讓給我(房主是後輩關係) 如果我去申請房證,是否需要所有第一繼承人到場,如果不能到場,我可以簽署委託書或簽署相關的放棄繼承證明。
建議有後代放棄繼承權的公證書。 拿著這封信申請所有權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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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有單元房的概念比較模糊。 你首先要弄清楚這是否是已經購買的公屋,是否可以辦理過戶,如果不能,就需要交手續費才能過戶;
2、放棄繼承權必須公證,不能到場的必須提交書面信函,不能到場公證的,必須簽署委託委託書,表明委託許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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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產證的辦理續期按國家規定辦理,可向當地房管局諮詢。
2、要索要爺爺的遺囑,如果沒有遺囑,所有第一繼承人都需要當場口頭或書面放棄,前提是房子屬於爺爺,也就是說,爺爺對房子有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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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弄清楚房子的業主是誰,有沒有進行過房改,如果沒有房改,房子的產權人還是原來的國有企業。 在這種情況下,死者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 如果您沒有所有權,則無法將許可證更改為您的名字。
2.如果房屋已經裝修過,並且被繼承人是房屋的所有者,則可以繼承。 由於您不是合法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只有一等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才能繼承,還有另外乙個法律問題需要明確,那就是除你之外有繼承權的二等繼承人也必須放棄繼承權。
您可以單獨繼承它。 3、轉移所需材料為:死者死亡證明; 所有繼承人放棄繼承宣告的公證書; 證明您繼承權的公證書; 房屋所有權證書; 您的身份證; 房屋產權登記表(當您前往房管局交易大廳確認產權時,如果您提供的材料能夠滿足登記要求,則會傳送給您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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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乙個很好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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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有繼承權,但房子的產權已經掌握在兩個兒子手中,所以這個房子在法律上是兩個兒子共同擁有的財產,與女兒無關。 房子要麼在老人還在的時候轉讓給兩個兒子,要麼在老人去世後,在徵得所有繼承人的同意後,才能轉讓給兩個兒子。 我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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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繼承權,但繼承份額分配如下,c先拿1 3,剩下的2 3在你們3人之間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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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地契上有C的名字,所以C擁有三分之一的財產。 二長死後沒有遺囑,所以有合法繼承,二長老的份額由三個孩子平分。 因此,第三個孩子擁有九分之五的財產權,A和B平分其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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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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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ABC擁有繼承權,應平等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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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大約有三種型別的繼承。
一是尊重死者的意願,如果有遺囑,就按照遺囑繼承。
第二種型別,如果沒有遺囑,則在法律秩序中繼承。 在你的情況下,如果沒有遺囑,AB有權繼承,但只有一部分,也就是說,目前的財產情況是三個人,每人約33%,而c不能繼承的那部分,只有66%的父母。 但是還有C的繼承部分在66%,所以應該分成3等份,每人約22%,也就是說,如果平分,那麼C加上自己的33%,就可以得到財產總價值的55%以上。
A和B各佔22%。
以上就是說平均分是除法的。 但第三種情況是,你還需要考慮是否願意平分,因為繼承和贍養義務也是不可分割的,如果有人多履行了贍養義務,那麼如果有證據支援,那麼可以多分,為了履行贍養義務, 它可以被分割得更少,甚至根本不被分割。
1、房屋估價:首先,房屋的市場價值必須由估價公司進行估價。 估價公司會根據房屋的路段、坐向、樓層、房齡等重要因素進行專業的分析和房產價格評估,確定房產的準確市場價值。 >>>More
讓我為你分解一下。 房子的主人是你的爺爺,在他去世後,假設房子是1,因為它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所以房子分為兩部分。 1 2 是你奶奶的,1 2 是你爺爺的。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