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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協議內容不受法律禁止,並且是雙方以公平、自願的方式達成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協議內容涉及法律禁止的某些條款,則不能完全否定協議的法律效力,但禁止法律條款的條款將無效。 在簽訂合同過程中,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另一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涉合同。
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應以公平為出發點,這是合同順利履行的前提。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關於報批等義務履行的條款的效力和相關條款的效力。 應辦理審批等手續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終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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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私人夫妻簽訂的協議,符合以下四個條件的,即為有效:1、雙方當事人應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自願的基礎上就意向書達成一致意見; 3、合同的標準和內容必須合法; 4、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 合同只需要雙方簽字,不需要第三方見證或公證,但如果有律師見證或公證人公證,可以幫助當事人完善合同內容,避免或減少合同糾紛。
但是,這也取決於合同的內容、性質和法律規定,如果不是違法的,經雙方簽字,才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合同內容涉及任何違反法律規定的協議,則該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達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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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私下簽訂的協議,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兩個人私下簽訂協議,只要對應的簽約主體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權利,且協議內容不違法,相應的協議就具有法律效力。 有效合法的合同原則需要滿足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於另一方。
雙方在簽訂忠誠協議時還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應遵循平等、自願、誠實、可信的原則,不得以任何方式威脅、脅迫或欺騙對方,不得侵犯對方的名譽、身體健康、人身自由、私隱等人格權和身份權,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其次,忠誠協議的內容可以是財產,但應限於一方當事人可以支付的範圍內,並且應該能夠實際履行,並且應該在法律調整的範圍內,這樣才有可能獲得法律的最大保護。
一、協議簽署條件:
(一)締約雙方當事人在內;
2、當事人必須“依法”訂立合同;
3、當事人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共識; 4、合同的成立應有要約和接受的階段。
二、協議簽署程式:
(一)一方當事人提出訂立合同的要約;
2、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可以作出相應的承諾;
3. 如果承諾生效,則合同成立。
4、合同以書面形式訂立的,當事人應當簽字蓋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64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為建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係而達成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與地位關係有關的協議,適用有關地位關係的法律、法規; 如無規定,本部分的規定可根據其性質援引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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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情況而定:1、如果協議內容合法,且雙方簽署的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圖,則雙方簽署的協議有效; 2、如果協議內容違法,且協議的簽署並非雙方的真實意圖,則雙方簽署的協議無效。 《民法典》第146條:行為人和對方實施虛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意思隱瞞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民法可以生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達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破壞公序良俗。
口頭協議有效。
民法規定合同有兩種形式:第一種是口頭的,第二種是書面的。 口頭訂立的協議或合同,只要符合雙方的真正利益,即屬有效。 >>>More
該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有效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無效的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 協議一般也屬於合同的範圍,是雙方民事主體經協商簽訂並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More
夫妻之間寫的借條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具有法律效力,但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借款一般只能在離婚時處理, 如果不離婚,一般不處理。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