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想辭職,我沒有確定該怎麼做,公司也不同意 20

發布 社會 2024-06-21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你不能說要辭職,你應該依法以書面形式提交辭呈。 如果要辭職,只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交辭職報告即可。

    如果你繼續工作30天,你可以在第二天向雇主申請辭職,雇主應該處理,一次性支付你的工資,並給你出具辭職證明,否則用人單位會違法。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根據該法第37條的規定,您可以提前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在30日內,您完成工作交接手續後,將被視為與用人單位解除合同,但不能依法要求經濟賠償。

    用人單位有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按上述方式解除合同,用人單位必須向您支付遣散費。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雖然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從法律上看,只要你有事實上的法律關係,公司就應該給你支付工資和其他報酬,並為你購買五險一金等社會保險。 但你要明白,如果你自願辭職,公司不會給你經濟補償,你要三思而後行! 如果你有放棄賠償的心理準備,即使你離開了,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工人是最自由的!

    當然,我希望大家本著負責任的精神把工作交給公司,這是人類的立身之本。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公司法》規定試用期最長為六個月,辭職需提前乙個月向公司提交辭職報告。

    你甚至沒有僱傭合同,你只需要提前乙個月口頭提出來。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去勞動局,你不簽合同,公司會付錢給你。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哥哥,我和你一樣傷心!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你的雇主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觸犯了法律,你該怎麼辦?

    1、可以死亡拒絕承認與勞動者有勞動關係,但堅持是勞動關係,任務完成後勞動關係終止,不存在賠償問題。 如果員工無法證明存在事實上的僱傭關係,並且您贏得了訴訟,則無需支付賠償金。

    當 1 未建立時,將引發 2。 不能承認制度不完善,否則可能涉及工商、社保、勞動監察等。 在法庭上爭辯時,可以說是人事部門的疏忽造成的,是勞動者沒有主動,雙方都有過錯,不能只追究用人單位的責任。

    你也可以說你提出要籤勞動合同,但工人沒有簽字。

    3、如果職工說績效沒有支付,可以準備績效表,最好是上面有員工的所有資訊,以證明員工確實不達標,沒有扣減或拖欠工資。 如果工人說我沒有簽字,你可以爭辯說其他人也沒有簽字,這就是雇主所做的。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首先,法律還規定獎金部分是收入的一部分,你聲稱這部分收入也是有道理的。

    但是,根據你的描述,公司剛剛成立,制度並不完善,公司的效益可能不盡如人意。 它不願意傳送,並且可能不違反法律。

    由於法律沒有要求用人單位繳納獎金,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明確規定了獎金和年終獎等福利的數額,用人單位必須全額支付;

    因此,如果公司以新成立公司利益不好為由拒絕發布該問題,則很難確定勞動仲裁。

    由於法律對工資部分有明確規定,規則如下;

    工資每月至少支付一次。 實行月薪制的,企業應當按照依法制定的內部工資支付制度的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時間按月支付工資。

    我的建議是,既然你已經去仲裁了,你看看勞動局會怎麼對付你,最好和雇主談判,如果他一開始就答應你的話。 您可以保留一些聊天記錄、合同或同事的證詞作為證據。 不過,既然公司剛成立就辭職了,對方也給了工資和補償,考慮到公司剛剛成立,沒這麼快賺錢,也不要太小心,你要寬容,原諒人。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勞工局會處理它,但前提是它是自給自足的。

    在辭職前乙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辭職報告,如果不滿足此條件,公司不予批准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

    勞動者應當在勞動合同解除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當雇員提交辭呈時,他或她通常需要向雇主提交正式的辭職信。 辭職信本身作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意向的表達,具有法律效力,對勞動關係終止的性質和雙方責任的分工將產生最為決定性的影響。 因此,員工在寫辭職信時,需要仔細考慮,絕對有必要三思而後行。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辭職。

    預約不需要公制部門批准,只需要通知公司即可。 如果雇主拖欠雇員的工資。

    不辦理辭職手續的,可以向勞動局勞動監察處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1. 個人提出辭職有三種情況: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勞動者可以書面解除勞動關係後立即離職,無需用人單位同意,可以要求支付剩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每工作一年乙個月的工資),辦理辭職手續。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員工提前30日提出書面辭職,無需雇主批准即可辭職。 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出; 雇主有義務結清工資並辦理辭職手續。

    3、勞動者未提前30日提出辭呈,且用人單位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勞動者直接遞交辭職函離職的,用人單位可以主張承擔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

    2、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函(即辭職信和辭職報告)將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郵寄給用人單位,以便於證據保全。 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者不辦理勞動者辭職手續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勞動合同法!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總結。 您好,親愛的,很高興為您解答。 <>

    員工辭職一年內,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雙倍工資、拖欠工資、獎金、佣金等。

    因未簽訂勞動合同而向勞動局申請仲裁的職工辭職怎麼辦?

    您好,親愛的,很高興為您解答。 <>

    員工辭職一年內,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雙倍工資、拖欠工資、獎金、佣金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用人單位之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間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產生的糾紛 (二)因勞動關係的締結而產生的糾紛,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三)因除名、辭職、辭職、辭職而引起的糾紛。

    親愛的,你明白我的解釋嗎,如果你不明白,你可以繼續問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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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回答2024-06-21

沒關係,只要提前30天向公司提交辭職報告,到時候就可以離開了。 公司必須為您辦理結算備案手續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並在離職後15天內將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等手續交給您,結清工資,辦理交接。 沒有別的了。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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