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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必須是非法的,您可以向工人權益保護協會投訴。 不過我勸你不要衝動,因為你既然是來問的,肯定還想做那份活,不然你就直接離開,大驚小怪也只有你吃虧,算了,人家都得低頭在屋簷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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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每週有 3 天休息,6 個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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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節假日不放假並不違法。 其定義如下:
1)在法定節假日放假不違法,但屬於違法行為;
2)法定節假日由國家法律規定;
3)您可以到當地的教育機構舉報和投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時工資的工資: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工作,他或她應獲得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45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假制度。
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有權享受帶薪年假。 具體措施由***規定。
2. 節假日加班規定是什麼?
節假日加班時間如下:
1、經工會和職工協商,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一小時;
2、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工人健康的前提下,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每天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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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司法定節假日不違反勞動法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時工資的工資: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的工資報酬;2.如果工人被分配到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補休,應支付相當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工作,他或她應獲得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節假日不休息的勞動者應給予更高的報酬,以補償勞動者。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下列節日期間為勞動者安排休假:(一)元旦; (2)春節; (3)國際勞動節; (4)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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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國慶節不放假並不違法。 國慶節是《勞動法》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為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給予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繳納工資的,屬於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安排下列節假日休假:
a) 元旦;(2)春節;
(3)國際勞動節;
(4)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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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節假日是勞動者的休息時間,但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經工會和職工協商,安排勞動者在節假日工作。 但是,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工資,如果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不支付加班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經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可以因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每天三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但必須保證工人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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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節假日是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是員工有權享受的休息日。 企業安排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工作而不是休假的,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企業應當與員工達成協議,員工同意在法定節假日工作;
2.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向員工支付加班費或提供相應的補償假等福利待遇。
企業未經員工同意,強迫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上班,屬於違法行為,可能面臨勞動爭議、行政處罰等後果。 因此,用人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規定,在保障職工權益的前提下,依法安排工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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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安排雇員在法定假日休假是違法的,因此,用人單位規定用人單位安排雇員休假,當然是違法的。 因國定假日需要上班,需要安排員工加班的,應向員工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如果貸款是在假期前的週末(9月27日和9月28日),那麼可以在國慶節前的9月22日至9月30日連續工作9天,如果貸款是在假期後的週末(10月11日和10月12日),那麼從假期後的10月8日到10月17日,可以連續工作10天。
關於2010年元旦放假通知如下:2010年元旦放假安排,2010年元旦放假安排,2010年元旦放假時間如下:2010年1月1日、2日放假3天,其中1月2日為週六,1月3日為週日,這兩天休息時間不予補償。 >>>More
1、元旦:1月1日至3日,共3天。
2、春節:2月13日至19日,共7天。 2月20日(星期六(星期日)上班。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