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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最好諮詢稅吏,這個問題因地區而異。 順便說一句,稅吏應該照顧好它。 要做金融,要看機會成本。 如果你拿出2000來做乙個點,你也可以賺到1000,同時獲得乙個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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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的所得稅一般由分公司提前繳納,由總公司繳納,需要在3月底前向稅務機關申請。
專經理剛開始讓分行貸記不符合規定:因為所得稅預繳申報表:企業所得稅的預繳是自動產生的,只有在當年預繳的所得稅才會自動產生,因此,可以自行申報抵扣是不可行的, 即只讓您寫乙份申請書,在您(分行)年終結算抵免,但分行只預繳企業所得稅,不能結清所得稅,根據稅法規定,在年底時,由總公司終結並繳納所得稅, 所以,這也行不通。
總公司企業所得稅由總公司所在地和分公司所在地國庫按各自儲存量的比例分配,計入當年地方稅務機關的金額。
企業所得稅是一種企業稅制,只有法人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所以只預繳企業所得稅,年終算結算,多繳款項的抵免或退還均以總公司名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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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支付更多,則必須退還或扣除,因為稅務機關不允許多收或少收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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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總公司和分公司在同一城市,則企業所得稅不需要由總公司分攤到分公司。
總公司和分公司在同一城市,分公司不需要做純粹的會計處理,而是在總公司合併損益表後計算所得稅。 一般來說,如果是同一地區的分公司,則不需要獨立核算,可以併入總公司進行會計核算。 發票一般以總公司的名義開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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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單獨核算,則需要將非核銷分配給分支機構。
如果不是單次倒閉的世界租賃會計,可以分攤到分行。
地面集群與萬億區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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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總公司和分公司在同一城市,分公司不需要做會計處理,但所得稅是在總公司合併損益表後計算的。 一般來說,如果是同一地區的分公司,則不需要獨立核算,可以併入總公司進行會計核算。 發票一般以總公司的名義開具。
對於總公司、分公司分攤的所得稅合計繳納,《企業所得稅法》具體規定如下:
1.根據《省、市總局企業所得稅分配和預算管理辦法》(財稅〔2012〕40號):各分公司當場繳納分攤額的50%; 25%由總公司當場支付給國庫; 剩下的25%將全額支付,並當場存入該組織的國庫。
總公司與分公司適用稅率不一致的,應納稅所得額分別按照適用稅率計算。
2.共享省內彙總付款。 具體來說,分為地方共享省級收入彙總支付和地方市縣級共享收入彙總支付。
地方稅務機關基本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總局2012年第57號公告,企業所得稅的地方份額為省級收入的企業仍由總公司全額繳納,不分攤。 由於各地政策不一致,具體政策口徑應諮詢當地主管稅務機關。
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是對國內企業和經營單位在中國境內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稅款。 納稅人的範圍大於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內資企業或者其他組織,包括以下6類:
1)國有企業;
2)集體企業;
3)民營企業;
4) 聯營公司;
5)股份制企業;
(六)其他有生產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組織。企業所得稅的物件是納稅人所取得的所得。 它包括銷售貨物的收入、提供服務的收入、財產轉讓的收入、股息和股息的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的收入和其他收入。
企業所得稅是指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取得所得的企業(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和其他組織對其生產經營所得徵收的所得稅。 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您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但是,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不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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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企業所得稅是在同一城市計算和繳納的。
能。 具體規定如下: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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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攤或不分攤,根據總公司的實際情況而定。 如果需要分攤,總部沒有地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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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跨區域徵收徵收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
第三條 “統一計算、分級管理、地方預繳、匯款一般清算、財務調整”的企業所得稅徵管辦法,由累計納稅的企業執行
1)統一計算是指對總公司的所有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進行統一計算,包括納稅企業所屬的各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
2)分級管理是指總公司和分公司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負責管理地方機構的企業所得稅,總機關和分公司分別接受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的管理。
(三)地方預繳,是指總公司、分支機構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按月或者按季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企業所得稅預繳情況。
4)合併清算是指當年終了後,流動資金總額分配機構統一計算納稅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所得稅,並扣除總公司、分公司當年已分期預繳的企業所得稅, 並退還多部分並補足不足部分。
5)財政調整是指財政部按照核定係數,定期調整從繳納國庫的企業所得稅總額中撥付給地方國庫的收入。
第四條 總公司和具有主要生產經營職能的二級分公司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級分公司是指集合納稅企業依法設立並取得非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證)的分公司,總公司直接對其財務、業務、人員等進行統一核算和管理。
第五條 下列二級分支機構不繳納地方分攤的企業所得稅:
1)不具備主要生產經營職能,不在當地繳納增值稅、營業稅的企業二級分支機構,不得當場繳納售後服務、內部研發等企業內部輔助分支機構的企業所得稅; 倉儲等
2)上一年度被認定為小微利企業的,其二級分支機構不當場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新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企業所得稅在設立當年不在當地評估繳納。
4)當年登出的二級分支機構,自登出登記、埋葬之日企業所得稅預繳期起,不當場繳納企業所得稅。
(五)境外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納稅企業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不當場考核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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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納稅是企業的法定義務,企業必須繳納相應的企業所得稅。 1、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所有內資企業或其他組織,包括以下六類: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民營企業、合資企業、股份制企業以及其他有生產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組織。
1、企業是指按照赤木國家規定註冊、註冊的企業。 “其他有生產經營收入的組織”和其他收入,是指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並依法登記登記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有生產經營收入。 獨立經濟核算是指同時在銀行開立結算賬戶的能力; 獨立建立賬簿,編制財務會計報表; 獨立計算盈虧等條件。
2、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不適用本法,這兩類企業可以徵收個人所得稅,避免雙重徵稅。 2、企業所得稅稅率: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的比例稅率。 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3%,並設有兩個優惠稅率,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為310萬元,稅率為27%,3萬元以下應納稅所得額為18%; 特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稅率為15%。
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0%,地方所得稅稅率為3%。 新所得稅法規定法定稅率為25%,內外資企業相同,需要國家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為15%,小微企業為20%,非居民企業為20%。 企業應納所得稅=當期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應納稅所得額×總收入-允許扣除額。
3、分公司企業所得稅如何繳納 1.總公司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經財稅主管機關或者其授權的財稅機關批准,總公司可以向總公司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彙總申報和納稅。 2、因此,如果分行已經辦理了稅務登記,則為獨立的增值稅納稅人,應單獨申報並繳納襪子上的增值稅。 經主管財稅機關或者其授權的財稅機關批准未完成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由總公司繳納。
綜上所述,分支機構應當向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經相關部門批准,總公司可以將納稅申報匯給總公司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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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分公司跨區域預繳企業所得稅的年底無法繳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有關規定,企業跨地經營時,需要根據所得專案的歸屬計算企業稅負。
因此,企業跨地域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應當根據歸屬地分別計算稅負,並分別按時預繳。 <>
您好,分公司跨區域預繳企業所得稅的年底無法繳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有關規定,企業跨地區周轉經營時,需要根據所得專案的歸屬計算企業稅負。 因此,企業在跨地域分支機構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應根據歸屬地分別計算稅負,並按時提前繳納。
您好,在年度納稅結算中,企業可以彙總各分公司已預繳的稅款,進行綜合計算,然後結合其他可抵扣專案計算合併所得的應納稅額。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涉及到相關期限,則不應按照相關規定延遲申報和繳納稅款。 <>
2009年1月1日以後申請營業執照的企業,為繳納營業稅的納稅人,按地稅繳納企業所得稅; 如果是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則企業所得稅屬於國稅。
問題]某公司為新成立的資產評估公司,擬申請企業所得稅評估徵收,但當地稅務機關以公司為特殊行業為由不予批准。請問,稅務機關做對了嗎? 【答覆】《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辦法(試行)》(國稅發〔2008〕30號)第三條規定,特殊行業、特殊型別納稅人和一定規模以上納稅人不受《辦法》的約束。 >>>More
企業所得稅稅率是企業應納稅額與稅基之間的數量關係或比率,也是衡量乙個國家企業所得稅負擔水平的重要指標,是企業所得稅法的核心。 企業所得稅稅率一般為25%。 對於符合條件的小微利企業,所得稅稅率一般為20%。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