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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幹部的配偶一般不准做生意,黨員幹部的子女和配偶可以做生意,但要求很嚴格。
市級黨員領導幹部的配偶不得經商經營企業; 他們的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該市經商或經營企業。
市委副秘書長、市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市紀委,市委各部門,市黨政部門,區縣黨政職務人員,依法授權行使行政權力的事業單位領導幹部的配偶不得從事業務活動或經營企業;
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領導幹部管轄的區域或者業務範圍內經商、經營企業,不得在本市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相衝突的商業活動。
延伸資訊: 黨員幹部家屬業務需求:
省級以上黨員、幹部的配偶、子女、配偶,不得在領導幹部管轄範圍內和所轄範圍內的外商獨資企業經商、任職。禁止黨員幹部利用職權勢為親友、職工謀取利益。
黨員、幹部的配偶、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礦山、民爆材料等經營活動。
黨員幹部不得為其配偶、子女、配偶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和優惠條件。 黨政幹部的配偶、子女、配偶、近親屬從事賓館、賓館、茶館、美容院等服務業的,不得安排黨員幹部所在單位或者其直屬單位的正式接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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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幹部及其家屬不得經營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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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的家庭成員可以做生意,可以經營企業,但有規定。
法律依據:《中共領導幹部廉潔若干準則》 第五條 1.不得默許、縱容、指使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親屬、工作人員以私利為名謀私利;(二)不得為配偶、子女、配偶等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黨員、領導幹部應當利用職權為對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條件; 三、不得允許或者縱容配偶在其管轄區域和經營範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相衝突的經營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不得在其管轄區域和經營範圍內的外商獨資企業或者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擔任外方任命或者聘用的高階職務; 四、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異地工商登記後,不得擅自或縱容在本蔡喬人管轄的區域、業務區域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相衝突的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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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企業領導親屬子女從事經商經營企業,與企業無業務往來,不違反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 公務員有夫妻關係、航空公司血緣關係、三代以內的旁系血緣關係或者婚姻關係密切的公務員,不得在同一機關直接下屬的崗位上工作或者上下級有直接領導關係; 也不得在其中一人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內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督、審計、財務等工作。公務員不得擔任其配偶、子女、配偶經營的企業、營利性組織的行業監督或者主管部門的領導成員。
因地區特殊性或者工作性質需要迴避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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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4日,上海召開黨政負責人會議,正式頒布實施《上海市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營企業行為條例(試行)。
為了從根本上推動黨風和社會風氣的改善,決定縣、團以上領導幹部的子女和配偶,除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和中外合資企業以及為解決職工子女就業問題而設立的勞務行業職工外,不得從事經商。
所有幹部子女,特別是經濟部門的幹部子女,不得憑藉家庭關係和影響力參與或被他人任命,利用討價還價的差價,拉扯關係,非法買賣,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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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黨員和領導幹部的配偶是不允許做生意的,黨員和領導幹部的子女及其配偶可以做生意,但要求非常嚴格。
1.市級領導幹部的配偶不得經營企業、企業; 他們的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該市經商或經營企業。
二、市委副秘書長,市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市紀委,市委各部門、市工作部門,區縣黨政職務,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和市管理職務的配偶依法行使行政權力,應當不從事商業活動或經營企業;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領導幹部管轄的區域或者業務範圍內經商、經營企業,不得在本市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相衝突的商業活動。
市高院、中級院、上海海事法院、上海智財權院、市檢察院、檢察院分院、市公安局領導班子成員的配偶不得經商經營企業; 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領導幹部管轄的區域或者業務範圍內經商、經營企業,不得在本市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相衝突的商業活動。
(三)國有企業市級管理主要領導人的配偶不得經商、經營企業; 市管理主要領導的子女及其配偶和市管理副領導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領導工作的企業和所屬企業的經營範圍內從事業務或經營企業,不得從事可能與本市公共利益相衝突的商業或企業活動。
4.除以第乙個。 除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外,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配偶不得在領導幹部管轄的區域或者經營範圍內從事經商、經營企業,不得在本市從事可能與社會公共利益相衝突的商業活動。
省錢,那個沒有良心的“領導”! 半透明,有本事讓他們穿上! 真的,這些學校早就應該被夷為平地了,應該重建一所新學校! >>>More
根據法律規定,除非是授權律師,否則在案件結案前,包括嫌疑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在內的任何家庭成員都不能見到嫌疑人。 基於目前的混亂狀態,任何猜測都是多餘的。 建議委託律師直接與犯罪嫌疑人溝通,專業指導後續步驟,從保護犯罪嫌疑人權益的角度出發,依法辯護,理性論證,使犯罪嫌疑人依法避免不必要的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