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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公司不付你的工資。 當然,您必須有適當的證據來證明您與公司有事實上的僱傭關係。 例如勞動合同、工資單、工作許可、入職時間等,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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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按規定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處理。
二、關於實施《勞動保障監督條例》的若干規定
第十八條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自收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受理,自受理之日起立案調查處罰:
1)違反勞動保障法的行為發生在2年內;
2)投訴人單位明確,投訴人合法權益受到被投訴人違法行為造成侵權的;
(三)屬於勞動保障監督範圍,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決定不受理不符合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投訴,並書面通知投訴人。
對不符合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投訴,勞動和社會保障監督機構應當告知投訴人補充、更正投訴材料。
不符合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投訴,即不屬於勞動保障監督範圍的投訴,由勞動安全監督機構告知投訴人; 屬於勞動保障監督範圍,但不屬於受理投訴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範圍的投訴,應當通知投訴人報送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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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向勞動局投訴的,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勞動局應當場受理。 受理後,先進行調解,調解時間為15天。
調解不成的,勞動者請求仲裁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具體的天數,具體的天數,要看案件的發展。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與仲裁法
第十四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起草調解協議。 調解協議應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字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約束力,由當事人履行。 勞動爭議調解機構自收到調解請求之日起15日內仍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第二十九條 勞動爭議仲裁函或者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1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
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式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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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勞動局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並向法院申請扣押公司財產並要求支付工資。 逐案分析。
1、辭職按乙個月工資怎麼辦?
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工資沒有及時支付,有兩種方式要求支付工資:1、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勞動檢查; 優點:
這很簡單。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強; 2、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勞動合同沒有簽訂,也可以要求親屬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優點:
除工資外,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也可以要求,一般最終可以解決; 缺點: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程式和專業指導略多。
2、公司員工因辭職而拖欠工資乙個月,怎麼辦?
勞動者辭職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合同解除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全部工資。 延遲支付工資乙個月是違法的。 如果工資沒有及時支付,有兩種方法可以申請工資:
1、工人可向當地勞動局投訴進行勞動檢查; 優點: 簡單的方法。 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強;
2、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也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優點:除了工資,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一般最終都能解決; 缺點: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程式和專業指導略多。
3.如何計算在工廠被解雇的臨時工的工資。
工廠的臨時工被解雇也有工資,如果不發工資,可以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或到法院起訴公司。 臨時工資應按照雙方的約定支付。 1、公司聘用的臨時工工資可以現金支付,也可以銀行轉賬形式支付; 2、只要與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只要勞動有報酬,就應支付勞動報酬。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後不願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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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讓勞動局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向法院申請扣押公司財產,並要求支付工資。 逐案分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後無意中願意協商、協商不力或者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 申請人不願調解、調解不調解、調解協議達成後仍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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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局辦完後,一般兩三個月就能拿到,視情況而定。 在從勞動局獲得工資的過程之後:
1、收集相關證據,如勞動合同、任務完成記錄等能夠證明申請人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
2、拿到這些代金券後,可以拿著這些代金券與用人單位負責人協商,要求對方支付你應得的工資和報酬;
3、用人單位繼續無故拖欠或扣減工資的,告知用人單位負責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直接向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投訴,並提供相關證據。 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對違反勞動保障法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 情況複雜的,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1條。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後,可以自行解決。 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請。
第42條.
仲裁庭應當在作出裁決前進行調解。
通過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起草調解文書。
調解書應當載明仲裁請求和當事人之間協議的結果。 調解書應當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簽字接收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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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去勞動局申請仲裁,一般需要兩到三個月的時間才能拿到你的工資。 仲裁庭對勞動爭議案件的裁定,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作出。 案件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可以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期期限不得超過15日。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對勞動爭議案件作出裁決。 案件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也可以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期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在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時,部分事實已經明確,可以對該部分作出初步決定。
向勞動局索要工資不收取任何費用。
勞動局作為勞動行政機構,有義務幫助勞動者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勞動監察大隊也負有責任。 >>>More
對此沒有具體時間,勞動仲裁案件一般在60天內結案。 如果對方在判決後不執行判決,也將申請強制執行。 >>>More
勞動仲裁有受理期限和審理期限。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出勞動仲裁申請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 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試用期為 45 至 60 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