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您不支付物業費,物業無權阻止業主進門,業主回家是個人權利,這是對業主權利的侵犯。 如果業主拖欠物業費,物業管理公司可以通過要求付款或採取法律行動來保護其權益,但不能通過不讓業主回家或斷水斷電等方式要求支付物業費。
法律分析
如果物業因物業費而不允許業主進門,業主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物業停止侵權行為。 如果有正當理由不支付物業費,可以提供相應的證據。 如無正當理由拒絕支付物業費,需在法院判決後及時繳納物業費。
物業與業主簽訂服務合同,物業提供服務,對住宅小區內的住宅公共建築及其裝置、公共設施等專案進行日常維護、維修和改造。 業主可以接受物業服務公司提供的服務,並監督物業公用部分的管理和使用,相應的業主有義務按時支付物業服務費。 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未履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約定,給業主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業主不繳納物業費的,物業可能無法提供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物業管理公司多次催收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決定起訴業主,要求其支付物業費,並承擔拖欠物業費的滯納金和違約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條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是物業管理服務提供者在物業管理服務區域內為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護、環境衛生、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管理服務,並由業主支付物業管理費的合同。 物業服務提供者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者。
第九百四十四條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提供者支付物業費。 物業管理服務提供者已按照協議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相關物業管理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管理費。 業主違反約定,未在期限內繳納物業費的,物業服務提供者可以督促業主在合理期限內支付; 如果合理期限屆滿後仍未付款,物業管理服務提供者可以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提供者不得停止供電、供水、供熱、燃氣等催促支付物業費用。
-
物業無權拒絕進入,但如果一年內未支付物業費,物業可以向法院起訴業主。
-
沒有權利。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41條.
業主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支付物業服務費。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者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對於已經完工但尚未交付給購房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支付。
第64條.
業主違反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規定未在期限內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繳納; 逾期仍未付款的,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延伸資料: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
第15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或者物業管理服務資金。 業主違反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逾期未繳納服務費或者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繳納; 逾期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回。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者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或物業管理服務資金的,業主應當承擔協議規定的支付費用連帶責任。 產權轉讓時,財產的所有權人或者使用人應當結算物業服務費或者物業管理服務資金。
第16條. 已竣工但尚未竣工的物業,或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付購房者的物業,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繳納物業服務費或物業服務基金。
第17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終端使用者收取相關費用。 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託收取上述費用的,可以向委託單位收取手續費,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18條. 物業公用部位和公用設施裝置用於經營的,經相關業主、業主大會和物業管理企業同意後,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業主取得的收益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19條. 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物業管理服務並相應收取服務費的,其他部門、單位不得重複收取相同性質、相同內容的費用。
第20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業主的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服務收費由雙方約定。
-
雖然不交物業費是錯的,但物業以此為理由不讓物業進入社群也是違法的。
-
物業費是不允許進入你家的,他根本沒有這樣的權利。
如果不支付物業費,物業無權阻止業主進入社群。 一般來說,停車場的產權屬於開發商,如果車位在公共區域進行改造,則屬於集體所有者。 >>>More
業主不支付欠款的原因一般有多種,可能是由於對物業服務不滿、物業費過高而故意不支付,也可能是因為工作繁忙等原因忘記支付物業費,這並非惡意不支付。 >>>More
業主在下列情形中不能支付物業費:1、物業費因房屋質量原因未交付,由開發商支付; 2、物業管理公司未履行物業合同規定的服務責任,全體業主均可拒付,但必須有證據證明; 3、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不符合物業合同約定的標準; 等一會。
非法的,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切斷業主的水電。 物業管理公司無權斷水斷電。 房東違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未按時支付物業服務費。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