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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權利。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41條.
業主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支付物業服務費。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者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對於已經完工但尚未交付給購房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支付。
第64條.
業主違反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規定未在期限內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繳納; 逾期仍未付款的,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延伸資料: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
第15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或者物業管理服務資金。 業主違反物業管理服務合同,逾期未繳納服務費或者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繳納; 逾期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回。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者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或者物業管理服務資金的,業主應當承擔本協議規定的支付連帶責任。 產權轉讓時,物業的所有權人或者使用人應當結算物業服務費或者物業管理服務資金。
第16條. 已竣工但尚未竣工的物業,或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付購房者的物業,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繳納物業服務費或物業服務基金。
第17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燃氣供應、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終端使用者收取相關費用。 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託收取上述費用的,可以向委託單位收取手續費,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18條. 物業公用部位和公用設施裝置用於經營的,經相關業主、業主大會和物業管理企業同意後,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業主取得的收益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19條. 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實施物業管理服務並相應收取服務費的,其他部門、單位不得重複收取相同性質、相同內容的費用。
第20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業主的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服務收費由雙方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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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交物業費是錯的,但物業以此為理由不讓物業進入社群也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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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費是不允許進入你家的,他根本沒有這樣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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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沒有這樣的權利,主人回家是個人權利,不能侵犯。 如果業主不支付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採取提醒或法律行動的形式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不讓門回家或斷水斷電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規定,未在期限內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繳納; 逾期仍未付款的,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不支付物業費,物業無權阻止業主進入社群。 一般來說,停車場的產權屬於開發商,如果車位在公共區域進行改造,則屬於集體所有者。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