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年期滿不簽訂勞動合同

發布 社會 2024-07-21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合同到期會自動終止,只要你當時不簽合同,就可以正常離職。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續約沒有說會按照原合同的內容簽字,可以改善就業條件。 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按時向社保部門繳納,只需要用人單位出具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只要您當時要求公司終止合同且沒有理由拒絕,原合同上的遺囑不是法律規定的強制性專案,只要您不簽下乙份合同,您就不能承認。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1. 按照程式辦理辭職手續 2.如果你不處理,公司有辦法糾正你,最終得不償失。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按理說,如果進行法律仲裁,業務資金會結算,可以得到一些賠償。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無論勞動合同未簽訂多久,都不會轉為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無限期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純勞動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限期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限期解除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可以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簽或者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還應當訂立無限期勞動合同:(一)勞動者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十年; (二)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已連續為用人單位工作滿10年,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到10年的; (三)連續訂立兩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無本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情形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合同期滿時,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有賠償。 1、按照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與勞動者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用人單位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外,定期勞動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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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回答202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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