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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國有土地使用權期限。
1)土地使用權分配期限: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依照本法規定,以分配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的使用期限沒有限制。
2)轉讓土地使用權:居住用地使用權70年,工業用地使用權使用權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使用權使用權使用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使用權
2.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期限。
1)農用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耕地使用期限為30年,草地使用期限為30至50年,林地使用期限為30至70年,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延長特種林使用期限。
2)宅基地使用權期限:無限期,可以繼承給子女。
3)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通過土地分配和農村建設用地程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無限期的;通過轉讓建設用地使用權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使用期限與轉讓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相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地塊、用途、年限等情況,由市、縣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會同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部門、房地產管理部門共同制定方案,按照審批機關的規定進行報告,由土地管理部門執行。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長期限,按照下列目的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50年的工業用地;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垃圾桶式休閒用地40年;
5)綜合或其他土地利用的50年。
第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下列方式:
a) 協議;b) 投標;
3)拍賣。按照前款規定的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具體程式和步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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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權期限的分配: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按照本法規定以分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使用期限沒有限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2)土地使用權期限: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聚威富紅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為70年,工業用地使用年限為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使用年限為40年,綜合用地或其他用地使用年限為5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發放的最長期限,按下列目的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50年的工業用地;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其他土地利用的50年。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1條。
耕地合同期限為30年。 草原的合同期為30至50年。 林地的合同期限為30至70年。 前款規定的耕地合同期限屆滿後,再延長三十年,草原、林地合同期限屆滿後,按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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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住宅用地使用權為70年,公寓用地使用權為40年,宅基地用地一般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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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土地使用權期限如下:
1)居住用地70年;
2)50年的工業用地;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其他土地使用年限為綜合或雀類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最長期限,按照下列目的確定:(一)居住用地70年;
2)50年的工業用地;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其他土地利用的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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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二十年,三十年,五十年,九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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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家關於土地使用期限的法律法規。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長期限按照下列目的確定:
70年的住宅用地;
工業用地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的期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和娛樂用地40年;
50年的儲存土地;
50年用於綜合或其他土地使用。
2.土地使用權期限的計算方法。
一、土地使用權期限修正的實質。
土地使用權期限是指土地交易合同中約定的土地使用權期限。 土地使用權的年限長短直接影響到土地可以使用的年限和獲得相應的土地收益。 如果確定土地的年收入,則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長,土地的總收入越多,土地利用效率越高,土地質量越高。
因此,通過修改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消除因使用期限不同而造成的差異。
2.校正方法。
1) 期間的修正係數使用以下公式計算:
其中: k - 將比較案例的年齡校正為要估價的宗地的年齡的週期校正係數;
r——土地減排率;
m – 待評估地塊的權屬;
n – 比較案例使用權的期限。
2)使用術語修正係數來修正交易案例的土地價格,即有:
期限修正後的土地價格=比較情況** k
案例差異:所選比案成交價格為每平方公尺500元,對應使用權使用權使用期限為30年,待評估地塊期限為20年,全市土地恢復率為8%的,則修改期限如下:
到期修正後地價=500 1-1(18%)20 [1-1(18%)30]=元m
3. 獲得土地的方式有哪些?
1.分配國有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分配:指依法繳納人民群眾同意的補償費和安置費後,將土地使用者移交使用或者無償使用的行為。
2、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是指國家在一定期限內將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的行為。
轉讓:指擬轉讓的土地使用權**。
3.國家出資分享國有土地的使用權。
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作為重組後新設立企業的價值作為出資,土地使用權由新設立的企業持有,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轉讓的規定進行轉讓、租賃或者抵押。
4.國家租賃國有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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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期限是指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 住宅的土地使用權為70年,從獲得該區的土地使用權時算起。
土地使用權包括佔有權、使用權、受益權和限制處置權。 2、土地使用權出讓期限:(1)居住用地70年; 2)50年的工業用地;(三)50年來,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被隱蔽;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5)綜合或其他土地利用的50年。
此外,加油站和加油站的土地是20年。 3、土地使用權出讓期限屆滿後,有兩種處理方式:(一)一般情況下,土地使用人應當批准土地使用人續展的續展申請。
根據規定,土地銀纖使用權轉讓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的,土地使用人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在期滿前一年內申請續展,除需要根據公共利益收回土地外, 續展申請應當獲得批准,經批准續展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費。(二)**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人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但未獲批准的,由國家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根據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後,土地使用權的所有權和地上建築物等附屬物由國家無償取得。
也就是說,國家在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同時,也無償收回建築物和其他附屬物的所有權。 一般來說,中國只有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和轉讓,而集體土地使用權則不然,中國不同的土地使用有不同的年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359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 續展費的繳納或者減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續期的,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土地上房屋和其他不動產權屬有協議的,應當按照協議執行;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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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70年住宅用地;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4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拍賣;
5. 50年用於綜合或其他土地使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最長期限,按下列目的確定:
1、70年住宅用地;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40年商業、旅遊、娛樂基地惠靈用地;
5. 50年用於綜合或其他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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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土地使用權是70年。 住宅用地所屬土地的土地使用期限為70年,期限屆滿後,可按照當時的地價水平繳納土地轉讓費,重新申請土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最長期限,按照下列目的確定:
1、70年住宅用地;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的期限為50年;
4、4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
5、貯存用地50年;
6. 50年用於綜合或其他土地使用。
《民法典》第359條。
遺憾的住宅建築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居住建設用地使用權前期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土地上房屋和其他不動產的權屬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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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土地使用權一般為70年。 其中,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工業、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倉儲、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 住宅用地為70年。 土地出讓期限自開發商取得地塊土地使用證之日起計算,到期後可繼續繳納土地出讓金重新取得土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最長期限,按照下列目的確定:
1、70年住宅用地;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的期限為50年;
4、4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
5、貯存用地50年;
6. 50年用於綜合或其他土地使用。
這塊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還是屬於你的家庭,你家庭和承租人的關係就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 如果土地在流轉期間被徵用,那麼地面上的附著補償就屬於承租人,比如豬棚原來的補償屬於附著補償,屬於承租人,土地的補償和安置補貼只要發給農民就屬於你的家庭。
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管理辦法
一、為建立開放、公平、合法、有序的土地市場,加強土地資產管理,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國土資源部《規範國有土地租賃意見》等規定, 這些措施(試行)。 >>>More
根據《物權法》第149條的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的,自動續期。 可以由房屋業主共同提出繳納土地出讓費,應低於同型別土地出讓費,類似於成本價與市場價的差額。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