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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條件的合同,如果約定的條件(你結婚)都滿足了,就具有法律效力,把你的想法表達清楚就足夠了,不一定要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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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公證處做公證,說明結婚的時候,會歸崔某所有,也就是拿到結婚證的時候,崔某會辦理轉賬手續,只有這樣,你才能有保障。 注意:你說的崔是你的未婚妻嗎?
如果是這樣,婚後把財產轉給她就是浪費錢,因為婚後的財產是夫妻共同擁有的,如果你沒有家,還是你的名字,是你婚前的財產,從法律上講是你個人的,只要對方收集出資的證據, 然後和你達成協議,找兩個與此事無關的公證人或律師,簽字按壓。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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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房產實行登記制度,因為你沒有結婚,所以房產算作你的婚前財產。 雖然你和崔出資一起買,但並不意味著崔出資或借了錢。 即使財產以後公升值,收益仍將歸您所有。
同樣是有條件的簽訂協議,“以後我結婚了,這套房子就歸崔所有”,如果(假設)婚姻沒有圓滿怎麼辦? 該協議是可逆的。
如果真的是為了保護你們兩個人的關係,你現在能不能把財產換成你們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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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達成協議,直接到房地產局辦理轉讓和變更手續。
曾金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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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拆房,她剛好和我拆房的那段時間,她享受了四五平公尺的平房,可是房子卻是五十五平公尺,扣的房子就是從我祖傳家產的房子裡扣的錢,對不起,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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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婚姻登記,世界上最普遍公認的原則是締結婚姻的地點原則,即結婚就受法律管轄。
在締結婚姻的地原則之後,還有個人管理原則,要求至少一方是本國公民,即只有本國人和外國人的婚姻受到保護,我國對婚姻採取了屬地管理原則, 即《民法通則》規定的婚姻締結地法律原則,婚姻締結地法律適用於中國公民與外國公民之間的婚姻。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中國公民與外國人結婚的,出示相應的證明檔案即可結婚。
公民(海外華人除外)在國外結婚,原則上應當在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辦理結婚登記(居住國不承認的除外)。 如果該國與中國沒有外交關係,或者該國不承認我國駐外使領館進行婚姻登記,雙方依照締結地的法律在該國結婚,只要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 他們的婚姻關係在中國有效。在外國締結的婚姻被上述條款認定為有效的,無需在中國境內辦理結婚登記或者承認手續。
依照締結地法律頒發的結婚證,應當由締結地所在國的***或***授權機關公證認證,並由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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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師諮詢,一切都會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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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地方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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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項新法律規定,房地產不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這意味著無論誰在房屋簿上寫字,都屬於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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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羅倫斯普拉多法院裁定分居是離婚嗎? 在離婚的情況下,客戶返回中國並在中國購買了幾處房產,這些房產由客戶單獨擁有。
根據我國現行《房屋產權管理與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日期以結婚登記日期和房屋財產登記日期(即房產證上的日期)為準。 >>>More
1.這所房子是你姐姐和姐夫的共同財產,每人享有1 2,。 你姐姐去世後,屬於她的1 2將按照正常的法定繼承權,由你的姐夫、女兒、姐姐的父親、姐姐的母親和4個人平均分配。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