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的分類方式有很多種,從法律內容上可以分為()?

發布 社會 2024-07-05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我們可以從上法和從屬法、普通法和特別法、綜合法和單獨法三個方面來理解和構建我國安全生產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法律分析: 適用範圍: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主體的安全生產,但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鐵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航安全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生產經營主體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依照法律規定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簡稱生產經營主體)的安全生產,適用本法;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鐵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航安全、核與輻射安全、特種裝置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答案]:c。安全生產法律制度基本框架:

    1.根據根族山的功效等級不同,李姬可以分為上下兩種方式。

    2.根據同一級別法律在巨型擾動中的適用範圍不同,可分為普通法和特別法。

    3.根據法律的內容、適用範圍和具體規格,可分為綜合法和單法。

    因此,C.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安全生產危險犯罪的種類包括:關閉、銷毀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監控、報警、保護或者救生裝置設施,或者篡改、隱匿、銷毀相關資料、資訊的; 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責令停產、停工、停止使用相關裝置、設施、場所,或者立即採取糾正措施消除危險的重大事故,拒絕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違反生產經營安全管理規定,有重大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現實危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者控制釋放:(一)關閉、銷毀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監測、報警、防護或者救生裝置、設施,或者篡改、隱匿、銷毀相關資料、資訊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拒不執行依法責令停產停業、停工、停止使用相關裝置、設施、場所或者立即採取糾正措施消除危險的; (三)未經批准或者許可,從事礦山開採、金屬冶煉、建築、危險品生產、經營、貯存等高度危險生產活動的,涉及安全生產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1 上級和從級方法。

    上位法是指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高於其他相關法律的立法。 與上位法相比,下位法是指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較低的立法。

    例如,在安全生產的法律體系中,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是比較的,上部法律是相對於上一部法律的上部法律,下部法律是下部法律。

    2 普通法和特別法。

    在安全生產領域,《安全生產法》是普通法,《消防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與干擾法》是專門法。

    在相同級別的安全生產立法中,對同一類問題適用法律時,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

    3 全面和單獨的法律。

    綜合方法和單一方法之間的區別是相對的。 例如,在安全生產的法律體系中,《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與綜合法相比較,最底層的就是單一法。 張打敗了裴。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條:有關部門應當按照保障安全生產的要求,依法及時制定有關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並根據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情況及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執行國家標準或者依法制定的行業標準,確保安全生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標準(含皮帶標準樣品)是指農業、工業、服務業和社會事業領域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 標準包括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等。 國家標準分為強制性標準和推薦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是推薦標準。

    必須執行強制性標準。 國家鼓勵採用建議的標準。

    我國安全生產專門法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來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以及《工傷保險條例》。

    法律依據:為了加強安全生產,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條。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答案]:a、b

    安全生產法制的基本框架賣褲子打架純戰兢兢:1根據法律效力的層次和層次的不同,可分為上法和下法。

    2.根據同一層次法律適用範圍的不同,可分為普通法和特別法。

    3.根據法律的內容、適用範圍和具體規範,可分為綜合法和單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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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回答2024-07-05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以下統稱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法;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鐵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航安全、核與輻射安全、特種裝置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 >>>More

8個回答2024-07-05

具體而言,規定了六個方面。 (一)《安全生產法》的立法目的、原則和準則; (二)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建立安全生產保障措施; (三)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四)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和安全生產要求; (五)生產經營中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排查處理; (六)違反《安全生產法》的法律責任。

3個回答2024-07-05

新《安全生產法》的安全生產理念是以人為本,安全發展。 >>>More

7個回答2024-07-05

《安全生產法》的原則是:1、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則; 2、預防為主的原則; 3、權利責任一致原則; 4、社會監督和綜合管理的原則; 5.依法從重處罰的原則。 >>>More

3個回答2024-07-05

第三章. 從業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44條.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