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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契。 上是你的建築面積,和土地證書。
上面寫著的是你建築物的占地面積。 數字不同,沒有矛盾。
你建造的樓層越多,在相同建築面積下,你擁有的建築面積就越多,如果你蓋的房子面積是22平方公尺,那麼你就多了22平方公尺的建築面積,也就是你的房產證面積。
因此,開發商現在正在有限的土地面積上增加盡可能多的樓層。 當然,在增加一定樓層數後,建設成本也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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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房產證上60多平方公尺的房產是指房屋的多層建築總面積,而土地證上只有22平方公尺是指該地塊的建築使用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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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上60平公尺以上是指房屋的建築面積,層數越多,建築面積越大,而22平公尺是指房屋的建築面積,兩者之間沒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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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正常的。 除非您的房屋是平房,否則地契的面積與地契相同。 但建築不同,樓層越多,建築面積和建築面積的差異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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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契說的是建築面積,而產權證說的是你房子的建築面積,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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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您向房屋委員會的主管部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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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必須是多層建築的土地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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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產證上寫的使用權面積只有十幾平方公尺,是指土地使用權的面積,其計算公式為“房產總面積、房產總建築面積*每戶建築面積”,即 物業的總土地面積平均分配給每戶的土地面積。
2、分配面積又稱公用建築面積:指整棟樓業主共同擁有的整棟樓共用部分的建築面積。 包括:
電梯井、管井、樓梯間、垃圾槽、變電站房、機房、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整棟樓的公共建築、管理室,按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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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攤面積是共用面積,即牆體和樓梯等,房產證上的面積是建築面積,不從牆面面積中減去,減去22平方公尺,你家的實際測繪面積應該是73平方公尺。 這不影響銷售,即使拆遷補償是基於產權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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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商品房占用的土地在土地登記中稱為共有地塊,即該地塊上的每個建築面積都可以分配給該地塊。 但是,由於是建築物的整個面積,因此只能進行分攤,並且沒有專屬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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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確定要購買二手房嗎? 是附近的房子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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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者本質上是不同的,物業面積是指房屋的建築面積或套房內的可用面積; 土地使用證上的面積是指房屋占用的土地面積。
1、土地使用權面積是指房屋占用的土地面積。 計算公式為:分配土地使用權面積=建築面積總建築面積、建築面積、建築面積;
2、建築面積=有效面積+結構面積=可用面積+輔助面積,建築面積+結構面積=結構面積+輔助面積+套房內可用面積;
3、套房內面積=套房內可用面積+套房內牆面面積+陽台施工面積。
要證明的不同的東西。
土地使用證是證明您有權使用土地的檔案,而房地產證是證明您有權使用房屋的檔案,並且您擁有的權利不同,土地使用證意味著您有權使用土地, 並且沒有買賣土地的權利。 >>>More
1、對於集體土地上建房的轉讓,如果是住宅,受讓人一般只能是房屋所在鄉(鎮)範圍內有條件申請興建住宅的個人,轉讓範圍一般限於當地農村戶籍的農民。 >>>More
一般來說,“小產權房”是建在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按照現行政策,**一般不支援,能發這種房的產權證只能在鄉一級和村一級發證,所以就是“鄉產權房”,又稱“小產權房”。 鄉鎮**發行的所謂小產權,其實是沒有物權的。 這種房子沒有國家頒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國土住管局不會備案購買合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