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簽合同就辭職,立即離職違法嗎?

發布 社會 2024-07-12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根據法律,試用期是提前三天寫好的。

    試用期過後提交辭職申請的表格。

    提前乙個月以書面形式提交辭呈。

    是的。 如果雇主不批准,也可以辭職。

    雇主也無權扣除雇員以前的工資。

    雇主自受僱之日起擁有多個。

    少於一年(最多 11 個月)的月份不與。

    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

    工人的工資是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的,可致電勞動局**12333舉報。

    或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賠償。

    勞動合同法

    第37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可以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第82條.

    未簽訂書面僱傭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簽訂無限期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自本應訂立無期勞動合同之日起月薪的兩倍。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你可以直接辭職離開嗎?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法律分析:如果員工與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違法,但員工可以通過信函表達離職意向,如果員工只工作幾天,可以直接申請離職。 如果員工長時間沒有簽訂合同,公司是違法的,可以要求員工在沒有合同的情況下支付工作期間的兩倍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如果員工與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是非法的,但員工可以通過信函表達辭職離職的意圖,如果員工只工作了幾天,可以直接申請離職。 如果員工長期未簽訂合同,公司是違法的,可以要求北山在沒有合同的情況下支付工作期間的兩倍工資。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不簽訂合同就辭職並不違法,因為如果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就是無限期勞動關係,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關係。 此外,用人單位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以上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月工資的兩倍。 不簽訂勞動合同的風險如下:

    1、未簽訂合同不免除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2、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係,被解雇的勞動者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3、用人單位終止、解除事實勞動關係,致使勞動者失去工作的,可能需要賠償失業損失;

    4、勞動者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賠償;

    5、單位不得以試用期不合格為由解雇該員工;

    6、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利於單位商業秘密保護的;

    7、因未簽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損失的,由本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8、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指使、強迫勞動者從事違反規章制度從事危險性勞動,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勞動合同,即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是無限期的,勞動者無需在離職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隨時離開公司,但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有約定的服務期限, 此時直接離開是違法的。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即使沒有簽訂合同,也應遵守相關規定。 即使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也必須按照正常的辭職程式提前乙個月通知用人單位,並辦理交接工作,並注意保留相關證據,以利於日後維權。

    如果員工未經許可離開,他們將處於非常被動的境地。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拒不依法辦理辭職的,當事人可以申訴並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解除進行監督檢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移交手續。 勞動者應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工作交接完成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辭職流程如下:1、勞動者在辭職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 2、工人應按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3. 用人單位出具辭職證明。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儲存至少兩年,以備日後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你不簽合同就辭職,直接離開,有兩種情況需要考慮:

    1.試用期內。 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2.正式職工未簽訂勞動合同而辭職,未辦理交接工作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並不是勞動者可以隨意辭職的理由,但勞動合同未書面簽署超過乙個月但不足一年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試用期內;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勞動者不簽訂合同而辭職並不違法,因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勞動合同,即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是無限期的,勞動者無需在離職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 並可隨時離職,但如果員工與用人單位約定服務期,直接離職是違法的。

    法律分析如果不簽訂合同,公司本身就是違法的,員工不承擔責任。 這個問題需要分為兩種情況:如果想在乙個月內直接去,因為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在乙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如果想在乙個月內辭職,就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因為這個時候, 用人單位未違法乙個月以上的,從第二個月開始,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工資的雙倍工資。

    如果員工不想繼續為公司工作,可以直接離開公司,並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 綜上所述,就算想直接離職,也要考慮是否需要辦理相應的辭職手續,不需要的也可以直接走。 未簽訂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勞動者應首先維權,要求用人單位先承擔雙倍工資。

    然後,工人會考慮辭職。 勞動者不能隨時辭職、離職,應依法履行提前告知的義務,切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工作條件的;(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工作,或者用人單位違反規章制度,強迫勞動者從事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危險勞動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而不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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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個回答2024-07-12

如果您確定公司未與您簽訂勞動合同,也未繳納社會保險,那麼您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您也可以提出以下要求。 >>>More

10個回答2024-07-12

最有效的辦法是直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請律師),並通過勞動仲裁出具的裁決,向單位要求賠償,未支付賠償金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 >>>More

17個回答2024-07-12

我認為你應該在辭職前明確你的工資,現在很多公司都是按照國家勞動法支付工資的。

8個回答2024-07-12

你不負責任,但根據2008年頒布的勞動法,除了工資之外,你還可以獲得經濟補償。 >>>More

13個回答2024-07-12

勞動案件可以自己處理,同樣可以勝訴,而且勞動仲裁是完全免費的,希望我的能幫你解決問題,勞動爭議,勞動仲裁大家可以嗨我!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