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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商在房地產市場銷售商品房必須滿足一定條件,並按照有關規定在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銷售的各項手續。
其中,必須具備的“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人已向國家繳納土地使用權轉讓費,並在一定年限內取得一定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合法證明;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徵用、劃撥土地,建設專案所在地、範圍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符合城市規劃的法定憑證; 《建設專案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專案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證明; 建築專案施工許可證;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房地產“三證”是指購買房產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房契”和“國有土地使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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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這是向國家繳納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的證明。 二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三是《建設專案規劃許可證》。
第四,“徐兆旭在建設工程建設中可以證明”。 五是《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及回信法實施條例》第三條: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放制度。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記的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的樣式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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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商預售商品房時,五大房產證是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專案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五證”。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售商品房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待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的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土地使用批准檔案;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竣工驗收合格; (五)拆遷安置已經實施的;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的; (七)物業管理方案已落實。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 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銷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的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土地使用批准檔案;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竣工驗收合格; (五)拆遷安置已經實施的;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的; (七)物業管理方案已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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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商預售商品房時,五大房產證是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專案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簡稱“五證”。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商品房滾動銷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待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的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土地使用批准檔案;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竣工驗收合格; (五)拆遷安置已經實施的;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梁惠宇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建設進度和交付日期已確定的;(七)物業管理方案已落實。
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待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土地使用批准檔案;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竣工驗收合格; (五)拆遷安置已經實施的;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已確定施工進度和交付日期的; (七)物業管理方案已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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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五種證書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專案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銷售許可證》。
《城鎮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實行商品房預售許可制度。 商品房預售,開發商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證,並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未取得《商業核電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預售商品房。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 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銷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的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二)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土地使用批准檔案; (三)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四)竣工驗收合格; (五)拆遷安置已經實施的; (六)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或者建設進度和交付日期已確定的; (七)物業管理方案已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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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五種證明是房地產開發商出售房屋的必要條件,包括:《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專案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由市縣人民城鄉示範規劃部門出具,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由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由市國土資源和住房管理局頒發。
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該證明由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的法定證明,如果沒有該證明,則開發商是非法用地,而出售房屋也是非法的,按照有關規定,即使開發商獲得了建設用地的批准檔案,但沒有獲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施工, 建設用地審批檔案也是無效的,那麼購買這種房子就不能拿到房產所有權證。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建設專案的合法證明,沒有該證明的開發商是違法建築,如未取得建設專案規劃許可證進行開發建設,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准許其停工,並對相關負責人給予行政處分。
3. 建設專案施工許可證
“施工許可證”是開發商開工的批准檔案,無施工許可證的施工是違法的,不受法律保護,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就不能開工。
4.《燦木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該證書經房地產相關部門批准,該證書是該證書的統一登記審批和簽發,開發商在出售房屋時應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和預售許可證,買方還可以檢查房屋的施工質量,可以要求開發商出示《工程驗收證書》。
5. 國有土地使用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是土地使用者的合法證明,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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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的五種憑證包括:國有土地使用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專案規劃許可證、建設專案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發商只要有這個證件,就可以有資格出售房產,以後只能申請房產證。
買房五證詳解:
1. 國有土地使用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由市規劃委員會頒發。 有了這個證書,就意味著開發商擁有了土地的使用權,同時也會告知這塊土地的使用壽命,一般來說,住宅用地的使用壽命為70年,工業用地的使用壽命為50年,商業用地的使用壽命為40年, 綜合用地的使用壽命為50年,以此類推。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由市規劃委員會頒發的,沒有這個證明,那麼將土地用於建設建築物是非法的。 開發商在建造房屋時,必須符合城鄉規劃的範圍,不能隨意建造。 例如:
這個區域計畫是住宅區,但開發商已經建了工廠,那麼這是非法的,不允許的。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出具的,是確認相關建設專案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證明。 如果開發商沒有這個證明,那麼該房地產就是非法建築,不能獲得房地產證明。 因此,買家一定不能貪圖便宜,忽視這些檔案的重要性。
4. 建設專案施工許可證
《建設專案施工許可證》由市國土資源和住房局頒發。 大多數開發商不會自己建造房屋,通常會找到承包商來幫助建造房屋。 承包商的選擇非常重要,關係到工程的質量、房屋的質量等,這些都直接關係到房屋的質量。
如果房子的質量達不到標準,將來很容易漏水爆牆。 因此,在買房之前檢查這些檔案,你以後的生活可以少一點麻煩。
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由市國土資源和住房局頒發。 由於很多新房都是期房,房子建好後需要等待一段時間才能搬進去,所以叫預售。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為了保護購房者的權益而頒發的,有了這個證明,開發商就有資格出售房屋,可以申請房產證,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將受到法律保護。
房屋全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專案施工許可證、商品房買賣預售許可證。 這五種證明中,最重要的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買賣預售許可證,兩者都表明所購房屋屬於合法交易範圍。 商品房售後預售許可證的預售範圍為專案可售房產,買方必須看所購樓層是否在預售範圍內。 >>>More
開發商通常應具備的五種證照: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專案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我國土地使用權證書一般是指開發商簽訂了土地出讓合同,在支付了全部土地出讓款項後,獲得了能夠證明開發商擁有相應土地合法使用權的權利證書,該證書由土地管理部門出具。 >>>More
房地產開發的“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專案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