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的辭職到期時,我的老闆拒絕給我發工資,也不讓我走,這違反了勞動法

發布 社會 2024-08-10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5

    拖欠工資的,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來保護自己的權利。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比例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我國刑法第276條之1規定:以轉移財產、逃跑等方式逃避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或者有支付能力但未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的,經有關部門責令仍未支付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4

    當然,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員工只需要提前乙個月寫乙份辭職申請。 至於他有沒有找到人,這不關你的事。 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去勞動仲裁投訴,要求支付工資並賠償這段時間,現在仲裁不需要錢,現在我們工人可以保護自己的權利!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局投訴! 他們一定會接受的。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在員工辭職當天,公司不支付工資,這並不違法。 雇主應在雇員辭職後 15 天內辦理辭職手續時結清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出具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辦理勞動者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移交手續。 勞動者應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交接工作。

  5.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老闆在辭職當天不發工資是違法的,原因如下:

    1、法律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1)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機構投訴並報告;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解決,對於勞動爭議案件,勞動仲裁後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後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的情況進行監督;

    3、如果公司侵犯了員工的權益,可以要求員工向員工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91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和報酬;碧玉。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未按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6.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總結。 您好,親愛的,很高興為您服務<>

    辭職當天離職,老闆不發工資是違法的。 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離職當日結清全部報酬和費用,用人單位拒不結清的,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不全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醫療費、經濟補償金、工傷賠償金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如果你在辭職當天離開,老闆不發你的工資是違法的嗎?

    您好,親愛的,很高興為您服務<>

    辭職當天離職,老闆不發工資是違法的。 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離職當日結清全部報酬和費用,用人單位拒不結清的,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規定,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不全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醫療費、經濟補償金、工傷賠償金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延伸資訊:拖欠工資的第一步應該是積極談判,也就是主動索要工資,如果談判不能達成協議,那麼可以選擇走法律程式。 1.向勞動監察局投訴。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院投訴,勞動監察院應當受理,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 逾期未繳款的,責令按拖欠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支付賠償金。2、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勞動仲裁是追討勞動報酬的有效途徑,一般拖欠工資在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後即可解決。

    3. 向法院申請付款令。 申請支付令需要簽發工資借據或支付協議。

    如果我在公司工作了3年,試用期前3個月沒有買社保,合同每年籤一次,沒有勞動合同一式兩份。 可以要求多少賠償。

    社保可以讓公司彌補,這並不能彌補任何事情。

    好吧,公司從5月到7月拖欠了我的遣散費,從今年開始,員工被要求8點上班,6點下班,中間休息兩個小時,這超出了勞動法。

    在這種情況下,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你好,早春突然離開老闆不發工資是違法的。 員工應按時足額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不得扣減或無理拖延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五條不得扣除職工工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扣留勞動者的工資:(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當由勞動者承擔的一切社會保險費; (三)法院判決、裁定要求扣留的贍養費或者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可以從職工工資中扣除的費用。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自身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要求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

    經濟損失賠償可以從勞動者的工資中扣除。 但是,每月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 20%。 如果扣除後的剩餘部分工資低於當地每月最低工資,則按最低工資支付。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總結。 你好! <>

    親愛的,很高興為您解答! <>

    如果你在辭職當天離開,老闆不發你的工資是違法的! 如果員工沒有提前辭職而離職,他或她可能需要承擔每月扣除的費用,該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月薪的 20%。 如果扣除後的工資低於當地每月最低工資標準,公司將賠償損失!

    如果你在辭職當天離開,老闆不發你的工資是違法的嗎?

    你好! <>

    親愛的,很高興為您解答! <>

    如果你在辭職當天離開,老闆不發你的工資是違法的! 如果員工沒有提前辭職而離職,他或她可能需要承擔每月扣除的費用,該扣除額不得超過員工月薪的 20%。 如果扣除後的工資低於當地每月最低工資標準,公司將賠償損失!

    如果員工想提前辭職,除非與公司達成協議,否則他或她必須至少提前 30 天通知公司。 如果您沒有提前辭職就離開了公司,並且給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或者即使您沒有遭受損失,您也不能以此為由拒絕支付工資。 此外,即使員工不告而別,給公司蒙受經濟損失,仍然需要支付員工的工資,不能扣除他的全部工資。

    最高扣除額不得超過雇員月薪的 20%。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總結。 老闆突然辭職不合法地支付工資。

    老闆突然辭職不合法地支付工資。

    如果工資沒有及時支付,有兩種方式要求支付工資:1、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進行勞動檢查。 2、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您也可以要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工資翻倍。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明確規定:

    工資應當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無故扣減或拖欠勞動者工資。

    我突然離職,沒有提前說,老闆說我突然離職就領不到工資,而且我之前沒有簽過勞動合同。

    如果工資沒有及時支付,有兩種方式要求支付工資:1、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局投訴進行勞動檢查。 2、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您也可以要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工資翻倍。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明確規定:

    工資應當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無故扣減或拖欠勞動者工資。

    看看我發布的內容。

    吻。 解決方案:1勞動局 2存檔的律師。

    親愛的,你還有其他問題嗎?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如果當天辭職,家裡有急事,即使不提前30天通知,老闆不發工資也是違法的,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要求他支付工資和賠償金。 即使雇員因個人問題向雇主索賠,扣除的雇員補償不得超過雇員月薪的20%。

    雇員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終止僱傭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2、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6、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或者用人單位違反規章制度,指揮、強迫危險作業危害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事先通知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足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1、當日辭職的老闆扣工資是合法的。

    你好! 1、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2、用人單位未足額支付報酬的,應當按應付金額的50%-100%支付補償金。

    3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者記錄(職工工資名冊)和各項社會保險費繳納記錄; (二)用人單位出具的《工作許可證》、《服務證明》等能證明勞動者身份的檔案; (3)員工填寫的《登記表》、《登記表》等招聘記錄; (四)考勤記錄; (5)其他工人的證詞等。 等等,都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2. 如果我辭職了,老闆不發工資怎麼辦?

    1.談判和解。

    2、向老奈鎮行政部門(一般為單位所在區的勞動監察大隊)報告。

    如果公司未能按時支付員工工資,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員工拖欠的工資和拖欠工資的25%作為經濟補償。

    3、您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首先,您需要確認與雇主的僱傭關係的事實。 其次,勞動關係確認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償還社會保險和工資。 第三,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乙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支付乙個月的遣散費作為代償金。

    四、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的,應當自受僱之日起乙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經濟賠償,賠償金額為經濟補償金額的兩倍。 建議及時收集相關證據,依法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並要求公司履行上述義務。

    如果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您可以在收到仲裁函後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四、公司不發工資投訴?

    1.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局投訴。

    2、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投訴。

    5、勞動者在保障拖欠工資的權利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需要確認長志公司與單位的勞動關係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等。

    2、確認勞動關係後,可與老闆協商,要求用人單位補發拖欠工資的單位違法行為工資。

    3、協商不成的,攜帶相關材料到勞動局投訴,或直接到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4、如果拖欠工資的金額比較大,可以直接請律師提起訴訟,通過訴訟追回拖欠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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