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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您與公司發生勞動爭議的情況下,具體原因是未支付勞動報酬。 您可以嘗試以下方法:
1、撥打當地12333諮詢法律知識,然後致電當地勞動局或勞動局**,要求其責令單位限期改正,逾期不繳費的將受到處罰。
2.每天打老闆或人員,堅持不懈,奇蹟就會出現。
3.委託當地同事或律師(可能會貴一點)** 您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金;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差額; 勞動者逾期未繳納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的比例向勞動者支付額外補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或者國家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二)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3)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四)依照本條例規定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以上。 祝你早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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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首先要明白他現在是不付錢給你,還是拖著你去各各他工作。 如果實在不給,可以撥打110後者向**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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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老闆的**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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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場所的無償加班已經變得常態化和司空見慣,每個人都並不感到驚訝。 不過,我覺得這種加班真的是不合理,畢竟勞動工資不付,多了還是會被員工冷落的。 當然,很多事情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比如你單位整體工資還不錯,月收入比同行公司高出很多,我覺得就算週末加班無薪,也沒什麼好抱怨的,畢竟收入很不錯。 從另乙個角度來看,加班的目的是促進企業的發展,等到企業發展好的時候,你的高收入就能得到保障,所以這樣想起來,你就放心了。
但是,如果你在乙個待遇很普通的單位工作,但你總是讓員工無薪加班,這樣的單位是值得考慮的。 如果你的能力很強,可以再找乙個待遇類似的單位,那就趕緊去另一家公司發簡歷去找工作,畢竟我們所有的努力都和工資直接相關,工資好,一切都很好,工資差,勞動強度高, 那麼這種工作的意義是什麼呢?
當然,不管你辭職與否,最好是自己做一次自我評估,你的專業能力,你現在的經濟壓力,你自己的求職競爭力,做出評估後再慎重選擇。 如果你現在經濟壓力很大,那麼你應該考慮辭職的想法,如果你現在的經濟壓力不是很大,而且你的職業競爭力很強,那麼換工作是合乎邏輯的。
當領導要求他無薪加班時,如果確實很緊急需要工作,那麼他還是應該遵守的,如果他正在處理的事情並不重要,這時候你可以直接告訴領導你的理由,然後說你第二天就能完成, 這樣領導就會同意。如果乙個領導經常要求自己加班,卻沒有說有一定的補償,這個時候,作為公司的員工,他可以直接要求老闆要求公司對員工加班進行補償,這樣領導也會根據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加班。
如果不是不得已,領導的要求還是要落實的,但如果你真的有私事要處理,這個時候可以找個藉口,讓領導同意準時下班。 有的領導因為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應的工作而讓自己加班,所以為了避免加班的現象,這個時候就要合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時間,並定期匯報工作情況,這樣加班就會少一些。
對於領導來說,他們當然希望你盡可能地努力工作,但對於員工來說,他們只會有打工的心態,他們肯定會對加班有反感,但是當他們被要求加班時,他們必須在這個時候做出謹慎的決定,以免影響他們未來的工作和職業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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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因為在這樣的公司裡,其實你自己的貢獻和收入都不對,你會更努力地呆上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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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是時候辭職了,因為員工和公司之間的關係是招聘和被雇用的關係,這是乙個交易過程。 現在我有時間加班,你不給我加班費,這是不公平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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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辭職,因為頻繁的無償加班會耽誤你很多個人時間,而這樣的老闆不是乙個好老闆,所以不要繼續和他一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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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辭職了,這樣的老闆不值得為他努力,他根本不知道珍惜員工的價值,只會榨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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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辭職。 工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工作就是為了賺錢。 如果我繼續無薪加班,那就太過分了,我寧願不去上班也不願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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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應該辭職,你應該給你的老闆一些建議,不要讓你的員工一直加班,這會影響他們的生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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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 因為這種老闆只會擠壓員工的勞動,還會讓你出現身體問題,你不會得到太多的休息,所以你應該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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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長期不能接受這一點,那麼你可以選擇辭職,因為壓力會很大,而且長時間工作這種無償加班不會有比例的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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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如果是我,我肯定會辭職,因為你不給我工資,那我為什麼要加班? 我也沒有自願加班,老闆的做法也不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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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可以接受偶爾的加班,但我不會接受每天加班沒有工資,因為只要你每天接受加班,萬一有一天你需要早點下班,你早點下班,就會有人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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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辭職。 這樣的老闆一點都不人道,對員工的壓迫也非常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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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辭掉工作,因為老闆的行為對員工來說是壓迫性的,也會給你帶來很大的壓力,在這樣的公司工作你不會樂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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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應該,也就是說老闆根本沒有考慮員工的利益,遇到這種情況就應該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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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 因為這樣的老闆在壓榨員工,這種工作不值得我們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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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辭職,沒有留在這樣乙個單位的前景,不會有任何發展,你應該果斷地離開這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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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應該辭職,這樣的公司表明他不人道,這樣的要求確實不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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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資的,職工可以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應當責令勞動者限期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如果工人在法定節假日被分配工作,應支付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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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勞動者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不需要雇主的同意。
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維權:
首先,先去找公司領導商量,要拖欠的工資。 如果公司繼續拖欠欠款,詢問欠款原因,如果是因為公司暫時無法營業額,則請公司老闆或財務部門開具借條。
其次,如果與公司協商失敗,那就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通知公司負責人**,讓勞動監察大隊處理。
最後,如果勞動監察組處理不清,那麼就需要收集相關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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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單位不支付加班費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辭職,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遣散費。 根據有關規定,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立即離職,無需提前三十日或者未經批准。
2、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為聰明人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二)未足額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繳納勞動者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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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長時間加班,你可以去勞動局投訴舉報,因為老闆沒有權利阻止你離開,也沒有人有權阻止你離開,老闆也沒有資格留住你,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保留證據向你的老闆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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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是自願的,有加班費。 只要提前乙個月提交辭職報告,就可以在該提出或接受的時候離開。 勞工部抱怨電組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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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一封辭職信交給你的老闆,三十天後,不管老闆同意與否,你都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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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班不支付加班費是違法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勞動者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較長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十五的工資報酬;
(二)勞動者在休息日上班,不能安排補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如果工人在法定假日被分配工作,他或她應獲得不低於其工資300%的工資報酬。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到當地人社局(原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需攜帶:立案時仲裁申請表影印件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2份,證據清單一覽表; 雇主的商業登記資訊(北京不需要註冊資訊)。
2、提交材料後,仲裁委員會將在5個工作日內立案,然後給雙方當事人舉證的期限和對方答辯的期限; 然後**開庭,然後你們倆進行調解,調解失敗,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 勞動仲裁應當在60日內結束; 如果員工對裁決不滿意,他或她可以起訴法院。
3、在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得耽誤勞動者到新單位工作。 申請勞動仲裁可以追回兩年前的加班工資,但勞動者需要承擔全部舉證責任。 《勞動法》第十八條規定,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對用人單位的工資支付進行監督。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
(一)無故扣留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絕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勞動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工資支付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員工加班費基數可以由企業與職工協商確定,否則由企業確定應支付給職工正常工作的工資。
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首先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職工崗位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 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中無約定的,職工代表可以通過集體工資協商的方式與用人單位協商,協商結果為簽訂集體工資協議(已批准用人單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上述規定不予執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沒有約定的,按勞動者正常出勤的月薪的70%計算假期工資。
日工資的計算方法是將基數除以每月在系統中平均工作天數 20 92 天。 如果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明確,可以諮詢律師進行定義。
一般情況下,當你辭職期滿時,用人單位會為你付清所有的工資和補貼。 但是,有些單位需要推遲一到兩周。 您可以向您的領導申請工資結算。 如果。 拖欠工資,不支付結算工資可以申訴。
我想大家都想組個群集體去報警,我也是受害者,30萬就到期了,乙個多月了,錢也取不出來,客服總是說等,等,等一下,我什麼時候可以等?
保管勞動合同安全,只要不白紙黑字表示不續簽勞動合同,工作至勞動合同期滿,並按照《勞動合同法》第50條的規定向用人單位索要勞動合同解除證明, 用人單位拒不簽發的,依照第八十九條的規定辦理,證明內容應當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More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的規定,勞動者辭職可以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無需經用人單位批准。 辭職時如有工資糾紛,可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