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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可怕的不在於離婚本身。
離婚不是為了盈利,而是為了止損,離婚的決定也不是那麼容易做出的,大多是多年積累起來的,最終無力離婚,很少是一時衝動。 本來,如果我想離婚,我會經歷情感拉扯和家庭防範,但我最終突破了重重障礙離開,於是冷靜了30天。
你以為這30天是夫妻之間自我反省的婚姻嗎? 不! 是一大群七姨八姨,打著對你好不好的名義,來窺探你婚姻中的瑣事,勸你不要離開,滿足她們的八卦慾望。
父母和親戚朋友不分青紅皂白地轟炸了30天! 有多少人能應付?
對於極少數衝動離婚,9塊錢就能再婚的人,不要衝動,讓絕大多數歷經多年痛苦終於下定決心的人受苦30天,很有可能男方因為想著不留人做飯洗漱拒絕而無法離開。 真是無語! 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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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離婚冷靜期,就是離婚雙方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需要等待30天,在這30天內,任何一方都可以撤銷離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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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這很可怕。 因為婚姻本來就是由雙方共同管理的,如果一時想不起來,突然想離婚,說不定可以冷靜期過後挽救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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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的是,在這三十天的冷靜期裡,兩個人都需要經過深思熟慮後做出人生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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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很可怕。 我早就下定決心要離婚了,要忍受三十天才能擺脫,想想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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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怕了,婚姻應該是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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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 離婚的冷靜期非常可怕,政策的目的是為了避免衝動離婚。 然而,沒有資料證明衝動離婚占多數。
離婚的冷靜期是以衝動離婚者的行為來懲罰理性離婚。 大多數衝動離婚的人,從一開始就衝動結婚,給婚姻設定冷靜期,比給離婚設定冷靜期要好。
而且,離婚冷靜期的實施會存在很多風險,已經進入離婚冷靜期的夫妻實際上只是名義上存在,而此時,他們是否還需要承擔另一半的責任,例如,如果一方在冷靜期內病重或死亡, 另一方是否仍需要作為另一半承擔相關責任和義務?冷靜期內,一方轉讓或出售雙方共同財產,應如何處理? 在冷靜期,我可以自由地談戀愛,甚至開始新的生活嗎?
離婚不是錯誤,協議離婚是兩個成年人和理性人做出的決定,社會應該建立和傳遞成年人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觀念,而不是強迫冷靜和安排諮詢。 為了極少數衝動的離婚者而懲罰所有離婚群體,也是對社會資源的浪費。
如果你把婚姻看成乙個產品,結婚門檻低,就好比產品推廣,吸引更多的人來體驗,體驗之後,你發現不合適,想要解除安裝,卻被告知有乙個月的冷靜期,乙個月內才能使用產品完成解除安裝, 是不是感覺很搞笑很神奇,但現實更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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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自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簽發離婚證; 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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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雙方同意離婚有乙個冷靜期,為30天。 根據《昭良法》的有關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願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雙方自願離婚的意向,以及雙方在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上的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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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2021 年開始,該州為想要辦理離婚手續的夫婦實施了 30 天的冷靜期。 在這個月裡,夫妻雙方可以仔細考慮彼此的婚姻關係,有些夫妻衝動離婚,所以設定離婚冷靜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離婚率。 離婚的30天冷靜期效果如何?
有什麼優點和缺點? 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實施離婚冷靜期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挽救一些衝動離婚的婚姻,但也帶來了相應的弊端。
其次,離婚冷靜期延長了辦理離婚的時間,本來是短時間內可以完成的生意,但今年以來,離婚手續變得更加複雜,夫妻雙方必須經過30天的離婚冷靜期才能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最後,冷靜期對離婚的影響不是特別大,如果不是夫妻倆相處難,也不會選擇離婚。
1.設立離婚冷靜期是歷史的倒退。
實施離婚冷靜期,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挽救一些衝動離婚的婚姻,但也帶來了相應的弊端。
2.離婚冷靜期延長了辦理離婚手續的夫妻的等待時間。
離婚冷靜期延長了完成離婚所需的時間,可以在短時間內完成,但從今年開始,離婚手續變得更加複雜,夫妻雙方必須經過30天的冷靜期才能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3、離婚冷靜期對降低離婚率沒有多大影響。
冷靜期對離婚的影響其實並不是特別大,如果不是夫妻倆相處難,也不會選擇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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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處是夫妻倆可以有乙個月的冷靜期,如果其中一方不想離婚,可以在30天內挽留對方,復合,缺點是如果兩個人的關係確實已經破裂,每次見面都吵架, 乙個月的冷靜期是火山的燃料,但無法恢復兩者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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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離婚冷靜期”制度只適用於婚姻登記處雙方同意離婚的案件,而“離婚冷靜期”制度並非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強制性規定。 雖然有些夫妻在法庭上離婚訴訟中吵架,法官會說:“給你兩個月的冷靜期,你回去就冷靜冷靜”,但這個冷靜期是建立在雙方同意的基礎上的,如果任何一方不同意,法院不能以給予冷靜期為由撤銷案件。
其次,在雙方同意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的情況下,並不是說30天的冷靜期會自動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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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非常大。 可以讓人冷靜下來,思考自己是否真的離婚了,止住離婚率,但有些人可能真的活不下去了,會想離婚,這30天已經阻止了他們離婚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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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還是比較大的,而且大大降低了離婚率,也讓很多人非常珍惜兩個人的關係,但缺點是很多人還處於離婚的深淵,家庭生活特別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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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除了背叛離婚。 沒有冷靜期。 其他原因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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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認為離婚不需要冷靜期,因為真正想要離婚的人不會因為乙個月而改變主意。 可能有些人認為,兩個人在吵架的時候可能是衝動了,所以會選擇離婚,等他們冷靜下來,把塵埃落定的時候,會覺得這樣的行為是不對的,但後悔已經來不及了,所以這個時候,這30天是關鍵作用。
但生活中怎麼會有這麼多衝動呢? 只是因為你真的想離開,你真的想分開,就算這次不去,下次也會有無數次,遲早有一天你會離開。 所以我覺得這段時間的消散對想要離婚的人沒有任何用處,如果不想離開,你真的不能去民政局。
畢竟,當你踏上這個地方時,有很多事情是你無法回頭的。
對於一些真想離婚,實在過不了婚姻的人來說,這30天真的是一場煎熬,如果對方後悔了,那他根本就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們還會發現一些例子,即婦女在登記離婚冷靜期後的等待期間遭到報復。 他本來想離婚,給自己新的生活,但因為這段等待期,她不僅沒能恢復單身,還為自己的生活付出了代價。
所以我覺得這一次完全沒有必要,因為還是那句話,真正想離開的人,無論如何都會離開。 婚姻和愛情從來都不是隨隨便就能做到的事情,我們自己一定要想清楚,如果想不清,不管別人給你多少時間,你還是會這樣。 在生活和工作上,你不能太衝動,在做出決定之前,你必須仔細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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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沒有必要這樣做; 離婚的30天冷靜期,其實是雙方感情的放鬆期,在此期間,雙方在溝通或協商後可能都不想離婚,如果這30天的期限對於已經下定決心離婚的人來說還不錯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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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冷靜期還是很不錯的,對於一些衝動離婚的人來說來回走動是有好處的,我覺得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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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乙個特別好的做法,為了挽救很多人的感情,也會讓很多人在冷指靜靜後做出正確的選擇,需要大幅降低離婚率。
法律分析:“冷靜期”制度並不適用於所有離婚情形,家庭暴力的發生,確實會導致關係破裂,如果去法院離婚,就沒有所謂的“冷靜期”申請問題。 離婚可以通過與另一方的雙方協議獲得,也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More
離婚冷靜期是指婚姻雙方根據自由離婚原則申請自願離婚的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申請之日起一定期限內,任何一方均可撤回離婚申請,終止登記離婚程式。 >>>More
從2021年1月1日起,將出台新的婚姻法。 其中乙個“冷靜期”,引發了不少網友的熱議。 未來,所有想離婚的男女都會有30天的冷靜期。 >>>More
我不認為離婚很可怕,就像網上常說的一句話,婚姻是因為幸福,離婚也是為了幸福。 離婚的理由太多了,歸根結底,和我自己的人生哲學不一樣,婚姻裡我沒有得到我想要的,我煩惱著讓自己的生活更沉重,我想離婚,大概是因為我想自由。 <>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