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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薪既不是基本工資,也不是總工資。 小時工資是指根據工人的工作時間計算工資的一種方式,工資是根據工人自身的技術、專業水平,或根據工人工作崗位和崗位的勞動水平預先規定的相應工資標準,以及工人的實際有效工作時間計算支付的, 這是工資分配的一種形式,而不是具體的工資金額。
法律分析
勞動合同中小時工資的內容是衡量勞動和報酬的時間單位,也是衡量勞動量和相應報酬的技術標準,是指勞動者實際支付的有效工作時間。 勞動合同中時薪的內容是指員工在規定工作時間內的工作時間,以及其他加班時間,如果為了保障員工的基本權益,小時工資在現在很多企業中比較普遍,而且時薪的穩定性比較好,這讓員工很放心。 小時工資可分為每週、每天和小時制。
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的,應當按周、月、季、年等週期綜合計算工時,但其平均日工時和平均周工時應與法定標準工時基本一致。 總之,小時工資是指根據工人的工作小時數計算工資的一種方式。 無論按月、按日或按小時工資制,小時工資制都不是基本工資或總工資。
法律依據
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六十五條 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的用人單位,應當按周、月、季、年等週期綜合計算其工時,但其日均工時和每週平均工時應當與法定標準工時基本一致。
第六十六條 企業中部分職工因市場競爭外部因素影響生產任務不平衡的,經勞動行政部門嚴格審批後,可以參照工時綜合計算法實施,但用人單位應當採取適當措施,保障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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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小時工資是指根據工人的工作時間計算工資的一種方式。
二、小時工資可分為:月薪制、日薪制和小時工資制。
第三,無論您屬於哪種月薪、日薪或小時工資制度,它都不是基本工資或總工資。
第四,如果你仍然需要在法定節假日工作,你還需要支付加班費。
第五,所以你的時薪只是你的主要收入,而不是基本工資和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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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資總額由三部分組成:
1、時薪時薪:指根據時薪標準(含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
2、計件工資:指按所完成工作的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
3、獎金:指支付給員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加收入、減少支出的勞動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勞動合同的訂立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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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合同是否應該規定工資是多少? 工資數額和支付方式應當在勞動合同中約定。 律師將為您提供解決方案:
勞動報酬約定不明確的,可以重新協商; 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 沒有集體合同的,實行同工同酬; 用人單位拖欠報酬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用人單位被責令支付後仍未支付報酬的,用人單位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額外的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應當有下列規定:(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工作人員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工作條件和職業危害保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列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除前款規定的必要條款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密、補充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標準和勞動條件不明確,發生爭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 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工作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以上就是律師為您做出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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