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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遣散費的月工資是指勞動合同終止前12個月內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按照應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包括小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補貼等貨幣收入計算。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實際工作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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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工資總額構成的規定》第四條 工資總額由以下六個部分組成:
1)小時工資;
2)計件工資;
c) 獎金;iv) 津貼和補貼;
5)加班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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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與公司無關,當然不能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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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對工資總額構成的解釋仍遵循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構成的規定,根據該規定,工資構成包括:1、小時工資(即按工時計算支付的工資);
2. 計件工資(即根據工作產出和福利評估計算和支付的工資);
3、獎金(即因勞動績效影響而獲得的獎勵性工資,也包括單位財務以獎金形式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
4. 津貼和補貼(包括補償員工特殊或額外勞動的貨幣報酬);
5.加班和加班工資。
6、在其他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勞動者履行法定社會義務期間雇主應支付的工資等)。
勞動報酬總額全部計入勞動合同終止、解除的遣散費計算和支付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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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遣散費前 12 個月的平均工資包括您的所有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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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指工人實際領取的所有工資,包括基金、津貼、補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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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要交,加班費一般不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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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補償,深圳的平均工資是多少。
一般情況下,勞動者想要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但在特殊情況下,勞動者可以直接解除勞動,無需通知用人單位。 >>>More
法律明確規定,在就醫期間不能解除合同。 如果以單位考核不合格為由開除,是故意規避法律,嚴重違法的,在培訓不合格後也要判刑,要求單位安排另乙份工作。 補償是以終止合同為前提的,與服務年限的長短有關,所以很難比較哪個補償更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乙個月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