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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稅法規定虧損回收期為5年,即從06年到01年的第5年內可以彌補損失,但07年不能再彌補01年的未彌補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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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乙個一般企業彌補了一般企業的年度虧損,它可以用下一年的收入來彌補; 如果下一年度的收入不足以彌補,可以逐年繼續補足,但補足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5年。 納稅人在5年內無論盈利還是虧損,均應連續計算補償年數。 補償期按順序依次計算。
稅法中的“虧損”不是企業損益表上反映的虧損金額,而是企業損益表中按照稅法規定核實調整後的虧損金額。 稅務機關增加的那部分收入,不得用於彌補前幾年的損失。 企業所得稅是對企業和其他組織在中國境內取得收入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取得收入的企業和其他組織(以下統稱企業)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包括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民營非企業單位和其他從事經營活動的組織。 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不是企業所得稅納稅人。
企業所得稅採用收入地管轄地管轄和居民管轄雙重管轄,將企業劃分為居民信譽源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分別確定不同的納稅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管理法
第三條 徵收、中止徵稅,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進行; 法律授權的,依照法律制定的行政法規關於行政關閉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徵收、停繳、減稅、免稅、退稅、補稅等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納稅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必須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代扣代繳、代繳稅款。
第五條 國家稅收徵收的行政管理由稅務主管部門負責。 地方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第一規定的稅收徵管範圍分別進行徵收和管理。
地方各級人民應當依法加強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徵管工作的領導和協調,支援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按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徵收稅款。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援和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職責。
稅務機關應當依法履行職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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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的彌補虧損期限,是指納稅人在某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損失, 並允許他們用接下來幾年的應稅收入來彌補他們。當企業在納稅年度取得的收益能夠彌補前五年的全部虧損時,無論前五年是否全部發生虧損,本年度的收入只能彌補前五年發生的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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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補虧期限不得超過5年。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八條規定,企業當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結轉至下一年度,以後年度的收益補足,但結轉期不得超過5年。
1)如果納稅人發生多次年度虧損,則損失可以從虧損當年起連續5年的收入中彌補。
2)納稅人既有盈利年度又有虧損年度的,根據稅法規定,補失的最長期限為5年,5年內,無論是盈利還是虧損,均按實際回收期計算。先補第一損失,按順序計算恢復期。
3)5年後補償期仍未屆滿的,下一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不能再用於補足,只能用稅後或盈餘公積金補足。
但是,在對企業上一年度納稅情況進行檢查時,增加的應納稅所得額可以彌補上一年度發生的虧損,虧損是指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允許補足的單純虧損。
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期間發生的費用,不計入當期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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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補損失的原則如下:第一次虧損先補,虧損補償年度從虧損第二崩潰年度開始連續計算,最長虧損補償年度不超過5年,超過5年不補足的稅前補償不予補足。
據說公司今年的利潤可以用來彌補上一年度納稅前的虧損,可以補的時間段是5年,也就是當年的利潤可以用來彌補企業5年前的虧損, 而6年前及更早的損失是無法彌補的。在彌補前幾年的損失後,如果有盈餘,剩餘的餘額將被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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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正面。 損失追償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5年。
1)如果納稅人發生多次年度虧損,則損失可以從虧損當年起連續5年的收入中彌補。
2、納稅人既有盈利年度又有虧損年度的,根據稅法規定,損失補償的最長期限為5年,5年內,無論是盈利還是虧損,均按實際回收期計算。 先補第一損失,按順序計算恢復期。
3、超過5年補償期仍未滿的,下一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不能再補足,只能稅後補或盈餘公積金。
2.分析。 彌補損失,是國有企業發生虧損時,由國家預算或上級部門撥款彌補的部分。 國有企業計畫虧損由國家當月分一期或兩期補足,超出計畫虧損和經營虧損的由企業及其主管部門說明原因並提出改進措施補足,國家按規定程式報批後補足。
3、企業如何彌補損失?
1、企業發生虧損的,可以用下一年的稅前利潤補足,如果下一年的利潤不足以彌補,可以在5年內繼續補足;
2、企業稅前利潤不足以彌補企業5年內發生的虧損的,以稅後利潤彌補;
3、企業發生的損失,可由公積金盈餘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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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八條的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可以結轉至下一年度,並用下一年度的收益補足,但結轉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交通、餐飲、住宿、旅遊(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景區管理等困難行業企業,按現行《國民經濟產業分類》進行評判。
在享受上述政策期間,困難行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必須佔總收入的50%以上(不含非應稅收入和投資收入)。
彌補損失的年數。
損失補償的最長期限為五年,法律分析: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八條的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應當結轉到下一年度,並由下一年度的收入補足,但結轉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交通、餐飲、住宿、旅遊(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景區管理等困難行業企業,按現行《國民經濟產業分類》進行評判。
在享受上述政策期間,困難行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必須佔總收入的50%以上(不含非應稅收入和投資收入)。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八條的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可以結轉到下一年度,並用下一年度的收入補足,但結轉期不得超過五年。
第二十一條規定,企業發生前年度未補失的,企業因搬遷停產經營,無收入的,可以從搬遷次年至搬遷完成當年前一年的法定虧損結轉和補償期內扣除。 企業搬遷生產的同時,其虧損結轉年度應與橡膠一併計算。
告訴我你的情況。
如何應對公司主房購置已經虧損了五年多。
企業連續虧損5年以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解散公司。
但我有固定資產。
如何處理固定資產。
也可以申請解散公司,固定財產的分配需要自己處理。
該公司購買房屋以規避購買限制。
以公司名義買房,雖然可以規避限購政策,但由於大部分銀行的按揭貸款業務只針對在州內買房的個人,公司購買房產需要一次性付款,這意味著初始投資成本相對較快。
全額買房,一次性付款 你覺得應該如何處理。
該公司購買這所房子已經六年多了。
破產財產的估值和處置; 二是將出售破產財產所得款項用於支付破產費用,清償優先受償人,再將剩餘金額分配給破產財產的所有債權人。 很吵。
在這種情況下,它只能先出售。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納稅人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補足; 如果下乙個納稅年度的收入不足以彌補,可以逐年續期,但最長補償期限不得超過五年。 >>>More
1、盈餘公積金之所以不引起所有者權益變動,是因為盈餘公積金賬戶和利潤分配賬戶屬於所有者權益類別,即所有者權益內各專案之間的變動,不影響所有者權益總額。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