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在建築工地發生工傷事故,我應該聯絡哪個部門?

發布 社會 2024-08-09
1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5

    工傷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工傷又稱工傷、工傷、工傷、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中,因不利因素和職業病而遭受的傷害。

    1、工傷發生後,如公司不申請,用人單位可在乙個月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 受傷雇員或其近親屬可在一年內申請表彰。 需要提交的檔案:

    2、受傷後有影響勞動能力的殘疾比較穩定的,申請人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並向設區(一般設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各省的薪酬標準不同。 根據殘疾程度,獲得的賠償是不一樣的。 主要補償是:

    醫療費用、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休假期間工資、伙食補貼、護理費等。

    4、受傷職工沒有勞動合同或者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不能申請認定工傷的,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存在後,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4

    如果你在建築工地上發生工傷事故,你應該找勞動仲裁,工地一定要照顧你,你找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可以幫助你解決這個問題。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3

    如果雙方談判不了,那恐怕就得找勞動局解決,首先要先把證據留好,然後需要先做工傷鑑定,然後才能找到勞動局。

    只要你自己有證據,處理事情就容易得多。

  4.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我在建築工地上發生工傷事故,我應該聯絡哪個部門? 如果解決不好,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勞動局的仲裁部門進行管理,他們會給你發乙個好的解決方案。

  5.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請聯絡您當地的勞動局進行工傷識別和賠償。

  6.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法律分析:工傷由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第十七條 職工在事故中受傷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或者職業診斷、鑑定之日起30日內病,向協調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遇特殊情況,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

    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之日起一年內, 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確定的事項,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屬地原則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應當承擔在此期間發生的符合本條例要求的工傷治療等相關費用。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工傷不予賠償的,應當在乙個月內向勞動部門報告。 具體如下:

    1、事故發生後,單位應當在乙個月內向勞動部門報告工傷情況。 未申報的員工或家屬,一年內可自行申報;

    2、經勞動部門認定為工傷後,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評估殘疾等級。 勞動部門認為不屬於工傷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3、根據殘疾程度和相關法律規定,向社會保障部門申請賠償。 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提供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經有關部門認定為工傷後,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金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勞動訴訟;

    4、職工傷,老闆不予賠償的,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處理,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 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滿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二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舉報與工傷保險有關的違法行為。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及時查處,按照規定處理,對舉報人保密。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總結。 你好你好你好<>你好你好

    在施工現場發生工傷事故的,應當向勞動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工傷賠償包括:生活護理費、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喪葬津貼、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

    如果建築工地發生工傷事故,我應該聯絡哪個部門?

    Kiss Hello 非常高的洩漏,Xing 會回答你的<>

    在施工現場發生工傷事故的,應當向勞動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工傷賠償包括:生活護理費、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喪葬津貼、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傷死亡津貼。

    法律規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 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由工傷保險**按照規定的標準支付由國家。第三十三條 勞動者在工作中發生事故受傷或者患上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工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總結。 擴充套件資訊:員工工傷事故的處理流程如下:

    1)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盡快送醫院急救。(二)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勞動者的工傷情況,不得隱瞞、遺漏報告; (三)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應當申請認定工傷,享受工傷待遇; 對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申請工傷認定不便的,企業工會組織可以代為工傷職工提出申請。 (四)工傷賠償應當按照工傷鑑定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

    5)如果無法約定賠償結果,員工可以進行調解或法院判決。

    您好,我很榮幸為您解答; 如果在建築工地上發生工傷事故,應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尋求。 在建築工地發生事故的燃燒後段,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受傷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延伸資訊:勞動者工傷事故的處理流程如下:(1)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將第一時間送醫院緊急搶救。

    (二)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勞動者的工傷情況,不得隱瞞、漏報;(三)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應當申請認定工傷,享受工傷待遇; 對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申請工傷認定不便的,企業工會組織可以代為工傷職工提出申請。 (四)工傷賠償應當按照工傷鑑定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 (5)如果賠償結果不能達成共識,員工可以通過調解或法院判決進入困難。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總結。 建築工地工傷事故責任的確定取決於具體情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勞動活動中遭受的人身傷害,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關係外的第三者對勞動者造成人身傷害的,有權獲得賠償的人可以要求第三者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你好,親愛的。 如果在建築工地上發生工傷事故,應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尋求。

    農民工在建築工地發生事故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受傷的,其所屬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協調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建築工地工傷事故責任的確定取決於具體情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勞動活動中遭受的人身傷害,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關係外的第三者對勞動者造成人身傷害的,有權獲得賠償的人可以要求第三者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老闆不賠錢怎麼辦。

    你好! 它可以由法院調整或宣布。

    調整沒用,老闆也不想付錢。

    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伙食費、交通費、住宿費、隨訪費、傷殘津貼、精神損害賠償、傷殘賠償、子女撫養費等。 同時,也要區分戶籍問題,城鄉住戶的補償標準也大相徑庭。

    殘疾程度有待評估。

    他們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如果是勞動關係,如果談判失敗,將直接提起訴訟。 如果是僱傭關係,則屬於工傷事故。 需要申報工傷,進行工傷認定,確定傷殘程度。

    補償專案包括:醫療費、交通住宿費、住院餐費、殘疾輔助器具費、停工期間工資、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醫療補助、一次性就業補助等。

    沒有合同怎麼辦。

    無勞動合同的,有證據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也可以申請認定工傷: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勞動者工資單)、社會保險費繳納記錄; 雇主發給雇員的工作許可證、服務許可證和其他身份證明; 工人填寫的就業狀況證明。

    有工資支付證明嗎?

    只要有證據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僱傭關係,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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