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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收集證據,您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時,當事人可以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或者依法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既適用於仲裁程式,也適用於訴訟程式。
第七十九條 發生勞動爭議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一方當事人請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之一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申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十二條 請求仲裁的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仲裁裁決通常應在收到仲裁請求後 60 天內作出。 對仲裁裁決沒有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第八十三條 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當事人未提起訴訟,逾期未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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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在訴訟中申請保全。
2.在實施過程中,向執行局提供實施人才和財產的線索,供執行局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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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單方面強行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的遣散費,即補償勞動一年兩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48條和第8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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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勞動合同中有工作協議,如果用人單位想調你的崗位,必須徵得你的同意,否則會被視為違約,你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解決;
您可以根據 15 個月的工資要求遣散費,如果雇主涉嫌非法終止僱傭合同,您可以選擇要求雙倍的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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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投保,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為您繳納從入職之日起至離職之日的社保費。
2、未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年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可要求從工作之日起至一年期滿前一天的雙倍工資,即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再向你支付11個月的工資。
3、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盡快支付拖欠乙個月的工資,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工資的25%作為經濟補償。
4. 你是怎麼離開公司的? 公司被解雇或解雇了嗎? 如果不具體說明,就無法知道用人單位是否應該支付遣散費,如果是,則是兩個月工資的遣散費。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支付賠償金,即4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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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時間,沒有細節,如何。
08年,沒有合同加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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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遣散費有乙個月的工資,08年之前的遣散費還有乙個月的工資,你的遣散費加起來就是兩個月的工資。
2.支付拖欠你的工資。
摘要:由於您申請支付未付工資,因此沒有遣散費之類的東西,只有在公司解雇您時才會有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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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公司無法律理由解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屬違法行為,公司應按每服務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補償。 工資標準是根據雇員在終止僱傭關係前 12 個月內的平均工資計算的,這是所有工資的平均值。
如果公司有拖欠工資或扣減工資等違法理由,或單方面調崗或減薪,可以迫使您辭職或確實在生產經營上有困難終止公司,並有賠償,每工作一年補償乙個月的工資。
如果公司加班工資少或沒有加班工資,可以被迫辭職或確實在生產經營上有困難等,你會得到補償,每工作一年,你會得到乙個月工資的補償。
如果公司不提供工作條件,變相調動,你也可能被迫辭職,並要求公司為你工作的每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同時,您可以要求公司結清全額工資。
如公司與您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您應按每服務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如果員工自願辭職,則無論他們簽訂了多少年服務或僱傭合同,都沒有遣散費。 《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遣散費,每工作一年,補償乙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補償半個月的工資。
是過去 12 個月所有工資的平均值。 非法解雇的賠償標準是經濟賠償標準的兩倍。
在以下情況下,公司終止合同是合法的,不需要賠償。
1、試用期內,證明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嚴重影響用人單位完成工作任務,或經用人單位提出後拒不改正的;
5、勞動合同無效;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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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金按勞動者的工作年限計算,如果勞動者工作滿兩年,可以盡快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補足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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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員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 無故被解雇並已簽訂勞動合同的,按實際工作年限一年,半年以下一年,按乙個月工資支付乙個月工資,半年以下按標準補償雙倍。如果您沒有提前 30 天通知,您將被要求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
這裡的工資是過去 12 個月的平均工資。
遼寧冠威律師事務所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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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所提問題的答案是:
首先,應該看長假是否合法。 如果用人單位確實因工作和生產(非勞動原因)而停產,用人單位可以放假,在第乙個工資週期(第乙個月)支付全額工資,並在第二個月按最低工資的一定比例支付生活費,直至復工。 如果用人單位無故休假(從上述情況來看,應當作出本判決),通過假期變相扣減工資,達到不支付經濟補償的目的,是違法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補足應當支付的全部工資。
第。 2、勞動者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因用人單位扣除工資而支付遣散費,遣散費的計算基數應當包括應付工資。
如有需要,您可以再次與我聯絡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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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你好!
1、你在公司工作了5-10年,和公司簽訂過《勞動合同》嗎? 如果你不籤《勞動合同》,你的公司就是違法的! 您可以要求公司根據《勞動合同法》賠償您雙倍的工資。
2. 你工作有假期嗎? 如果你沒有假期,還在招聘新員工,你想問為什麼嗎?
3、是否違反公司制度規定或勞動合同規定,如未違反,可向勞動仲裁中心申請仲裁,要求賠償通常的工資補貼。
3、你沒有理由停工無薪,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 您可以根據服務年限(一年加乙個月的工資)向公司申請補償,按年遞增計算。
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諮詢勞動仲裁中心!
希望我的回覆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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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工資支付的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因不可歸責於勞動者的原因,在乙個工資支付週期內停工、停產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週期超過乙個期間的,勞動者提供正常工作的,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者不能正常勞動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去公司做好考勤工作,同時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公司支付你原來的工資,同時準備申請勞動仲裁的證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工作條件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提出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經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進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勞動者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情形除外;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第五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如果得到它,你就會失業,這是不可避免的事情,要有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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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您的幾名被停職的員工到當地勞動部門投訴,並要求雇主提供勞務並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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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與員工對應的成本或費用(生產成本、製造成本、管理費用、運營費用)。
信用: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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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勞動者有證據證明其被用人單位解雇,仲裁委員會在申請仲裁時,將裁定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一、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到當地人社局(原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需攜帶:立案時仲裁申請表影印件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2份,證據清單一覽表; 雇主的商業登記資訊(北京不需要註冊資訊)。
2、提交材料後,仲裁委員會將在5個工作日內立案,然後給雙方當事人舉證的期限和對方答辯的期限; 然後**開庭,然後你們倆進行調解,調解失敗,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 勞動仲裁應當在60日內結束; 如果我們對裁決不滿意,我們可以起訴法院;
3、在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得耽誤勞動者到新單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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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解雇的員工將獲得遣散費。
1) 上訴書。投訴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地填寫《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提交,一式兩份由投訴人本人或者其授權人提交仲裁委員會,乙份由投訴人保留;
2)身份證明。投訴人為勞動者的,提交其身份證明原件及影印件:如投訴人為用人單位,提交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受託人身份證明、委託委託書等;
3)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相關材料,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的通知書、工資單(收據)、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和影印件;
4)投訴人申請勞動仲裁時,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仲裁委員會要求投訴人提交能夠證明被投訴人身份的相關材料的,投訴人應當提交。被申請人為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交工商登記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居住地、營業地等); 被申請人為勞動者的,應當提交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位址、聯絡方式。
好律師網路參考。
借調是指用人單位將雇員借給他單位使用,借調期間由用人單位管理的臨時僱傭關係。 在借調勞動關係中,勞動者只是臨時借用,勞動關係在原勞動合同的當事人之間仍然存在,因此勞動者只能向原用人單位主張工資權等相關合同權利,但借調單位有義務注意被借調員工的安全, 並應當對因勞動者的過錯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在勞動者與多個用人單位存在聯絡的情況下,根據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保險關係來判斷勞動關係,最符合勞動者的利益。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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