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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效力由國家法律規定,無效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合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合同內容應當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名稱、位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8)爭議解決方式。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合同法》第三章還對合同的效力作了詳細規定,包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五十二條應當使合同無效: (一)一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方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隱瞞違法目的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第五十三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之一,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下列合同的:(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2)在訂立合同時明顯不公平的。 一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險等手段,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圖訂立合同的,受害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應當消滅: (一)享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未行使撤銷權的; (二)享有撤銷權的當事人在知悉撤銷理由後,以自己的行為明示或者放棄撤銷權的。
第五十六條 無效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合同部分無效且不影響其他部分有效性的,其他部分繼續有效。
第五十七條 合同無效、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爭議解決方式條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條 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應當返還因合同取得的財產; 不能退還或者沒有必要退貨的,按折扣價賠償。 過錯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雙方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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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是有效的,乙個是無效的! 也就是說,乙個必須實現,另乙個沒有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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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有效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而無效合同從一開始就沒有法律效力; 2、在有效合同中,當事人違約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合同無效的,不存在違約; 3、有效合同與無效合同成立的條件不同,有效合同成立的條件為:行為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達真實,不存在違反法律規定的,無效合同成立的條件為:
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損害他人利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關於報批等義務履行的條款的效力和相關條款的效力。 應辦理審批等手續的一方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終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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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兩者的法律效力不同。 無效合同自始無效,一旦確認合同無效,就具有追溯效力,即自合同訂立之日起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有效的合同對合同各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並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和對方實施虛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意思隱瞞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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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合同與無效合同的區別在於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從一開始就不具有約束力。 合同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達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的,即為有效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53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但是,強制性規定並不導致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違反公序良俗的民法行為無效。
第154條.
行為人與對方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155條.
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從一開始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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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效力與無效的區別在於:1、合同依法成立,符合法律規定的效力要求,依法能夠產生合同法律效力的合同有效; 2、合同在訂立過程中違反法律,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效力要求,不能依法產生法律效力的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達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從一開始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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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合同和無效合同的理解是什麼:
1、有效合同是指具有合同要求,能夠產生合同當事人預期法律效力的合同。
2、無效合同是指已經成立的合同,但由於嚴重缺乏有效性要素,根據當事人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與勞動者競業限制條款,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後,勞動者在競業限制期間按月給予報酬。 如果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協議,應當按照協議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競業限制合同一般為兩年,因此您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競業限制合同應視為有效。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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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是證明案件事實的各種材料。 包括當事人陳述、書證、物證、錄音錄影、證人證言、鑑定結論等。 一般來說,必須向法院提供證據的原件,但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提供副本。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