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後,我可以申請精神損害賠償嗎?

發布 社會 2024-02-24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的待遇如下:因工傷殘疾被認定為5級、6級殘疾的職工,享受下列待遇: (一)根據工傷保險的傷殘程度,一次性發放傷殘補助; 標準是:

    5 級殘疾 18 個月工資和 6 級殘疾 16 個月工資 (2)與雇主保持勞動關係,由雇主安排適當的工作。 如難以安排工作,用人單位按月發放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工資的70%,六級傷殘工資的60%,用人單位按規定繳納應付給職工的全部社會保險費。

    實際領取傷殘津貼數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工傷雇員請求,勞動者可以終止或者終止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工傷保險**應一次性支付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應一次性發放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和殘疾一次性就業補助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沒有道德補償。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發生工傷時,不能申請精神損害賠償。 工傷保險福利中沒有精神損害之類的東西。 工傷後的賠償專案如下:**醫療費和**工傷費; 住院餐補助; 協調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交通費用; 等。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畢勤分析:工傷賠償不收取精神損害費。 工傷保險福利中沒有精神損害之類的東西。

    工傷保險賠償屬於社會保障法範疇,屬於公法性質。 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的,應當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由於工傷保險待遇沒有規定精神損害賠償,不能向用人單位提出工傷精神賠償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醫療費用、工傷費用;

    2)住院餐補助;

    3)總體規劃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

    4)為殘疾人安裝和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

    5)對不能自理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照顧費用;

    6) 1至4級殘疾雇員的一次性傷殘津貼和每月傷殘津貼;

    (七)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

    (八)因公死亡時,撫卹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未亡家屬領取的工傷死亡津貼;

    9)勞動能力考核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依照國家規定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二)五年級、六級殘疾職工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工傷保險金。 用人單位不支付的,應當從保險工傷保險**中預付。

    從工傷保險**中預先支付的工傷保險金,由用人單位報銷。 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代理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工傷賠償不收取精神損害賠償金。 工傷保險福利中沒有精神損害之類的東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判斷橡膠保險法》第三十六條 勞動者因工傷事故受傷或者患職業病,被認定為工傷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其中,那些因勞動挖掘空隙而失去工作能力的人有權獲得殘疾福利。 工傷的認定和勞動能力的評價應當簡單方便。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法律分析:否。 工傷不支援精神損害賠償,用人單位的工傷責任已由工傷保險承擔,工傷勞動者不能再向用人單位主張民事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一)醫療費用和工傷費用; 2)住院餐補助;3)總體規劃區外就醫的交通、住宿費用;4)為殘疾人安裝和配置輔助器具的費用;5)對不能自理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照顧費用;6) 1至4級殘疾雇員的一次性傷殘津貼和每月傷殘津貼;(七)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貼; (八)因公死亡時,撫卹金、受撫養親屬撫卹金和未亡家屬領取的工傷死亡津貼;9)勞動能力考核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 (二)五年級、六級殘疾職工每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勞動合同解除、解除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殘疾就業補貼。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工傷保險賠償是指用人單位為其勞動者建立工傷保險關係,發生工傷事故時,保險機構對受害人進行賠償,用人單位不再承擔工傷事故的民事責任。 用人單位不給勞動者支付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還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對勞動者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傷事故或者患職業病的,應當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員工因工受傷,應當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遇緊急情況可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工傷保險藥品清單、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工傷的伙食補貼,以及工傷職工在協調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費,由工傷保險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協調區人員規定。 工傷職工無權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辦理。

    工傷職工到已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的,符合要求的,從工傷保險**中支付。

    第三十二條 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為工傷職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由工傷保險**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支付。

    第三十三條 職工在工作中發生事故受傷或者患職業病,因工傷需要停工就醫的,停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 停薪假的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害嚴重或者情節特殊的,經設區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評估後,應當中止原有的撫卹金,並按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撫卹金。 工傷職工停薪停工期滿仍需**的,應當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傷工在停工期間需要照顧的,有償的,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經殘疾鑑定,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日常照護的,應當從工傷保險中按月發放生活照護津貼。 生活照養費按完全不能自理、不能自理、不能自理三個不同層次支付,標準分別為上年度統籌區員工平均月薪的%或30%。

  7.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工傷精神損害賠償標準如下:

    (一)致人死亡的,應當給予死亡賠償;

    (二)致殘的,給予殘疾賠償;

    (三)對人身的侵犯未致人死亡、致殘的,應當給予精神慰藉賠償。

    具體賠償金額取決於是嚴重精神損害還是一般精神損害,嚴重損害賠償金額分為5萬元、4萬元、3萬元、2萬元、1萬元五級; 對於一般精神損害賠償,賠償金額分為四級: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

    1. 臨時工工受傷如何賠償?

    臨時工享有與正式承包商相同的權利,可以按以下方式提出索賠: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在事故發生後乙個月內申報,如公司不申請,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應當在一年內申請認定。 需提交的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礦渣模具的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

    2、受傷後有影響勞動能力的殘疾比較穩定的,申請人應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並向設區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 根據不同的殘疾程度,獲得的賠償是不同的。 主要補償有:醫療費、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就業津貼、一次性醫療津貼、休假期間工資、伙食費、護理費等。

    2. 工傷賠償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在事故發生後乙個月內報告,如公司不申請,工傷員工或其近親屬應當在一年內申請認定。 需提交的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

    2、受傷後有影響勞動能力的殘疾比較穩定的,申請人應當申請工作能力鑑定,並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根據殘疾程度不同,獲得的賠償也不同。 主要補償有:醫療費、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就業津貼、一次性醫療津貼、休假期間工資、伙食費、護理費等。

    4、如果沒有勞動合同等證據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無法申請工傷認定的,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存在後,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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