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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本公積是指除資本溢價(或股權溢價)專案外形成的資本公積,主要是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損益。 其主要會計內容如下:
1)採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當被投資單位的資本公積發生變化時,投資企業應當確認資本公積的變化;
2)股權結算的股份支付,資本公積與管理費用同時確認;
3)自用房地產轉為投資性房地產時,採用公允價值模型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會計處理的,建築物的公允價值大於賬面價值,確認資本公積;(四)可確認**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的資本公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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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資本儲備包括:
1、除資本溢價(股權溢價)、非現金資產捐贈準備金、股權投資準備金、撥款轉讓、外幣資本轉換差額、關聯交易價格差額等形成的資本公積外,主要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損益。
2、由特定資產的估值變動形成,處置特定資產時,還應處置其他資本公積。
3. 股權結算的股份支付。 企業根據股權結算的股份支付協議向職工或者其他方提供服務的,應當按授予之日的權益工具公允價值計入其他資本公積; 在行權日,確定的金額應根據實際行使的權益工具數量計算,並折算為實收資本和資本溢價。
4、可轉債發行時,原處理原則如下:記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實際折算從貸方轉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的借方; 2014年《企業會計準則》修訂後,該貸方被納入“其他權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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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會計準則在“資本公積”下只有“資本溢價”和“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但仍有”股權投資條款“,但仍有”股權投資條款“,但在"其他資本儲備“評級下調。
資本公積具體包括資本(或股權)溢價、接受捐贈的非現金資產準備金、股權投資準備金、撥款轉讓準備金、關聯交易差額、外幣資本和其他資本公積折算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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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公積的核算包括資本溢價(或股權溢價)的核算、其他資本公積的核算以及資本公積轉化為增資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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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的會計範圍包括:可計入**的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股權結算的股份支付; 折算為可利用**金融資產的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 被投資單位資本公積金的變動份額; 折算為投資性房地產的不動產或存貨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 可轉債轉換權的價值在債券發行時記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在實際轉換時從貸方轉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的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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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公積金是企業取得的資本公積金。 主要內容如下:
1.資本金(或股權溢價)。
2、準備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
3、接受現金捐贈;
4、股權投資準備工作;
5. 撥款的轉移;
6、外幣資本折算的差異;
7.其他資本公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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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公積金核算包括資本溢價、非現金資產捐贈準備金、股權投資準備金、撥款轉讓、外幣資本折算差額、關聯方交易差額和其他資本公積金,其中其他資本公積包括現金捐贈、債務重組、資本公積公積金轉讓、無法支付的應付賬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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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公積是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因接受捐贈、股權溢價、法定財產的重估增值而形成的公積金。 資本公積是一種與企業收益無關但與資本相關的信貸。 資本公積是指投資者或者其他人對企業投入的資本,其所有權歸投資人所有,投資額超過法定資本。
新準則規定,企業形成的資本公積記入“資本公積”賬戶。 該賬戶按照“資本溢價”和“其他資本公積”兩個明細賬戶進行核算。 貸款人註冊的企業資本公積的增加。
借方註冊資本公積減少,貸方期末餘額減少,反映企業資本公積的實際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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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公積金的計算公式為:資本公積金=實收資本10的留存收益(佔註冊資本的比例——佔註冊資本的比例)。 資本公積金一般屬於企業資本投資領域,目前我國採用註冊資本制度等原因導致了資本公積的產生,《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金的使用主要是增加資本,即增加實收股本。
1、新準則規定,企業形成的資本公積應當""資本公積""賬戶會計,賬戶核算""資本溢價""跟""其他資本公積""兩個明細賬核算,貸方登記企業資本公積增加,借方登記資本公積減少,期末餘額在貸方,反映企業資本公積的實際金額。
2、資本公積是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因接受捐贈、股權溢價和法定財產的重估增值而形成的公積金,資本公積是與資本有關的與企業收益無關的信貸,資本公積是指投資者或者他人對企業投入的資本; 所有權屬於投資者,投資金額超過法定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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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資本公積是指由資本原因直接形成的公積金,如發行**的溢價金額、公司財產的增值等。 資本公積可以折算為註冊資本,但不能用於彌補損失。
本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進行利潤分配。 1、資本公積包括資本(或股權)溢價、捐贈資產、撥款轉移、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等。 資本公積金專案主要包括:
(一)資本(或股權)溢價,是指企業投資者投入的資本中超過其在註冊資本中所佔份額的部分;
2)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的規定,是指企業因接受非現金資產捐贈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三)接受現金捐贈,是指企業因接受現金捐贈而增加的資本公積;
4)股權投資準備是指企業因被投資單位接受捐贈等原因而增加的資本公積,被投資單位的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企業增加的資本公積按其持股比例計算;
5)劃撥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完成劃撥後,從國家獲得的用於技術改造和技術研究目的的撥款部分,轉入資本公積。企業應按轉出金額入賬;
6)外幣資本折算差額是指由於企業接受外幣投資所採用的匯率差額而導致的資本折算差額;
7)其他資本公積是指除上述資本公積外形成的資本公積,以及從資本公積金的各項公積金中轉入的金額。債權人免除的債務也記入本專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並納入公司的法定公積金。 如果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金額超過公司註冊資本的50%,則不能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前年度虧損的,應當先用當年利潤補足虧損,再按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也可以通過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何公積金。 公司補足虧損、提取公積金後剩餘的稅後利潤,由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分配; 股份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不按公司章程所持股份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補損、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返還公司。 本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進行利潤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