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教育員工的試用期是多久?

發布 職場 2024-03-08
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3個月,家長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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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企業一般為一周至3個月。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試用期的期限應當符合下列規定: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足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無限期勞動合同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超過三個月但不足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無限期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雇主和同一雇員只能就試用期達成一致一次。 勞動合同是為了完成某項工作任務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足三個月的,不得規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僱傭合同的期限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的執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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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個回答2024-03-08

網上搜尋有合適的人參揉在一起自己做吧!

11個回答2024-03-08

不合理,週末假期和休息時間由公司規定,如果你沒有工資,公司會故意扣你。 通常,有。

8個回答2024-03-08

沒有合同,這件事情也不容易解決,因為據說你沒有在這家酒店試過乙個星期。 如果你能證明他們承認你已經試用了乙個星期,那麼你可以要求酒店給你乙個合適的工資,因為試用期是有工資的,但工資不高,而且不低於酒店的最低員工工資。 >>>More

4個回答2024-03-08

這比有人在這裡寫要好得多。

11個回答2024-03-08

用人單位解除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三種:1、勞動者屬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用人單位無需提前30日通知勞動者,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2、依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依照勞動者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還應當向勞動者多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3、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一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為經濟賠償金的兩倍。 關於遣散費計算範圍的詳細內容,請參閱《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勞動合同法》第一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證明內容應當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